4.让·雅克·卢梭
启蒙运动推崇知识、科学和艺术,以及文明与进步,同时也夸耀人类的成就。然而,其荣耀和自信却被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无情地撼动了,他将科学和艺术看作是懒散和奢华的产物,是道德败坏的根源(《论科学与艺术》,1750年;《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1753年),因此要求人们返回到自然的单纯和质朴中去。人的天性是纯真、善良的;他有保存自我和发展能力的冲动,但他也受到对于他人的同情心的驱使,受到感恩之心、崇敬之心和宗教情感的激发。道德和宗教不是理性思维的事物,而是自然情感。人的价值不在于理智,而在于其道德本性,而这种道德本性本质上是由情感构成的:善良意志本身就具有绝对的价值。卢梭强调心理生活中情绪的重要性,否认理性的发展能够实现人的完善。人天性平等;社会通过财产体制而使得人们变得不平等,因此我们现在就有了主人和奴隶、文雅和粗鄙、穷人和富人。文明以及文明所带来的文化和不平等,已经败坏了我们的自然性情,造成了奴性的罪恶和权贵的罪恶—一方面是奴颜婢膝、嫉妒怨恨,另一方面是轻蔑傲慢、残酷无情—都使得生活变得虚假且呆滞。这些观点与某些现代的社会主义理论有类似之处,它在社会环境中寻找德行和罪恶的起源,在社会改进中寻找人的完善。
卢梭:卢梭的生平
当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踏入法国哲人们生气勃勃的思想氛围中时,他所拥有的资历让他看起来在学界将难以立足。然而,尽管卢梭几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他提出的关于人性的思想却有着动人心魄的力量,最后终于胜过了当时那些最伟大的思想家。
卢梭于1712年出生在日内瓦。他出生才几天,母亲就去世了,10岁那年,当钟表匠的父亲也远走他乡,把卢梭托给姑妈抚养。他先在一所寄宿学校上了两年学,后来他在自传《忏悔录》(Confessions)中说,在这里"我们得把被冠以教育之名的毫无意义的垃圾货色都学个遍",之后在他12岁时,卢梭被领回到姑妈家里,他所受的正规教育也就到此结束了。后来,他又跟着一个给钟表匣子雕花的工匠学徒,没多久,他就离开了日内瓦到处流浪,途中他遇到的有些人对他施以援手,让他能粗茶淡饭勉强度日,有的则把他引见给那些能指望上的资助人。一路上他读书不辍,并且培养了自己的音乐技能。最后,他漫游到法国,受到一位贵族妇女德·华伦夫人的关照,这位夫人想让他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结果以失败告终,于是设法为他安排工作。他干得最久的工作是抄写乐谱,但也在里昂市长德·马布利侯爵那里为他的孩子们当过家庭教师,后来还当过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卢梭早慧,很小就开始读书。到了二十几岁时,他已读了柏拉图、维吉尔、贺拉斯、蒙田、帕斯卡尔、伏尔泰的部分经典著作,这些著作内容宏富,对他的想象力产生了强烈影响。他带着马布利家的介绍信,离开里昂来到巴黎,遇到了一些在京城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巴黎,富有的贵族和劳苦的工匠,巍峨壮观的大教堂和读着伏尔泰的异端思想的主教,沙龙里的轻快情调和拉辛剧作的悲剧主题——这些鲜明对比都让卢梭铭记在心。尽管他结识了狄德罗等许多名流,出入法国上流社会圈子也愈加频繁,卢梭却一直保持着童年时代的那种腼腆——尤其是对女性,他最后在1746年和一位叫特勒丝·勒瓦瑟尔的没念过书的女仆结成了终身伴侣,并在1768年娶她为妻。
卢梭的著述生涯始于他的获奖论文"论艺术与科学"(DiscourseontheArtsandSciences,1750)。文中他以强烈的情感力量指出,道德腐化是因为科学代替了宗教,因为艺术中的感官快乐,因为文学中的秽淫放荡,因为牺牲了情感来鼓吹逻辑。这篇文章让卢梭一举成名,以致狄德罗说"像这样的成功,真是史无前例"。接着在1752年他写了一出歌剧《山村卜者》(LeDevinduvillage)——此剧曾在枫丹白露宫为国王及其朝臣演出——还有一出喜剧《纳西斯》(Narcisse),在法兰西剧院上演。1755年他有两部重要著作面世,即:《论人间不平等的起源——这种状况是天经地义的吗?》(WhatIstheOriginoftheInequalityamongMen,andIsItAuthorizedbyNaturalLaw?)以及载于《百科全书》中的《论政治经济学》(DiscourseonPoliticalEconomy)。1761年卢梭出版了一部爱情小说《新爱洛伊丝》(Julie,ouLaNouvelleHélo?觙se),此书跻身18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作品之列。他在1762年出版的《爱弥儿》(?魪mile)一书详尽地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方式,其中的"萨伏依牧师关于信仰的忏悔"颇令人为之一振,因为此节即使在极力倡言宗教对人类的重要性之际,仍不忘对教会体制下的宗教予以抨击。同年,卢梭出版了他最负盛名的著作《社会契约论》(TheSocialContract),在本书中他力图对从"自然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的过程加以描述,并阐明支配着人的那些律则为什么是正当的。
由于健康恶化并罹患妄想症,卢梭的晚年十分不幸。教会和政府当局严厉抨击他的著作,以致下令要"把卢梭逮送到高等法院监狱[theConciergeprisoninthePalace(ofJustice)]法办。"卢梭成了逃犯,期间曾接受休谟的邀请到英国去拜访他,在英国逗留了16个月。由于感到他的敌人密谋诋毁自己,卢梭又回到了法国。当有人告诉他伏尔泰已在弥留之际的时候,他说:"我们生命是连在一块儿的,我也多活不了几时了。"1778年7月,卢梭逝世,终年66岁。在他身后,出版了他以非凡的坦率写下的详尽自传——《忏悔录》。
社会契约
虽然卢梭把"自然状态"中的自然的人与文明社会中作为公民的人作了比较,但他承认,从前一种情况向后一种情况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他无法予以具体的说明。因而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不是要描述我们是如何脱离自然状态而转变为政治社会成员的过程,而是要解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应该遵守政府的法律。所以卢梭这本书的开头就是他的这样一句名言:"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接着说:"这个变化是怎么发生的?我不知道。这个变化为什么是合理的?这才是我认为自己能够回答的问题。"
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活得快乐,这不是因为他们是天使,而是因为每个人都完全是为了他/她自己而活着,故而拥有绝对的独立地位。卢梭拒不接受有关原罪的教义,相反却认为,恶的起源要到人类社会发展的较晚阶段去找。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发自"一种自然情感,这种情感使动物都知道要自我保持,而在人群中,它则受理性和同情心的引导而产生人性和美德。"相反,当人们发明社会契约时,他们也发明了种种恶行,因为现在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发自"一种在社会中产生的非自然情感,这种情感使得他们都想更充分地成就自己,而超过一切他人",而且"这种情感在人们当中激起了他们永无休止地加诸彼此的一切邪恶",其中包括追逐名利的激烈争斗,也包括嫉妒、敌意、虚荣、傲慢和轻侮。归根结底,人不可能离群索居,因为卢梭认为,最初很有可能正是人口的稳定增长使得人们结成社会的。那么,人生而具有的独立性和人们结群而处的必然性将如何协调呢?卢梭认为,问题在于"要找到一种联合的方式,既能举众人之力来保卫每个成员的人身和利益,又能使其中的每个人在与他人联合之际,仍然只服从他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每个成员把他自己连同他的一切权利都完全交给社会全体。"虽然这样的做法表面看来像是要搞专制,但卢梭确信,这是通向自由之路。
"社会契约"的思想似乎意味着:这样一个契约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候形成的。卢梭对社会契约并不是从历史角度来看的,因为他承认,无法找到证据来证实发生过这样的历史事件。对他来说,社会契约是活生生的现实,凡是有合法政府的地方就有社会契约。这种发生着效力的社会契约,乃是一个政治联合体赖以奠立的根本原则;这条原则有助于克服绝对放任自流所导致的无法无天的状态,因为人们将自愿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与他人合法的自由权利相谐调。有了社会契约,人们失去了"天然自由"和对一切事物的无限制权利;而他们之所得,则是"公民自由"和对他们所据有的东西的财产权。社会契约的实质照卢梭看来,就在于"我们每个人都一致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权力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在我们共同的容纳范围内,把每个成员都接受为一个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会契约中暗示,任何不服从"公意"的人,社会全体都会强迫他服从之;一句话,"这意味着,他将被强迫而成为自由的。"
公民能"被强迫而自由",这样说的合理性何在呢?法律归根到底是"公意"的产物,而卢梭认为"公意"是"主权者"的意志。对卢梭来说,"主权者"由特定社会的全体公民组成。于是,主权者的公意就是反映了所有个体公民的意志之总和的单一的意志。公民们的众多意志之所以能被看作一个公意,乃是因为全体人民作为社会契约的各订约方(每个公民都是订约者)都已经同意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引导以实现公共利益。所有公民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认识到不应该做出那些会导致他人以自己为敌并伤害自己的行为。这样,所有公民都意识到,他们各自的利益、他们各自的自由都是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于是,最理想的情况就是,每个个体的意志都与每个其他个体的意志完全是同一的,因为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由于在这种理想情况下所有个体的意志都是同一的,或者至少是一致的,所以也可以说,这时只存在着一个意志,即公意。因此也可以说,如果法律是产生于主权者的公意的,那么每个个体实际上都是法律的制定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服从法律就是服从他自己。只有当某些人拒不守法的时候,暴力和强制的因素才会在卢梭的公式中起作用。
卢梭区分了"公意"与"众意",他说:"在普遍公意与所有人的'众意'之间往往存在极大的差异。"这两种形式的集体意志的区别在于各自想要实现的目的。如果"众意"的目的和"公意"一样,也是公共利益或正义,那么这两者将并无差别。但卢梭认为,当"众"指的是某个群体中的选民时,"众意"所追求的目标往往会与"公意"不同——哪怕他们碰巧就是大多数。这种背离公意的目的反映的是与公共利益相反的特殊的或私人的利益。这种情形下,社会就不再有"公意",而是有多少群体或"派别"就有多少种意志。所以,公意要得以表达,国家内部就不能有任何派别或党派集团。卢梭确信,只要人们得到足够的信息并有条件去进行深思熟虑,即便他们彼此并不沟通,每个人都只想自己所想,他们最后也是会达成公意的。他们会选择以实现公共利益或正义为目标的道路,只有实现公共利益才能为实现每个公民最大限度的自由创造条件。
这时,可能会有人作出不遵守法律的选择。如果法律的制定是以公共利益或正义为念,而不是为了实现特殊利益,那法律就确实是表达了公意。投票反对法律或者选择不遵守法律的人就是在犯错误:"如果与我相反的意见因此而压倒了我的意见,那就恰好说明是我错了,说明我本以为是公意的东西其实并不是公意。"提出一项法律叫人们表决,与其说是让人们去决定对这法律是赞成还是反对,不如说是让人们来判断这法律是否与公意也就是公共利益或正义相一致。只有这样看问题,我们才能说"计票而知公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强迫任何人守法才有合理性可言。其实,这些被强迫而守法的人如果准确理解了公共利益的要求是会心甘情愿地服从法律的,因为唯有公共利益的实现能给他们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卢梭认为,惟其如此,说"他们被强迫而自由"才是合理的。
卢梭一点也不幻想在现代世界中能轻而易举地准备好全部条件来制定公正的法律。一方面,他的许多思想反映的是他的故国日内瓦的情况,那是一个小城市,公民们参与政治可以采用较为直接的方式。此外,他的看法中包含某些假设,要求人们得有相当高的德性。如果想要每一个人都守法,那就得让每一个人都有权参与对这些法律的决策。在立法过程中,这些参与决策的人必须超越特殊利益和派别之见,而以公共利益为念。卢梭还认为,所有公民都应该平等地参与立法,法律哪怕由代表来制定也是不行的,因为"即使人们愿意,他们也不可能放弃自己所拥有的这一不可交换的权利。"可是,因为现代社会规模不断增大,结构也日趋复杂——卢梭在他的时代已经看到了这个发展趋势——他提出那些实现正义社会的假设和条件,看来更多地是具有一种理想的色彩而不是能见之于当下的可能性。
整个说来,卢梭的著作抨击了启蒙运动,通过对情感的强调而触发了浪漫主义运动,并为教育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他也鼓舞了法国革命,并在政治哲学中留下了独特影响。伟大的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对卢梭有着深刻印象,将其画像挂在了自己书房的墙上,深信卢梭就是道德领域里的牛顿。
政治哲学
卢梭用人民直接参政来代替代议制政府。他的理论是瑞士共和国的理论,就像被伏尔泰所追随的洛克的理论是英国君主立宪理论一样。卢梭不仅把第三等级或富裕的资产阶级包括到人民之中,第四等级或者劳动阶级和农民也被包含在内,他自己就属于这个阶层,所以为之要求平等的权利,要求从社会枷锁中解脱出来,就像伏尔泰曾经为中间阶层要求平等的政治权利和良心与思想自由一样。卢梭严肃地对待洛克的民主理想;如果人人皆天生自由平等且拥有同样的自然权利和禀赋,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们应该被统治,或是应该被特权阶层剥夺他们的继承物,无论这特权者是贵族还是工业资产阶级。正是卢梭的这些思想,在1789年和1793年的《人权宣言》[1]中得到了表达。
回归自然能够把我们从败坏和虚假的存在中解脱出来,而这只能通过创造自然的社会条件和自然的教育方法来实现。(《社会契约论》,1762年;《爱弥儿》,1762年)自然的社会建立在社会契约之上,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变成了公民的自由,而公民的自由受到了公共意志或人民的道德意志的限制;公共意志—也就是以实现正义为目的的人民的意志—是最高的法则。政府执行人民的命令,人民可以限制或者收回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
教育哲学
卢梭的教育理论是对自然教育的呼吁,为了孩子的自然的、未受污染的冲动的自由发展而呼吁。在对知识的渴望没有出现以前,就不应该有教育出现。因此,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消极的,教育在于去除不良的条件,这是一项需要极其小心的任务。在区分善恶冲动方面,要研究孩子的个性,帮助孩子的本性。因此,将孩子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隔离是明智的,如此,孩子的发展才会在私人教师的引导下依照自然的路径前进。卢梭的理论对现代教育发挥了极大的影响:在将此思想付诸实践检验的众多人物中,巴斯窦(Basedow)、裴斯泰洛奇(Pestalozzi)和弗娄贝尔(Froebel)是其中的几位。
这些观点与洛克的原则并不一致。如果心灵天生是块白板,那么人就天生是平等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只是各种外界原因的结果,就像爱尔维修说的那样。教育和社会环境就成了人类完善最重要的工具。
同伏尔泰一样,卢梭也在同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作斗争,他接受了自然宗教的信条;在此意义上,他是一位自然神论者。但在卢梭这里,宗教植根于情感之中,是心的对象而不是头脑的对象,尽管真理要由理性来证明。灵魂是非物质的、自由的和不朽的;为了战胜世间的罪恶,就必然要有来世的生命。
卢梭的影响
卢梭在德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对康德、赫尔德、歌德和席勒。下面一段话见证了卢梭对康德思想的影响:“以天性而言,我是个探究者,我感受到了最强烈的知识渴求,以及获取知识的那种急不可耐,还有每每取得进步时的满足感。有一段时间,我相信这一切能够增加人类的光荣;我也鄙视那些无知的群氓。卢梭纠正了我。那种自满的优越感消失了;我开始学习尊重人类。如果不是相信这一思考能够使其他所有职业都有价值,也就是,能够重新树立人类的权利的话,我会认为自己还没有那些普通劳动者有用。”
卢梭著作的英译本有:《社会契约论》,H.J.Tozer译,1924年;《卢梭政治著作选》,C.E.Vaughan编辑,1915年;《选集》,C.Gauss编辑,1920年;《忏悔录》,E.Wilson译,1923年;F.Macdonald的《让·雅克·卢梭》,1906年;I.Babbitt的《卢梭和浪漫主义》,1919年;A.F.Amiel的《让·雅克·卢梭》,V.W.Brooks译,1922年;A.Cobban的《卢梭与现代国家》,1934年;H.Höffding的《卢梭及其哲学》,1930年;C.W.Hendel的《让·雅克·卢梭,道德学家》,1934年;R.Rolland的《卢梭活的思想》,1939年。
[1]1789年的《人权宣言》的第一款写道:“人生来自由、始终自由,且拥有平等的权利。社会分化只能建立在社会福利的基础之上。”第六款说:“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达。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参与或是通过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