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形而上学在经验中的用途
虽然超验观念产生了不可抑制的幻象,它们对于理性来说是很自然的,就像范畴之于知性一样。然而,后者传达了真理,也就是说,表现了我们的概念与概念之对象的一致。如果我们能够揭示出其正确方向的话,每一种能力都有它的用途,拥有“观念”的理性也不例外。超验观念在引导研究方面有着固有的作用,但当它们被错误地当作是真实事物的概念时,它们就是超验的,并且在其应用中具有欺骗性。它们没有构成性的用途,就是说,它们不是产生对象的概念;它们具有规范性的用途,就是说,它们在其探索中引导了知性:它们统一了概念的多样性,就如同范畴统一了客体的多样性。通过这些“观念”,理性旨在遵循单一原则的情况下将我们的知识系统化。由“观念”所表明的系统化的统一体纯粹是方法论性质的;它催促理性继续统一知识;系统统一体作为一种方法在主观方面是必然的,但作为超验实在的构成在客观方面却不是必然的。很多所谓的科学原则都是“观念”,具有假说性和方法论的价值,但不是绝对真理。我们先验地只能认知实在的形式,比如,认知到它是时间性的、空间性的,事物是具有因果联系的。但是,认为存在一些基本的原因、动力或实体,甚或一个这样的动力、原因或实体,却是纯粹的假说。我们不能说这样的统一性存在,但我们必须始终依照理性的旨趣去寻找它,以便把秩序引入我们的知识之中。
有些研究自然的人—主要是思辨性的—更为关注自然的统一性,留意揭示多样性中的相似之处;另外一些人—主要是经验性的—则不懈努力,以将自然分成种属。后一种倾向是建立在以分类的系统完整性为目标的逻辑原则之上的。每一个类都有不同的种,而这些种接下来又有不同的亚种,如此类推。理性命令说,没有哪个类可以被当作最低层次的,因此敦促研究者去进一步研究。于是我们就有两种探索性的方法原则:同质律和具体律,两者都不是从经验中产生的,但在促进科学研究方面却成效显著。此外,在种和亚种之间总有可能的种介入。这是种的连续性规律:在从一个种向另一个种的过渡中不存在跳跃(per saltum),而是通过更小程度的差异。这个规律预设了先验的自然规律—自然中的连续律—知性不容忽视它,否则将会被误导走向与自然相反的道路。但这种形式的连续性同样也只是一个“观念”;不可能在经验中指出与之相对应的客体;自然中可发现的实际的种类构成了一个可分离的序列。然而,规律在其研究的普遍方向上引导着知性,尽管它并不指向任何具体的对象。这两项原则—统一与差异—很容易结合起来,并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只要我们不错误地将之视为客观知识。但是,如果我们把它们解释成形而上学的真理,它们就会导致混乱,甚至为真理的道路设置障碍。
这些“观念”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并非于经验中之某处找到与其相对应的客体的意义上—我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最高等级的类或是最低等级的种,或是无限多的插入的过渡–种类;而是在它们为知性给出原则的意义上。它们勾勒出来方法或程序以供知性遵循;它们说,继续寻找最高等级的类和最低等高级的种,并且寻找关于中间的种的连续序列。以这种方式,它们就对经验的客体产生了一种间接的影响,将一致性带入了知性的功能之中。
关于“至高无上的存在者”的“观念”的唯一目的就是在人类理性的经验使用中保留最大限度的系统统一性。关于人类经验客体的根据或原因的观念帮助我们组织自己的知识。心理学的、宇宙论的和神学的观念并没有直接指向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客体;然而,通过预设这样一个“观念”的对象,我们就被引导着去组织并拓展我们的知识,而不会使之相矛盾。因此,依照这样的“观念”前进就成了理性的必然准则。在心理学中,我们必须把所有的内部现象都联结起来,就好像我们的心灵是一个永恒存在的单纯实体,并且具有人格同一性—至少今生如此—以便我们可以把事实统一起来。在宇宙论中,我们必须在永远无法完满的研究中追寻所有自然想象的条件,就好像这个序列是无穷尽的给定整体。在神学中,我们必须观察归属于可能经验之关联的一切事物,就好像那经验形成了关于客体的绝对的统一体,这些客体相互独立并且彼此互为条件。我们也必须这样走近经验,就好像感性世界的所有现象之整体拥有一个自身之外的、至上的、自足的根据,也就是一个独立的、原初的、创造的理性。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从一个单纯的思维实体中推衍出自我的内部现象,而只是说,我们应该依照一个单纯存在者的“观念”将内部的现象联结起来。换言之,以通常的科学方式来对待现象,但要在心中坚持现象总体中存在统一性的观念。这并不意味着可能从“上帝的观念”中推导出具有系统统一性的世界秩序,而是说,当我们使用理性来联结世界上的原因和结果的时候,我们应该把关于最智慧的“原因”的“观念”用作向导。
因此,理性的“观念”并不是心灵纯粹的虚构,而是极其有用的、必要的方法论理想。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系统统一体却不给这一“观念”一些客体,不将之客体化或者实体化。但是,从来没有这样的客体被经验到,它是带着保留被假定的—根本就被当作一个问题。我们假定一个上帝,目的是要获得某一确立系统统一性的基础,某一焦点,从那里出发并向那里行进。同样的解释也可以运用到心灵实体的“观念”之上。并不是要把心灵实体看成是物自体,或可以认知的实体,而是要它看作一个焦点,作为所有的意识状态的参照—我们的内部经验的理想的统一体。如果我们依照原貌来接受“观念”,也就是把它们当作纯粹的“观念”,而不是形而上学的实体,我们就能够在灵魂的生成、消亡和轮回的问题上避免所有牵强附会的假说。
人类的知识起始于知觉,前进到概念,并终止于“观念”。这三种成分都有先验的知识来源。全面的批判证明,关于这些成分,理性永远不能在其纯理论的使用中超越可能经验的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