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思维与存在
因此,思辨的或辩证的思维就是一个过程,试图正确对待运动的、活生生的、有机存在,在此过程中,差异被调和,区别(不仅仅)被做出,还得到了包容。哲学概念是差异之有机统一体,是部分的总体,是一个统一却又有差别的整体。当黑格尔告诉我们具体的普遍概念是对立体的综合的时候,他希望描述思想的本质和实在的本质。浪漫主义者喜欢这样称呼存在:流动的实在,与精神和生命类似的东西。他们坚持认为具有抽象能力的理智不能够把握存在,这是正确的,因为理智只能捕捉存在之抽象的方面或是偏颇的方面,并将之割裂成碎片,因而忽视了存在的有机特征。然而,黑格尔特别拒绝了浪漫主义者认为可以通过神秘情感、审美直观或是侥幸猜测来通达存在的观点。存在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有意义,且必须被思维。它不是非理性之流变,不是无组织的、纯粹无意义的现象,而是有秩序的演进,是一种进步。我们可以通过其结果而认识它;从它所实现的目标的角度看,所有表面的对立和矛盾都可以被理解并得到调和。我们试图把实在分割为本质与表象、内部与外部、实体与属性、力量与表现、无限与有限、精神与物质、上帝与世界的努力,只能获得错误的区分和武断的抽象。世界并不是由外壳和内核构成的;本质即表象,内部即外部,精神即物体,上帝即宇宙。
所以,实在就是逻辑演进的过程。它是一个精神过程,只有在我们于自身之中经验到这一过程的时候,我们才能够理解它。但是,切莫忘记,并不是我们在自身中发现的那些具体观念以及经验或心理的内容,给了我们这种理解。绝对思维结构中有一种理性的必然性,这种结构在我们的个体思维中重现。思维理性地发展或演进;它在逻辑地或辩证地运动。在此意义上,它是普遍的、跨经验的、超验的,或者像黑格尔所称呼的那样,是形而上的。真理也不是某一个人思想的产物;它是文化传统的产物,从族类的生活和经验中产生。神圣精神或理性在人类历史的种族意识之演进中表达自身。但只有在人类历史是理性的、必然的和逻辑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说它表现了神圣理性。
黑格尔称上帝为理念,意思是指潜在的宇宙,是无时间性的所有演进之可能的整体。精神或心灵(Geist)是这一理念的实现。理念自身潜在地、隐含地、理想地包含着在现实世界中展开的整个逻辑–辩证过程。理念是创造的逻各斯或理性;它的活动形式或范畴不是空洞的外壳或无生命的观念,而是客观的思想,是构成事物之真正本质的精神力量。对于处于必然演进中的创造性的逻各斯的研究就是逻辑学。黑格尔的这种教导并不是说上帝作为纯粹的思维或逻辑理念存在于世界创造之前;因为黑格尔宣称,世界处于永恒的创造之中。神圣精神的存在在于自我表现;上帝是世界的活生生的、运动的理性,他在自然、历史和世界中揭示自身,世界、自然和历史是上帝向着自我意识演进过程中的必然阶段。演进是逻辑过程,而不是时间过程。绝对永远是它所要变成的事物:这些范畴永恒地潜在其中,它们不是从虚无中产生的。然而,范畴是相继发展而来的,一个接一个,在辩证序列中,每一个范畴都是后继者的逻辑前提。上帝没有被并入世界,世界也没有被并入上帝;没有世界,上帝就不成其为上帝,不创造宇宙、不在他者中认知自我,上帝就无法存在。绝对中必然既存在对立又存在统一。没有理念,有限的世界就不能存在,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事物,脱离了上帝就丧失了真实的存在:它的所有真理都要归属上帝。就像在我们的精神中,思维和情感来来去去,但却没有穷尽我们的精神,同样,自然的现象生生灭灭,却没有穷尽神圣精神。此外,就像我们的精神因为思维和经验得以拓展并变得更为丰富,通过思维和经验,并且在思维和经验中上升到更为充盈的自我意识,同样,神圣理念也经由其在自然和历史中的自我表现而丰富起来,并通过自然和历史上升到自我意识。这一理念脱离开其在自然和历史中的表现,只是“自在”地存在;与自我表现联系起来考虑时,就是“自为”地存在。在自我异化和自我占有的有节律的过程中,普遍精神实现了它的命运;它在思维其对象中思维自身,并因此认识了自己的本质。绝对只有在演进中,尤其是在人类中变得有意识起来。因此,黑格尔并不是说上帝或逻辑理念在世界创造之前就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逻辑过程而存在;没有世界,上帝就没有意识,因为他是一个发展中的上帝,只有在人类的精神之中才具有完全的自我意识,人类使暗藏于宇宙理性中的逻辑辩证过程变得清晰起来。标志性的黑格尔学说,即绝对只有在外在于自身的某物中—世界或有限的人类精神—才能具有自我意识,成为一种反省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