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自然哲学
谢林受到了以心灵来解释世界的新唯心主义的吸引,并成为唯心主义立场的热心的支持者。然而,他并不满意费希特视自然为绝对自我之产物的原初观念,自然在个人的意识中仅仅作为意志的障碍或刺激物。谢林拒绝诸如“自然是我们职责的材料”这样的论题,而是走向了客观唯心主义和泛神论,费希特自己也是这样做的。知识论的纯粹自我成了形而上学的绝对自我。如果实在从根本上说是与人类精神相近的活生生的自我决定的过程,自然就不能被仅仅看作是意志的外部障碍物或者死寂的机械秩序。我们可以理解自然,因为自然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因为自然是动态心灵的表现,因为自然中有目的、理性和生命。但此理性未必就是有意识的智慧;同浪漫主义者、信仰哲学家一样,谢林拓宽了精神、心灵或理性概念的范围,以便它能够把有机和无机的自然中表现出来的无意识的、本能的和目的性的力量涵盖在内,也包括哲学家最高形式的自我意识。对于无意识的自然和有意识的心灵来说,共同的是纯粹活动、自我决定的能量;实在包含有行动、生命和意志。绝对的根据,或者所有事物的源头,是创造的能量,绝对意志或自我,无所不在的唯一的世界精神,一切事物均潜存于世界精神之中,一切实际的事物也都从其中发生。理想与实在、思想与存在,在根本上是同一的;在有意识的心灵中展现自身的同一种创造性的能量可以无意识地活动在感官知觉中,也活动在动物本能、有机生长、化学过程、结晶体、电力现象和引力之中:它们之中全部都有生命和理性。作为无意识的盲目冲动来推动并形成我的身体的那种本原,一旦意识到它自身,就因此而把自身从盲目的奋争阶段抽离出来—但依旧在无意识的层次上存在—变成了纯粹的精神,纯粹的自我意识。普遍自我体现在自我之中,也表现在其他无数个体的自我之中—只有在有意识的心灵中,它才察觉到自我。我们是实在的,因为我们植根于普遍自我之中;作为独立的、孤立的个人,我们就不是实在的:绝对的个人的自我是一种幻象。谢林视自然为可见之精神、精神为不可见之自然的洞见,给浪漫主义的想象力提供了推动力,并激励新诗人把生命和精神赋予世界,用充满爱意的同情心来看待世界,这种同情是他们在一个死寂的机械面前所无法感受到的。
然而,自然和精神、存在和思想并不像斯宾诺莎所认为的那样是绝对的平行的两个方面,而是绝对精神演化过程中的不同步骤、阶段或时期。绝对展开自身,它有自己的历史:这是一个进化性的过程,最高的目标就是自我意识。就像我们自己从无意识或潜意识的阶段过渡到清晰的自我意识,但仍然是同一个自我,普遍的自我从黑暗升进至光明也是如此。有结构的物体—从无生命的自然到人类—的渐进阶梯,清晰地显露出一个创造性力量,它只是在逐渐地向着完全自由演进。死寂的、无意识的自然产物只是自然表现自身的不成功的尝试;所谓的死寂的自然是一种不成熟的智慧,但其现象还是无意识地表达了理性的迹象。自然达到了它的最高的目的,即人类的自我意识;在人类的自我意识中,自然和精神的原初同一被揭示给我们。因此,关于自然的最完满的理论就是所有的自然规律可以被规约为知觉规律和思维规律的理论;在这种理论中,自然之全体皆融化为智慧。
在谢林看来,无论我们从自然开始或是从精神开始,从自然哲学开始或是从先验唯心主义体系开始,都是无关紧要的;无论我们问:自然如何变成了有意识的智慧?或者问:智慧如何变成了无意识的自然?知识的原理与实在的原理都是相同的;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和世界如何可能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求助于同样的条件和法则以得到答案。在追溯自我意识之历史的不同时期时,从原始的感觉到较高级的理智过程,我们同时也是在追踪绝对本原在自然中显现自身的发展过程。“一切性质都是感觉,一切物体都是自然的知觉;自然本身具有感觉和知觉,它是凝结的智慧。”
同样的法则贯穿了所有的事物:位于事物根基处的本原以同样统一的方式活动,在任何地方都以同样的节律波动。它的活动是扩张和收缩的过程:本原展示出自身潜在或暗含的事物,使自身客观化,也就是说,它走出自身,而后又返回自身,变得更为丰富和强大:在自我意识中,自然既将自身表现为主体,也表现为客体,它进行分化,并在此过程中意识到自身。自然的各种不同力量从根本上说是同一的;热、光、磁力、电力是同一种本原的不同阶段,就像无机自然和有机自然一样。不同的有机形式中存在着统一性;它们构成了渐进的阶梯,是同一个组织原则的产物;它们全都是在同一计划之上建立的。自然的所有的产物都被一个创造性的精神所统摄;自然的每个部分都辅助整体。人类是自然的最高产物。在人身上,自然获取了自我意识目标的实现。
就像费希特曾经试图证明精神发展的逻辑步骤,谢林试图先验地构建自然,并推理出其演进过程中的必然阶段。与其前的赫尔德和费希特以及其后的黑格尔一样,他发现在世界上运作的辩证过程,两种对立活动运行其中的过程—正题与反题—它们在更高的综合中被统一、调和或和谐起来。他称此为三重性法则:反作用跟随作用;从对立中产生了和谐或综合,而后又在永无止息的时间运动中分解。自然中既不存在死寂的、静态的实体,也没有完全的流变。谢林将此三重性法则运用到了有机自然和无机自然的细节中;我们发现它表现在序列中:吸引、排斥和引力;磁力、电力和化学作用;感性、刺激和再生产。我们将不再追随其自然哲学,其中诗意与科学、幻想与逻辑交织在一起;虽然在细节上有着令人难以置信之处,谢林视自然为动态演化过程的基本观点却预示着当代物理学中的物质概念。
因为自然是活的,因为自然中有目的、理性和法则,所以我们可以理解它,它对我们是有意义的。我们与自然血肉相连。与费希特一致,谢林拒绝关于不变的静态实体的旧观念,并用动态观念来取代它,即关于普遍生命的概念,关于活生生的、创造性的、有目的的演化原理的概念,它从无意识过渡到意识,最终目的是人类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他反对关于自然的数学物理概念,并用目的论概念取代之,或者毋宁说,是通过无意识的目的的学说来调和机械论和旧的目的论。在较低级的阶段,绝对的行动就好像具有有意识的目的;它在无意图地行动,然而不是从外部被机械地推动着。如果只看到事物的外部的—表象中的变化、事物的不同状态和阶段—观察者能够把自身置于内部;如果他自身可以成为冲动或运动,并且同时意识到它,他就会发现,冲动不是来自外部的强迫,而是来自自身内部的指引。
谢林的自然哲学中包含有不少让人难以置信的内容,时常会出现冒失的断言、幻想的类比,以及华丽的修辞手法,而不是证据或事实。在强迫自然接受逻辑程式的努力中,他总是有意忽视自然的事实细节。然而,它的确激起了对于自然和自然研究的兴趣,抵制了单方面的机械论的影响,保全了哲学的本能或对于统一性的渴望,这始终是德国思想的标志—即便是在德国居于领袖位置的自然科学家之中—并且强调了实在之动态和演化的观念,这种观念即便在今天也仍有其追随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