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道德哲学
费希特的整个体系都含有伦理观念的色彩:它以康德的绝对命令为起点,而以关于上帝的普遍道德目的为终点。我们已经看到他如何从道德法则演绎出我们的经验世界。从感官中解放出来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一种需要从中解脱出来的东西,即不自由的状态,自然的自我受到了世界的限制。道德法则意味着自由,而自由意味着克服障碍,而障碍意味着一个感性的世界。因此,道德法则就意味着一个无限延续的奋斗的生命,也就是不朽;并且它暗含着普遍目的或上帝。它的预设是:个体以之为目标的事物在他的职责行为中事实上实现并达到了,存在着一个宇宙秩序,一个理应从人的意志的道德决定中产生的秩序,此秩序存在于个人道德意志的范围之外,但必须假定它以便拥有价值和意义。换言之,道德法则暗含着宗教信仰: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于道德的世界秩序和道德的世界秩序设定者的信仰,道德法则就没有意义。因此,正是信仰把确定性和信念给予了舍此便只能是纯粹幻象的事物,这种信仰就是意志的决定:我有信仰的意志。所以,道德良心是所有真理和信念的试金石。
伦理目的在世界中实现自身;自然和人类是服务于善的工具。因此,人的使命就是履行职责,为实现最高的善而自愿地、有意识地工作,把目光专注在普遍的道德目的之上。他的良心命令他将自己从感官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成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然而,若没有知识,他就无法摆脱自然决定论,没有知识,他也不能对自然有何作为;因此,他必须为了道德目的而追求知识,而不是纯粹出于好奇。因此,人的职责就是要认识自己在做什么,若不认识自己所做的事情,就不要行动。他应该始终依照信念行动,而不是在权威的胁迫下行动。与人应自由的命令相随的,还有运用理性和理解良心所设定的目的的命令。良心要求为职责而职责;良心告诉我我的目的应该是什么。并不是因为某物是我的目的所以我才如此行动,而是因为我应该如此行动,所以那东西才是我的目的。因此,良心永无过失,它总是在每个具体情境中告诉我们如何行动—也就是,如果我们停下来,把问题彻底想清楚的话。
对于费希特而言,道德不仅仅在于善良意志—尊重道德法则是不够的;善良意志必须要将自身表现在行动中,他应该努力克服自然的阻力,内部的和外部的阻力:道德是一场斗争。然而,与自然的战斗并不在于消灭自然,而是要改造自然以适应伦理目的;它能够并且应该被改造成适合理性目的的工具。自然货物、财产、不同的职业和我们整个工业生活的意义在于,它们全都可以拿来服务于普遍的道德目的。既然道德生活不是孤立的个体存在,而是群体生活,每个个体都应该将自身看作从事劳动的社会成员,并为了共同利益而牺牲自己尘世的财产,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够实现终极的目的。每个人都应该依照良心的指令在世界上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行动领域。的确,有必要让个人接受教育以便唤起他的良心;没有教育的话,职责的呼声就不会发出来,职责的意义也不会被理解。
每个个体都在社会中有一个具体的位置以为全体工作。同样,每个人在文明中也有其独特的位置,在为人类自由的战斗中有其独特的贡献。在他的爱国主义作品《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中,费希特为他的人民举起了统一德意志的理想;他说,德国的使命就是重新获取民族的存在,在文明事务中担当哲学领袖,建立起植根于个人自由的国度,一个名副其实的正义王国,这样的国家从未在地球上出现过,它将在凡有人形尽皆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自由;人类的天职是要将自身融入单一的统一体之中、一个普遍的国家联邦,在此联邦中,每个民族和每个时代所贡献的文化都将传布整个地球。费希特为德国提出的民族主义理想是服务于更高的人道主义的。
但尘世的目标不能成为最高的目标:我们促成人类尘世的目的仅仅是作为实现普遍目的的工具—精神王国的实现本身就给现象秩序以价值和意义。人是两个世界的公民:他不可能为另外一个世界工作而不愿为这个世界工作。我们通过使意志善良而为另一个世界工作;每一个符合此意志的行为都影响了上帝,并通过上帝而影响到其他的心灵。良心的声音就是上帝在我之中的声音;经由良心,精神世界下临到达我,通过意志,我向上触及并作用于它。上帝是精神世界和我之间的调停者。我认可你的工作的唯一原则就是良心的声音,它命令我尊重你的工作,而这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我们对于感性世界之真理的信仰,不外乎是这种信仰,即促成自由和道德的生命将从我们在此感性世界的无私且忠实的职责履行出发,无穷地演进下去。
人类的普遍和平以及他们对于自然机械论的绝对统御的状态,并不是本身值得占有的事物;理想的状况是,人们自己应该造就这种状态,它应该被人类全体—作为一个伟大的、自由的道德群体—创造出来。我们的当前生活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伟大的道德王国的基本法则是: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除了通过他自身的道德意志,不存在新的或更好的事物,对于群体而言,除了通过社会的道德意志,也没有什么新的或更好的事物。
我不了解我的全部天职;我应该是什么和我将会是什么,都超越了我的思维。我在生命中的每一刻都确切地知道,我应该在此刻做什么:我应该发展智慧并获取知识,以便拓展自己的职责范围。我应该把我自己,我的身体和心灵,纯粹看作是实现职责目的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