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格尔生平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于1770年生于斯图加特,在图宾根学习神学和哲学(1788年~1793年),并且在1794年至1801年间,曾在法兰克福和瑞士做过私人家庭教师。1801年他定居于耶拿,而后于1805年取得了教授职位,但在1806年的耶拿战役之后,他被迫放弃了这一职位。他曾担任班堡(Bamberg)报纸编辑(1806年~1808年)和纽伦堡(Nüremberg)大学预科学校主任(1808年~1816年),而后他被聘至海德堡(Heidelberg)任哲学教授,再后来是在柏林,在那里,他发挥了重大影响,并赢得很多的追随者。1831年,他死于霍乱。
他的作品有:《精神现象学》,1807年;《逻辑学》,1812年~1816年;《哲学全书》,1817年;《法哲学原理》,1821年。他关于哲学史、美学、宗教哲学、法哲学和历史哲学的讲演,在他死后由他的学生出版,收录在十九卷的《全集》之中,1832年。《耶稣生平》写于1795年,于1906年出版;《伦理学体系》,1893年。翻译:《黑格尔的逻辑》(出自《哲学科学百科全书》),W.Wallace译,1892年;《逻辑科学》(所谓的《大逻辑》),共两卷,Johnson和Struthers译,1929年;《精神现象学》,J.B.Baillie译,共两卷,1910年;《精神哲学》,W.Wallace译,1894年;《法哲学》,S.W.Dyde译,1896年,T.M.Knox译,1942年;《伦理学》(包含有《法哲学》的选段),J.M.Sterrett译,1893年;《历史哲学》,E.S.Haldane和F.H.Simson译,1892年~1896年;《历史哲学》,J.Sibree译,1861年;《宗教哲学讲演录》,E.B.Speirs和Sanderson译,1895年;《艺术哲学》,F.P.B.Osmaston译,1920年;《黑格尔的观念和世界逻辑》,H.S.Macran译,1929年;《黑格尔的形式逻辑学说》,H.S.Macran译,1917年;《黑格尔:选集》,J.Loewenberg译,1929年。
E.Caird的《黑格尔》,1883年;G.S.Morris的《黑格尔关于国家和历史的哲学》,1887年;J.H.Stirling的《黑格尔的秘密》,共两卷,1865年;W.T.Harris的《黑格尔的逻辑》,1890年;A.Seth(或者A.S.Pringle-Pattison)的《黑格尔主义与人格》,第2版,1893年;J.G.Hibben的《黑格尔的逻辑》(对《全书》中《逻辑》部分的重述),1902年;W.Wallace的《黑格尔哲学研究绪论》,1874年;J.B.Baillie的《黑格尔逻辑的起源与意义》,1901年;J.M.McTaggart的《黑格尔逻辑的评论》,1910年,《黑格尔辩证法研究》,1896年和1922年,还有《黑格尔宇宙论研究》,1911年和1918年;G.W.Cunningham的《黑格尔体系中的思想与实在》,1910年;G.Noël的《黑格尔的逻辑》,1897年;B.Croce的《黑格尔哲学中的死的内容与或的内容》,D.Ainslie译,1915年;H.A.Reyburn的《黑格尔的伦理思想》,1922年;W.T.Stace的《黑格尔的哲学》,1924年;M.B.Foster的《柏拉图和黑格尔的政治哲学》,1935年;J.Maier的《论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1939年;R.G.Mure的《黑格尔导论》,194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