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机关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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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的三大职责: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和处置职责。
其一,监督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监察委员会代表党和国家,依照宪法、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其二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监察委员会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三,处置职责。对不同程度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处分决定、提起公诉等不同问责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