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北京交通大学“12.26”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18年12月26日9时34分,119指挥中心街道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起火的报警,报警人称现场实验室内有镁粉等物质,并有人员被困119指挥中心接警后,共调集11个消防救援站、38辆消防车、28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上午10:20,火情得到控制。经核实,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辣鸡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试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


事故原因:
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京交通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警示:
●全方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实验室基础建设投入;明确各实验室开展试验的范围、人员及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登记相关制度;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全过程强化科研项目安全管理。健全学校科研项目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完备的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科研项目涉及的安全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对科研项目试验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仪器器材和试验场地进行备案审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全覆盖管控危险化学品。建立集中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平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管理;严控校内运输环节,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校园;设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使用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