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设备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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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加热设备使用安全
加热设备包括:明火电炉、电阻炉、恒温箱、干燥箱、水浴锅、电热枪、电吹风等。
(1)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塑料筐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柜中进行。
(4)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的物品。
(5)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需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申请。
(6)使用管式电阻炉时,应确保导线与加热棒接触良好。含水分的气体应先经过干燥后,方能通入炉内。
(7)使用恒温水浴锅时应避免干烧,注意不要讲水溅到电器盒里。
(8)使用电热枪时,不可对着人体的任何部位。
(9)使用电吹风和电热枪后,需进行自然冷却,不得阻塞或覆盖其出风口和入风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