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

杨运生

目录

  • 1 痕迹检验概述
    • 1.1 第一讲  痕迹的概念、形成与分类
    • 1.2 第二讲  痕迹的寻找发现、固定提取
    • 1.3 第三讲  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 1.4 第四讲  痕迹检验的一般程序
  • 2 手印检验
    • 2.1 第一讲  手印形态结构与特征识别
    • 2.2 实训项目一  捺印手印样本
    • 2.3 实训项目二  指纹三个系统及纹型分析
    • 2.4 第二讲  现场手印勘验
    • 2.5 实训项目三 光学显现手印
    • 2.6 光学显现法在手印痕迹检验中的应用研究
    • 2.7 实训项目四 粉末法显现手印
    • 2.8 实训项目五 熏染法显现手印
    • 2.9 实训项目六 化学法显现手印
    • 2.10 第三讲  现场手印分析
    • 2.11 实训项目七 现场手印的分析
    • 2.12 第四讲  手印鉴定
    • 2.13 实训项目八 指印细节特征标识
    • 2.14 实训项目九 手印鉴定
  • 3 足迹检验
    • 3.1 实训项目十 捺印足迹样本
    • 3.2 第一讲  足迹形象特征
    • 3.3 实训项目十一 赤足足迹的观察与标识
    • 3.4 实训项目十二 穿鞋足迹特征的观察与标识
    • 3.5 第二讲  足迹步法特征
    • 3.6 实训项目十三 步法特征的观察与标识
    • 3.7 第三讲  足迹勘验
    • 3.8 实训项目十四 足迹的提取
    • 3.9 第四讲  足迹分析
    • 3.10 实训项目十五 足迹分析
    • 3.11 第五讲  足迹鉴定
    • 3.12 实训项目十六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第一讲 工具痕迹学基础知识
    • 4.2 第二讲  常见工具痕迹
    • 4.3 实训项目十七 凹陷状工具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4.4 实训项目十八 线条状工具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4.5 第三讲  现场工具痕迹勘验
    • 4.6 第四讲  工具痕迹分析
    • 4.7 第五讲 工具痕迹检验鉴定
    • 4.8 第七章  工具痕迹检验
  • 5 枪弹射击痕迹检验
    • 5.1 第一讲  枪支种类与射击原理
    • 5.2 实验项目十九常见枪支结构的观察与识别
    • 5.3 实训项目二十 枪弹结构的观察与识别
    • 5.4 第二讲  枪弹射击痕迹特征
    • 5.5 实训项目二十一 射击弹头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5.6 实训项目二十二弹壳上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5.7 第三讲  枪弹痕迹勘验
    • 5.8 第四讲  枪弹痕迹分析
    • 5.9 第五讲  枪弹痕迹鉴定
    • 5.10 枪弹痕迹实验项目
    • 5.11 猎枪射击弹壳痕迹检验
  • 6 特殊痕迹检验
    • 6.1 第一讲  车轮痕迹
    • 6.2 第二讲  开破锁痕迹
    • 6.3 第三讲  玻璃破碎痕迹
    • 6.4 第四讲  纺织品痕迹
    • 6.5 第五讲  整体分离痕迹
    • 6.6 第六讲  牙齿痕迹
  • 7 课程思政
    • 7.1 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
    • 7.2 课程思政的策略与方法汇编
    • 7.3 “七一勋章”获得者崔道植痕检“神探”
    • 7.4 “中国枪王”朵英贤
    • 7.5 足迹破案专家王清举
    • 7.6 科学家精神
    • 7.7 爱国主义情怀
    • 7.8 忠诚敬业精神;马玉林
    • 7.9 如何准备学位论文答辩:8个技巧
实训项目九 手印鉴定
实训项目九 手印鉴定

一、实训教学目标

1.识记手印鉴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程序。

2.能准确标识指检材和样本细节特征,用Microsoft Office Publisher制作特征比对表。

3.能够规范制作手印鉴定书。

二、实训课时:2课时。

三、实训内容

(1)检验现场手印。

(2)检验样本手印。

(3)比对现场和样本手印。

(4)制作手印鉴定书。

四、实训设备及器材

电脑(安装Microsoft Office Publisher和Adobe 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放大镜、直尺、分规、色笔(红笔)、检材手印、样本手印图片以及鉴定书专用纸、特征记录纸等。

五、实训步骤与方法

(一)预备检验

仔细阅读教材中关于手印鉴定的有关内容,通过案例了解案情,明确鉴定的具体要求,检查实训器材是否齐备。

(二)分别检验

1.检验现场手印

(1)用放大镜或体视显微镜将现场手印放大,调整光线角度或视线角度,使手印纹线清晰、反差增强、易于观察。

(2)明确现场手印的具体(上下左右)方位。

(3)明确现场手印的痕迹种类,即判断现场手印是立体手印还是平面手印,是乳突线痕迹还是小犁沟痕迹等。

(4)观察现场手印有无模糊、重叠、残缺或变形现象。

(5)判断现场手印的花纹类型和形态反映。现场手印遗留条件正常时,其花纹类型和形态是容易观察和辨别的,如出现模糊、重叠、残缺或变形现象时就要认真观察,以免出错。

(6)寻找、确定现场手印的特征。

寻找和确定特征的具体方法:

①从点到面,逐步扩展的方法。实际工作中常采用这个方法,即在容易确定位置的地方找一个明显的特征作为起点,向四周发展进行寻找。

②先易后难的办法。即从明显可靠的手印特征开始寻找的方法。

③先重点后一般的方法,即从稀有少见的特征开始寻找,如小桥、小眼、小勾、小点、短线等是手印中较罕见的特征,它们质量高、特征明显,在残缺不全手印的检验中应着重寻找这些特征,再向四周扩展寻找其他特征。

④顺纹线的流向追踪的方法。即顺着纹线流转的方向,一根一根纹线去寻找发现特征。

(7)测量现场手印的长、宽、面积及特征间的相互位置,将其结果记录或描绘在记录纸上。

(8)将寻找、确定的手印特征以绘制示意图的方式描绘在记录纸上,或用色笔直接在现场手印图片上标示、固定。

2.检验样本手印

(1)检查样本手印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部位是否清晰、完整、不变形。

(2)观察样本手印的遗留部位、花纹种类等种类特征是否与现场手印相同。若种类特征明显不同,即可作否定结论,无须继续检验;若种类特征基本相同,则须作细节特征的进一步检验。

(3)检验样本手印的基本次序和方法与现场手印相同。

(4)将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特征相互对照,以验证某些特征的稳定性,有时还能发现新的特征。

(三)比较检验

将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全部特征进行对照比较,从中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见图9-1)

图9-1

1.比对时选用哪些特征

在比对的时候,要选用那些比较稳定、比较确切,即质量较高的特征,如明显可靠的、稀有少见的、靠近中心或三角的、互相接近的、伤疤附近的一些特征。对模糊可疑或不稳定的特征,只作参考。

2.比对的内容

比对时应注意比对特征的分布位置、互相距离、间隔线数和特征的数量,以及每个特征的细节,即它们的形状、面积大小、角度、方向等,进行综合性的全面对比。

3.比对的方法

(1)特征直接对照法。在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相同部位上选择一两个明显、可靠的符合点,并以此为起点,将二者的所有特征一一进行比对,然后用不同色笔分别将所有符合点和差异点在图片上标示出来。(见图9-2)

图9-2

(2)特征连线比对法。首先将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制成同倍放大的照片,然后分别将二者相应部位的特征用直线两两相连,这些两两相连的特征点就构成了一定的几何图形,比对它们的形状、面积、边长、角度等是否相同。此法适用于纹线清晰、特征少而稳定的手印,不适用于变形手印。

(3)特征重叠法。将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制成照相底片,然后在相应部位将其重叠,观察纹线的粗细、流向、间隔、形态及细节特征的重叠情况,其中,重叠的特征为符合点,不重叠的特征为差异点。

(四)综合评断,得出结论

通过比对可能出现两种结果:特征符合;特征差异。这两种情况的存在构成了矛盾。我们要通过分析的方法,认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即符合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还是差异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符合点是主要方面,差异点是次要方面,即可得出认定的结论;如果差异点是主要方面,而符合点是次要方面,即可得出否定结论。

在分析评断手印特征时,注重特征的质量,也不忽视特征的数量,对特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做出结论。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评断手印特征,重要的在于查明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性质。从特征符合点和差异点性质来看。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符合点:同一手(或手指)的同一部位所反映的特征;不同手(或手指)或不同部位的少数特征的偶然相符;其他因素影响所引起少数特征的巧合。

差异点:两个不同手(或手指)或同一手的不同部位所反映的不同特征;手印形成过程中其他复杂因素的作用形成的差异;处理手印(采取、固定、包装、运送)过程引起的改变;手印形成后,手或承受体本身的变化所引起的样本特征的变化。

(五)制作手印鉴定书

1.文字部分

(1)标题:手印鉴定书。

(2)正文:包括绪论、检验、论证和结论。

①绪论。根据教师所给案例或自编案例,说明简要案情、送检单位、收检日期、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种类、数量、提取方法、保管情况及鉴定要求等。

②检验。说明检验的方法、手段及过程,记录检验所见和实训结果。

③论证。对检验中的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二者的本质属性,论述结论的科学依据。

④结论。准确、简练地表述检验结果。

(3)落款:鉴定人、复核人签字,注明鉴定日期并加盖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

2.图片部分

一般情况下只需附两组特征比对照片,其中,一组用来进行特征比对,另一组用来对照比较。具体做法:现场手印照片贴在左侧,样本手印照片贴在右侧。实际工作中,往往还需附现场手印所在位置照片和现场手印及样本手印的全貌照片。

六、实训作业

1.完成案件的鉴定任务,并制作鉴定书。

2.完成实验报告。

附手印鉴定书

手印鉴定书

(XXX)公(物)鉴(痕)字[20XX]XX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XXX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

2.送检人:XX、XXX

3.受理日期:20XX年X月X日

4.案情摘要:20XX年X月X日,XX市XX区清芷园小区8号楼110室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案件编号:A110102300999201210203。经现场勘查及物证检验,在现场提取的物证上发现可疑手印4处。后经侦查工作发现嫌疑人6名,并分别捺印嫌疑人十指指纹及掌纹样本各一份。

5.检材和样本:

(1)检材:

①检材手印JC1照片一张,是现场门把手上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手印痕迹一枚/块(以下简称JC1);

②检材手印JC2照片一张,是现场书桌上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手印痕迹一枚/块(以下简称JC2);

③检材手印JC3照片一张,是现场衣橱上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手印痕迹一枚/块(以下简称JC3);

④检材手印JC4照片一张,是现场上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手印痕迹一枚/块(以下简称JC4)。

(2)样本:

嫌疑人YB2十指指纹及掌纹捺印样本一份。

嫌疑人YB4十指指纹及掌纹捺印样本一份。

6.鉴定要求:

检材手印JC1、JC2、JC4与嫌疑人YB2样本手印是否为同一人所遗留。

检材手印JC3与嫌疑人YB4样本手印是否为同一人所遗留。

7.检验开始日期:20XX年3月9日

8.检验地点:XXX实验室

二、检验

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IFSC 07-02-01-2006《指纹鉴定法》(第1版第1次修订)对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JC1是一枚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指印。该指印反映出指纹中心花纹纹线,其纹线较清晰,特征稳定,将其置于5倍放大镜下观察,在指纹中心花纹部位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19个,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JC2是一枚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掌印。该掌印反映出掌纹内侧区的纹线,其纹线清晰,特征稳定,将其置于5倍放大镜下观察,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20个,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JC3是一枚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指印。该指印反映出指纹中心花纹左侧及左三角纹线,其纹线清晰,特征稳定,将其置于5倍放大镜下观察,在中心花纹左侧和左三角部位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21个,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JC4是一枚用磁粉刷显提取的指印。该指印反映出指纹中心花纹纹线,其纹线较清晰,特征稳定,将其置于5倍放大镜下观察,在指纹中心花纹部位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12个,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嫌疑人YB2十指指纹捺印样本及掌纹捺印样本,纹线捺印清晰,特征稳定,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嫌疑人YB4十指指纹捺印样本及掌纹捺印样本,纹线捺印清晰,特征稳定,具备同一认定条件。

将JC1与嫌疑人YB2的十指指纹捺印样本逐一比对检验,发现检材指印JC1与嫌疑人YB2右手环指捺印指印的中心花纹纹线形态、流向十分相似,在相应部位亦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19个。将二者置于同一视野范围内观察比较,发现二者的纹线形态、流向一致,细节特征的位置、形态、相互关系,相应部位细节特征数量总和均一致。(详见特征比对照片)

将JC2与嫌疑人YB2的掌印捺印样本逐一比对检验,发现检材掌印JC2与嫌疑人YB2的左手掌纹内侧区的纹线形态、流向十分相似,在相应部位亦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20个。将二者置于同一视野范围内观察比较,发现二者的纹线形态、流向一致,细节特征的位置、形态、相互关系,相应部位细节特征数量总和均一致。(详见特征比对照片)

将JC3与嫌疑人YB4的十指指纹捺印样本逐一比对检验,发现检材指印JC3与嫌疑人YB4右手食指捺印指印的中心花纹左侧及左三角纹线形态、流向十分相似,在相应部位亦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21个。将二者置于同一视野范围内观察比较,发现二者的纹线形态、流向一致,细节特征的位置、形态、相互关系,相应部位细节特征数量总和均一致。(详见特征比对照片)

将JC4与嫌疑人YB2的十指指纹捺印样本逐一比对检验,发现检材指印JC4与嫌疑人YB2右手中指捺印指印的中心花纹纹线形态、流向十分相似,在相应部位亦确定稳定的细节特征12个。将二者置于同一视野范围内观察比较,发现二者的纹线形态、流向一致,细节特征的位置、形态、相互关系,相应部位细节特征数量总和均一致。(详见特征比对照片)

三、论证

人的指掌纹具有“人各不同、指各相异、终身不变”的特性,指掌印是指掌纹触物留下的印痕。检材指印JC1与嫌疑人YB2的右手环指捺印样本,检材掌印JC2与嫌疑人YB2的左手掌内侧区捺印样本,检材指印JC3与嫌疑人YB4的右手食指指纹捺印样本,检材指印JC4与嫌疑人YB2的右手中指指纹捺印样本,在纹型、纹线形态、流向、相同部位细节特征上反映均一致,反映出二者系同一人所留的本质特性。

四、鉴定意见

1.送检的检材手印JC1与嫌疑人YB2右手环指捺印样本是同一人所遗留。

2.送检的检材手印JC2与嫌疑人YB2左手手掌内侧区捺印样本是同一人所遗留。

3.送检的检材手印JC3与嫌疑人YB4右手食指捺印样本是同一人所遗留。

4.送检的检材手印JC4与嫌疑人YB2右手中指捺印样本是同一人所遗留。

附件:

1.检验照片;

2.《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鉴定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鉴定人:XXX

复核人:XXX

二〇XX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