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

杨运生

目录

  • 1 痕迹检验概述
    • 1.1 第一讲  痕迹的概念、形成与分类
    • 1.2 第二讲  痕迹的寻找发现、固定提取
    • 1.3 第三讲  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 1.4 第四讲  痕迹检验的一般程序
  • 2 手印检验
    • 2.1 第一讲  手印形态结构与特征识别
    • 2.2 实训项目一  捺印手印样本
    • 2.3 实训项目二  指纹三个系统及纹型分析
    • 2.4 第二讲  现场手印勘验
    • 2.5 实训项目三 光学显现手印
    • 2.6 光学显现法在手印痕迹检验中的应用研究
    • 2.7 实训项目四 粉末法显现手印
    • 2.8 实训项目五 熏染法显现手印
    • 2.9 实训项目六 化学法显现手印
    • 2.10 第三讲  现场手印分析
    • 2.11 实训项目七 现场手印的分析
    • 2.12 第四讲  手印鉴定
    • 2.13 实训项目八 指印细节特征标识
    • 2.14 实训项目九 手印鉴定
  • 3 足迹检验
    • 3.1 实训项目十 捺印足迹样本
    • 3.2 第一讲  足迹形象特征
    • 3.3 实训项目十一 赤足足迹的观察与标识
    • 3.4 实训项目十二 穿鞋足迹特征的观察与标识
    • 3.5 第二讲  足迹步法特征
    • 3.6 实训项目十三 步法特征的观察与标识
    • 3.7 第三讲  足迹勘验
    • 3.8 实训项目十四 足迹的提取
    • 3.9 第四讲  足迹分析
    • 3.10 实训项目十五 足迹分析
    • 3.11 第五讲  足迹鉴定
    • 3.12 实训项目十六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第一讲 工具痕迹学基础知识
    • 4.2 第二讲  常见工具痕迹
    • 4.3 实训项目十七 凹陷状工具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4.4 实训项目十八 线条状工具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4.5 第三讲  现场工具痕迹勘验
    • 4.6 第四讲  工具痕迹分析
    • 4.7 第五讲 工具痕迹检验鉴定
    • 4.8 第七章  工具痕迹检验
  • 5 枪弹射击痕迹检验
    • 5.1 第一讲  枪支种类与射击原理
    • 5.2 实验项目十九常见枪支结构的观察与识别
    • 5.3 实训项目二十 枪弹结构的观察与识别
    • 5.4 第二讲  枪弹射击痕迹特征
    • 5.5 实训项目二十一 射击弹头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5.6 实训项目二十二弹壳上痕迹的观察与标识
    • 5.7 第三讲  枪弹痕迹勘验
    • 5.8 第四讲  枪弹痕迹分析
    • 5.9 第五讲  枪弹痕迹鉴定
    • 5.10 枪弹痕迹实验项目
    • 5.11 猎枪射击弹壳痕迹检验
  • 6 特殊痕迹检验
    • 6.1 第一讲  车轮痕迹
    • 6.2 第二讲  开破锁痕迹
    • 6.3 第三讲  玻璃破碎痕迹
    • 6.4 第四讲  纺织品痕迹
    • 6.5 第五讲  整体分离痕迹
    • 6.6 第六讲  牙齿痕迹
  • 7 课程思政
    • 7.1 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
    • 7.2 课程思政的策略与方法汇编
    • 7.3 “七一勋章”获得者崔道植痕检“神探”
    • 7.4 “中国枪王”朵英贤
    • 7.5 足迹破案专家王清举
    • 7.6 科学家精神
    • 7.7 爱国主义情怀
    • 7.8 忠诚敬业精神;马玉林
    • 7.9 如何准备学位论文答辩:8个技巧
第四讲  手印鉴定

手印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一、委托鉴定与受理鉴定

二、鉴定的步骤:

预备检验

分别检验(初步检验、深入检验)

比较检验、

综合评断、

鉴定结论、

三、制作鉴定文书

一、委托鉴定与受理鉴定

(一)委托鉴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办案单位在涉及到刑事技术的专门问题时,应委托(授权或聘请)刑事技术部门或司法鉴定机构的具有痕迹鉴定资质的人员对物证进行鉴定。

刑事技术鉴定的委托,在刑事侦查部门一般采用从下向上送检的方法,首先向同级刑事技术部门送检,如果该部门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无法明确答复时,可向上一级刑事技术部门送检。送检时,应出具送检证明。

法院、检察院对刑事或民事案件涉及技术鉴定问题时,直接采用鉴定委托书的形式委托鉴定。

(二)受理鉴定

刑事技术部门或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委托后,应按规定受理。

1、受理范围有四种情形:

(1)公检法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中的手印鉴定

(2)公安机关委托的治安案件中的手印鉴定

(3)审判机关委托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手印

(4)法律服务机构委托的相关案件中的手印鉴定

2、受理鉴定的程序

(1)查验鉴定委托公函或鉴定委托书。

(2)了解基本案情:送检人介绍案件情况和要求。

(3)查验检材和样本,主要是排除可能的危险因素,对数量和质量的查验

(4)送检人填写手印检验登记表,受检人签名。

二、鉴定的步骤:

(一)预备检验

1、查验检材:

(1)检材手印是否为原物或原件

(2)委托机构是否提交了全部涉案手印物证

(3)提交的手印是否真实可靠并完整无损

检材是否按照合法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提取

来源清晰可查:现场勘验笔录、证据清单

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数量和质量是否具备鉴定条件

2、查验样本

(1)审查样本手印的真实性:防替换,亲自提取。

(2)审查样本的合法性:见证人和捺印人认证,密

(3)审查样本的可比性:

(4)审查样本的充分性:

(5)补充鉴定、复核鉴定、重新鉴定的样本手印

除了查验1-4项外,还要查验送检的样本有无可比性

了解原鉴定过程、方法、手段、鉴定意见以及根据

3、确定检验方案

(1)设计检验方案

了解送检的目的和要求,明确检验任务,拟定工作计划,设计完成检验任务所需方法与手段。

(2)人员准备以及必要的物质准备

1)人员准备:立即确定检验人与复核人,独立检验,不要互相影响

2)物质准备:图像采集设备、光源和其他设备

(二)初步检验

1、分析现场手印的遗留方位

  指尖朝向   遗留部位

根据现场手印遗留情况判断

根据纹线形态、弧度、密度和流向规律判断

当纹线数量较少,难以判断方向时,可以按照不同方向分别描绘特征,与样本比对;也可先确定特征组,与样本比对后再定方位。

2、判断检材手印的种类

(1)是否真实手印:区分指纹膜的印痕

又称指纹套,是经过简单的拓印、倒模工序,用硅胶制成的克隆指纹。多用于欺骗指纹考勤机的“光眼”,被商家称为“指纹打卡助手”或是“指模”。

制作指模的材料主要是耐磨硅胶、无法形成汗液手印

可形成血、油、灰尘手印

汗灰混合或立体手印

印油或印泥手印

“指纹膜”印与手印的识别

1)“指纹膜”的概念与种类

2)“指纹膜”制作工艺与材料特性

3)“指纹膜”手印的特点

4) 真假手印的区别

可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3、确定手印纹线类型

立体手印、平面手印:

首先判断手印是加层、还是减层?

然后再看乳突线和小犁沟的表现形态

全部是乳突线

全部是小犁沟

乳突线和小犁沟混合痕迹

平面手印中两线区别

1)纹线的粗细宽窄、边缘形态与间距:

乳突线上有汗孔,边缘不整齐、纹线宽于间隙

2)汗孔的分布位置:乳突线上有汗孔 圆形半圆

3)观察痕迹种类与背景颜色:加异减同

4)褶纹和皱纹的形态:

与乳突线反色,加同减异

5)据显现和提取方法判断:粉末颜色

4、分析手印是否重叠、变形

(1)重叠手印分析

一个手印出现多个花纹中心,或同侧出现多个三角

手印出现双重,甚至交叉的边缘

纹线出现衔接不合理,甚至交叉现象

同区(或同系统)的纹线密度出现突变

纹线色调出现分区变化的现象等

(2)变形分析

花纹中心形态与三角间的关系畸形

纹线粗细及小犁沟宽窄出现较规则的变化(多向某一方向对称变化)

纹线出现不正常的形象表现(出现不应出现的直线和弯折)

5、确定检材手印的种类特征

手印的种类特征是认定同一的前提条件,也可以作为否定同一的重要依据。

种类特征只反映手印的种属特点,重复出现率高

种类特征不同,可下否定结论,终止检验

种类特征相同,再进行特定同一认定检验手印的种类特征主要包括乳突花纹类型特征、屈肌褶纹和皱纹的总体特征

 确定手印的花纹类型和形态反映

花纹的具体形状、面积大小、长宽尺寸、倾斜方向、花纹中心与三角的位置关系等种类特征。

屈肌褶纹和皱纹的类型和形态、长短粗细、布局等特征。

手印残缺,中心花纹不清等情况,可根据纹线的倾斜流向和形态表现判断花纹类型。

模糊手印,应按可能性大小排出几种可能的纹型情况,防止因纹型分析失误导致样本手印被错误排除。

6、观察样本手印是否具备检验条件

密取或公开收取的自然样本手印

形成条件、显现固定提取的方法、遗留部位是否与检材一致

必要时重新密取或补充提取样本

公开捺印的手印样本(重点看检材对应部位)

7、确定样本手印的种类特征

公开捺印的手印样本完整且无变形,易确定

自然样本和实验样本情况复杂,模拟实验条件

(三)深入检验

1、寻找、确定现场手印的特征

(1)现场手印的预处理——增强手印反差

用放大镜、立体显微镜、投影仪或电子显微镜将手印放大到一定倍数,或直接制成手印放大照片

使用不同单色光源,或加滤色镜,改变光照角度与强度,增强反差;

化学试剂染色。

数码照相或扫描后,用图像处理软件放大。

2、寻找、确定现场手印特征的主要方法

1) 由点到面、逐步扩展

2) 由重点到一般

3)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4) 沿纹线流向、平行线“追踪”

5) 同一手印的不同形象相互对照

固定确定的特征:用红笔或针状物直接在手印照片上标示或戳洞,也可描绘。

3、特征的标示

1) 标示线的一端务必指准所要标示的特征位置,不宜超位或不到位。

2) 标示线与所标示的特征应尽可能垂直,或保持较大的角度,不宜顺着纹线流向来画线标示。

3) 划标示线之前,应预先对所标示的特征合理安排,做到均匀分布,呈放射状。标示线之间不能交叉划示。

4) 在标示线的末端应按顺时针方向编号,并将1号按座钟方位置于“1”时左右的位置上。

5) 标示线应用红笔划示,并注意不要污染画面,保持所示手印画面的准确性和清洁性。

细节特征

现场指纹和捺印指纹

4、确定几种疑难手印的细节特征

确定残缺不全、模糊不清、重叠变形的疑难手印的细节特征的方法。

不具备检验条件,要求补充检材

综合利用前五种方法

    努力找出8个特征。

特征比对照片

 特征比对照片

     特征比对照片

5、检验样本手印

(1) 检验内容:

样本手印的花纹类型、形态结构、痕迹种类、留痕部位等种类特征并测量其长宽、面积等数据,了解其收取方式等。

(2)若样本手印的花纹类型、形态结构、痕迹种类、留痕部位等种类特征与现场手印不一致,即可作否定结论,若种类特征基本相同,进一步进行检验。确定特征的过程要尽量与检材手印相对应。若无对应点或特征明显有别,即可下否定结论。

(3) 寻找、确定样本手印的特征的方法和顺序

与现场手印基本相同。

关键是手印部位相同。

若无法确定现场手印遗留部位,可适当扩大样本手印范围寻找确定特征。

将检材与样本对照,

验证现场手印特征的准确性

和稳定性,还能发现新特征。

四、比较检验

在对检材手印进行初步检验和深入检验,并对样本手印进行初步检验,确定种类特征之后,就要开展比对检验。

1、确定特征

种类特征相同的情况下,要对样本手印进行深入检验,确定其细节特征,然后比较细节特征的形态状态及其组合等。

通过比较,进一步认识检材手印和样本手印特征的性质,确定二者之间的符合点与差异点。

2、比对的内容

逐个比对每一个特征的种类、形态、分布、位置、方向、角度、面积、大小、构成形式;

必要时还要比较特征的细小结构和细微形态;

特征数量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分布位置、距离、角度、相隔线数、组合形式等;

特定区域的疤痕,褶、皱纹,汗孔及脱皮等的形态、位置、数量等。

3、比对的方法

(1)特征对照比较法

是把被比较的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并列放置在同一视野内,对两者相同部位的各种特征进行比对观察的检验方法。

常用标划线条、描绘轮廓、勾划几何图形等方法,标示比较结果。

标线方法

(2)接合比较法

把被比较的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排列一致,使部分连接,观察分析两者交接处的手印纹线及特征是否自然连贯。

常用于线条痕迹特征比对

同倍照片剪贴比较法

比较显微镜下对接

图像处理软件里接合

(3)特征重叠比较法

用薄透明塑料将痕迹特征分别描画下来,然后重叠在一起,观察比对两者特征是否符合,或将检材特征描下来,然后覆盖、重叠在另一痕迹上进行比较。

适合图像比较简单、特征明显、界限明确的痕迹。

用Phptoshop图像处理软件,直接进行重叠比较或

特征连线比较

Phptoshop图像处理软件重叠比对

将检材和样本手印同像素扫描导入PS。

照片变异较大,影响变形因素多,尽量用原件。

等比例缩放至相同大小。

新建Phptoshop文件,将检材和样本拷入两个图层

调整检材指纹的透明度(至50%)和颜色,移动调整检材图层,直接进行重叠比较。

新建图层,关闭样本视图,标注检材特征

关闭检材视图,打开样本视图,比较检材特征层与样本特征的重合情况。

4、比对检验的快速检验程序

(1)运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快速排查

从数据库中筛选出相似手印并排序,然后由人工确认。

(2)嫌疑人指纹未入数据库时,人工排查

通过对种类特征、基点特征组、关键特征、扩大特征组范围不断筛选,发现相同手印。

(3)样本较多时的快检程序:

在手位、指位、部位相同的情况下,从纹型、基点特征组到大特征组逐级比对,出现本质差异立即否定。

五、综合评断、得出结论

综合评断就是对比较检验中发现的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性质和质量,对检材和样本是否具有总体特殊的一致性进行价值判断,并依据综合评判的结果得出鉴定意见。

(一)综合评断的任务:

就是判断检材和样本手印之间的符合点构成的整体是否具有同一特定性,差异点是否反映的是手纹的本质差异。

(二)综合评断的内容

综合评断的核心就是评价手印特征的本质属性。

首先查明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来源,结合特征的变化规律,准确把握符合特征与差异特征的性质。评断特征的符合与差异哪一个是本质的。

1、查明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来源

(1)分析符合点的来源

1)同一手的同一部位反映的同一特征总体符合

2)不同手或不同部位少数特征的偶然相符

3)某些因素引起的少数特征的巧合

(2)分析差异点的来源

1)不同手或同一手的不同部位反映的不同特征

2)手印形成过程中受某种因素影响使部分特征产生的变形

3)处理手印过程中引起的特征变化

4)手印形成后,手或承痕体本身的变化所引起的特征变化。

(2)手印特征的变化规律

(3)、确定非本质差异应注意的问题

3、手印特征的一般变化规律

手印特征变化遵循着一定规律,而不是杂乱无章的。

引起特征变化的因素有:

手印形成时,手与承痕客体之间机械作用对特征的影响

承痕客体表面性状对特征的影响

手印中介质对特征的影响

显现、采取、运送、保管不当对手印的影响

提取样本手印对特征的影响

样本手印提供人手指掌纹本身的变化对特征的影响

4、确定非本质差异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确定手印是否有产生非本质差异的条件

正确认识细节特征在一定条件下的互变情况

细节特征的变化所形成的非本质差异,并不需要严重变形,起点变分歧,终点变结合,勾眼棒互变的可能性很大,也很容易。

不能因为细节特征的形态不同就下否定结论,而应该以其位置、特征间的相互关系为主。

(三)正确区分相似与同一

手印的相似有三种类型

同一手印不同部位的特征相似

不同手印不同部位的特征相似

不同手印相同部位的特征相似

相似手印之间必然存在细节特征的本质差异;

相似特征之间的位置、相互关系不完全相同。

各自对应的特征自身的大小、形态也不完全相同。

手印的同一是同一手同一部位所形成的,其形态、纹线流向、细节特征的位置、形状、相互关系完全一致。

(四)鉴定实验

手印鉴定实验计划的制定

目的、要求、条件、项目、实验记录、时间地点

鉴定实验的注意事项:

创造最接近检材手印形成的条件,保证手印准确性

尽可能模拟检材手印形成时的位置、姿态和动作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逐项逐次进行实验。

做好实验记录,逐次逐项记录时间、地点、实验条件、实验内容和结果。笔录、绘图、照相

(五)认定手印同一的标准

手印细节特征组合的特定性

手印细节特征的质量

手印细节特征的数量

特征质量与数量的关系

我国手印鉴定的特征标准

(六)综合评断的可靠性保证

评断检验是否按照按科学规范的程序进行

评断选择的细节特征是否有足够的数量、质量保证

评断差异点是否得到科学分析

(七)鉴定意见

1、认定意见的基本条件

1)种类特征相符

2)细节特征至少有8个以上相符,或虽然少于8个但符合特征点总体特性相同,且为本质属性的反映;

3)没有差异或少数差异点是非本质的,经过评断与实验,有充分理由证明是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形成,可以得到科学的解释。

只有上述条件都具备时,才能作出认定结论

2、否定意见的基本条件

1)种类特征不同;

2)种类特征虽然相同,但细节特征总体不符,差异点是本质属性的反映。有差异但无法科学解释。

3)少数符合点能证明是某种因素偶然造成的或是巧合。

只要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即可作否定结论。

“送检(检材)手印不是***所形成。”

3、无鉴定条件意见

有些指纹,由于受遗留条件和鉴定条件的限制,在综合评断后,仍不能作出是否“同一”的结论。

此时应实事求是地向送检部门说明情况或提出倾向性意见,切不可主观臆断,作出不负责任的结论。

刑事技术鉴定种类

1.鉴定。即第一次鉴定,也叫原鉴定。

2.补充鉴定。是在原鉴定的内容不够完善或出现新情况时,送回原鉴定人复查、修正补充。

3.重新鉴定。在原鉴定的内容有解释不清的疑点,或几位鉴定人意见分歧,委托他人鉴定。

4.复核鉴定。是指上一级鉴定机构或高一级专家对原鉴定作出的重新鉴定。

5.会检鉴定。即专家会检,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或对案件结论有分歧,特邀上级单位和兄弟部门专家进行集中鉴定。

六、制作手印鉴定书

公安部主管的鉴定机构规范的鉴定文书称为《手印鉴定书》或《手印检验鉴定报告》;司法部主管的鉴定机构规范为《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书要文字简练、描述确切,照片要重点清晰,特征要标划鲜明。

鉴定书由文字和照片两部分组成。

(一)文字部分

首先在封面上写明鉴定书的标题和案件编号。

正文部分的内容主要有:

绪论、检验、论证、鉴定意见、签名、盖章

1.绪论

主要写明收检日期、现场手印的种类、数量、提取方法、载体及包装、运送情况;

样本手印的来源、收取方法、数量、遗留部位、嫌疑对象的姓名、简要案情以及鉴定的要求。

如果是别的单位委托鉴定的,则须写明送检日期、送捡单位、送检人姓名、职务(职称)或函件字号。

如果复核鉴定,应写明原鉴定结果和要求复核解决的问题。

2.检验

主要写明检验的日期,检验的方法、手段和过程,记述实验结果和检验所发现的特征。

分别叙述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形态、颜色、大小等直观表象,

分别阐明现场手印特征和样本手印特征的数量、质量、位置、形态、相互关系等情况。

有时还要写明实验的步骤、方法、数据、特征、图形等内容。

3.论证

主要写明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相符特征与差异特征的数量、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断,论述认定相符特征或否定差异特征的科学依据。

4.鉴定意见

以准确的语言,作出明确的结论。回答送检单位或人员提出的鉴定要求。

送检的检材手印是***右手食指所留。

最后,签注鉴定人、复核人的姓名、职务(职称)以及年、月、日并加盖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

(二)照片部分

照片是一种形象的直观材料。

清晰的照片,给人以真实具体的形象的印象和感受,它与文字部分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一份完整的手印检验鉴定书。

照片内容

1.反映现场手印来源的位置照片。

应客观准确反映送检的现场手印遗留在什么物体上和具体部位。用箭头在照片上标示,使人一目了然。

照片下方注明“检材手印所在位置照片”

2.送检现场手印与样本手印的全貌照片。

以原物放大或5倍放大照片表示,并在每一张照片下用文字说明“现场手印全貌照片”或“样本手印全貌照片”。

3.特征比对照片

以同等原物大或同等放大若干倍的照片,一式二张分别贴在固定位置,其中一张不标示特征,供对照审核用。另一张按顺时针方向和顺序标示出特征的数量和位置。

标注时,一般以标线一端指向特征,另一端标示号码。通常用红线表示符合特征,用蓝线表示差异特征。

必要时还须在照片下面附加简要的文字说明。

山西省公安厅 手印鉴定书

晋公刑技痕[2012]010号

2012年11月19日

一、绪论:

2012年11月18日,吕梁地区离石市公安局赵、闫二同志持单位介绍信,送来嫌疑人张某诈骗一案中“委托代理说明书”一份,同时送来嫌疑人张某、郭某、侯某三人十指手印样本各一份,要求鉴定“委托代理说明书”上所捺印的三枚手印是否为上述三人所留。

二、检验

送检的“委托代理说明书”下部有三枚红色印泥形成的手印,其中捺印在张某和郭某签名上的两枚手印纹线模糊、特征不清,不具备鉴定条件;捺印在日期上的手印纹线比较清晰,具有鉴定条件,在放大镜下观察,发现细节特征12个(以下称送检手印)。嫌疑人张某、郭某、侯某三人十指手印样本均为黑色油墨捺印,纹线清晰,可供比对,在放大镜下分别观察,发现侯某右手食指手印样本的花纹形态、纹线流向与送检手印相似,并在相应位置上找到相应的12个细节特征。(详见特征比对照片)

三、论证

送检手印与侯某右手食指手印样本花纹种类相同、纹线流向一致,所找到的12个细节特征的形态、位置及相互关系完全一致,充分反映了二者的本质同一性,完全构成了同一认定的客观依据。

四、结论

送检“委托代理说明书”下部,捺印在日期上手印与送检的侯某右手食指手印样本是同一手指遗留。


鉴定人


刑事技术鉴定报告智能远程签发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提交鉴定书,预定义审批流程;

步骤2:按预定义审批流程进行鉴定书审核流程后,修改鉴定书为待审批;

步骤3:鉴定书审批流程,修改鉴定书为待签发流程;

步骤4:鉴定书签发流程,如第一鉴定人确认物证已经取走,修改鉴定书的状态为已签发,如第一鉴定人确认物证未取走,修改鉴定书的状态为待签发;

步骤5:鉴定书取走流程,委托单位通过终端打印机,打印领取鉴定书。

本发明对鉴定书领取情况自动记录,从鉴定书出具、审批、签发、领取各环节详细记录,保证鉴定书签发全流程记录可追溯,规避因鉴定文书丢失或领取情况不确定等人为因素,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