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文化产业管理的兴起
    • 1.1 第一课时:了解教材的框架结构
    • 1.2 第二课时:文化产业管理的兴起
    • 1.3 第三课时: 新中国文化产业70年史纲
  • 2 文化产业管理概述
    • 2.1 第一课时 文化产业管理的内涵及特征
    • 2.2 第二课时 文化产业管理的内容、原则及方法
    • 2.3 第三课时 文化产业管理的现状、问题及路径
  • 3 文化产业政策
    • 3.1 第一课时: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产业
    • 3.2 第二课时: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
    • 3.3 第三课时: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经验及启示+“十三五”时期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
  • 4 文化资源管理
    • 4.1 第一课时:文化资源的特征与分类
    • 4.2 第二课时:文化资源管理内容与原则
    • 4.3 第三课时:文化资源管理的方法与机制
  • 5 资料分析课
    • 5.1 资料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下的艺术产业数字化转型
    • 5.2 资料2: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下的戏曲产业发展
    • 5.3 资料3:“后全球化”以及新冠疫情下区块链技术对未来文化产业的影响
    • 5.4 资料4:从“云上”走向高雅艺术
  • 6 文化产业投资管理
    • 6.1 第一课时 文化产业投资的特点与基本要素
    • 6.2 第二课时 文化产业的企业投资管理
    • 6.3 第三课时 文化产业的政府投资管理
    • 6.4 第四课时 文化产业投资的风险规避
    • 6.5 第五课时 案例:网络文学平台多元化资本运营探究
  • 7 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管理
    • 7.1 第一课时 文化产业人力资源概述
    • 7.2 第二课时 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和模式
    • 7.3 第三课时 中国文化产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 8 网络文化产业管理
    • 8.1 第一课时 网络文化产业概述
    • 8.2 第二课时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的管理困境
    • 8.3 第三课时 网络文化产业的公共治理
    • 8.4 第四课时 网络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管理
第一课时 网络文化产业概述


网络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业态,其在概念、内涵、特征、安全等方面包含了丰富的内容。目前,学界对网络文化产业存在着不同的话语,这为网络文化产业的研究提供了宽广的视域。因此,对于网络文化产业的研究,不仅要立足于理论争鸣,而且要在发展中来把握。

一、网络文化产业的概念及内涵

网络文化产业在国际上又被称为“数字内容产业”或“数字娱乐产业”,是一种新型文化形式。网络文化产业可以看作是互联网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产物。

在国际上,网络文化产业与数字内容产业的概念趋向一致,数字内容产业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手段对文化内容进行生产和再生产,并提供相应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这主要包括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电影、网络文学、网络音乐、数字出版等产业。

国内诸多学者也对网络文化产业给予界定。比如,解学芳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是一种借助现代高科技,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方式提供精神文化消费品和服务的新型产业形态。刘立波认为,网络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比如数字图书馆、数字电影等;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形式和内容都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新型文化产品,比如网络游戏等。赵辰光、张雪认为网络文化产业就是网络、文化、网络技术三者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文化产业。

综合来看,网络文化产业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对文化内容进行生产和再生产,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对文化内容进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产业形态。

二、网络文化产业的特征

(一)文化艺术性

网络文化产业以文化艺术资源为基础,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文化艺术资源,创造出满足多元化文化需求和艺术审美的网络文化精品。文化内容是网络文化产业的核心,文化内容产品必须满足消费者一定的文化艺术需求。网络文化产业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平台,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创新文化生活方式。

(二)技术性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催生出网络文化产业的新形态,而且推动了网络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网络出版、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电视、网络电影等网络文化产品的发展与繁荣。

(三)交互性

网络文化产业实现了内容生产与网络运营的高度融合,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平台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单向传播形式,网络用户能以自己的方式获取信息,并可以成为网络文化产品生产的主体,构建内容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互关系。网络用户不仅拥有了自主自由的发声渠道,同时能够实现多元互动和信息共享。

(四)虚拟性

网络文化产品具有虚拟性,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形式存在。网络文化产品基于互联网技术,以信息为基本动力,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手段,运用计算机与网络平台,在用户、平台、信息源之间建立起一个虚拟的社会空间。网络文化产品的虚拟性主要呈现出离散化、无中心、多元化等特点。

(五)分众性

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并不可能满足所有群体。由于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越来越以用户为中心,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进行细分。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获取更多地依靠网络平台,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根据部分网络用户的消费偏好,通过网络平台、圈层之间的相互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对多层次的社会群体产生影响。

三、网络文化产业的业态

(一)网络游戏产业

网络游戏产业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新星,被誉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它利用TCP/IP协议,以互联网为依托,提供网络在线体验的游戏项目。

网络游戏产业包括:客户端游戏市场、网页游戏、移动游戏、社交游戏等。截至2015年12月,网民中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91亿,较2014年底增长了2562万,占整体网民的56.9%,其中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为2.79亿,较2014年底增长了3105万,占手机网民的45.1%。从市场角度来看,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移动游戏市场相继从快速增长的初生期进入平稳增长期,形成了各细分市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但增长率逐步放缓的状态。在三大细分市场中,移动游戏收入增长速度最快,增幅最大,而客户端游戏和网页游戏收入增长幅度较小。

(二)网络动漫产业

动漫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等为内容表现形式,通过艺术、设计、数字技术,对文化内容进行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从而形成的一种新兴文化产业。

网络动漫产业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建立在传统动漫产业基础上,以数字化、网络化方式发行动漫产品以及衍生产品进行盈利,这种方式主要是实现了销售环节的网络化。

二是完全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相关软件进行动漫产业的创作、运营和销售的模式。

网络动漫产业是相对于传统动漫产业而言的,是在制作、运营等环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平台,包括漫画和动画等形式的文化产品,综合运用美术、艺术、数字技术等多种表现形式,形成的动漫产品形态,其特点有:

(1)全产业链的特点。其产业链从动漫产品创作,到网络上随时更新,然后在漫画周刊上进行连载,在此基础上结集出版漫画图书,进而改编成Flash动画在网络上更新,改编成电视动画播映,再改编成影院动画播映,还可根据市场反馈开发出相关衍生产品,这一系列过程需要很长的周期。

(2)高投入、高风险和高附加值。所谓高投入与高风险是与其技术要求、资金要求和人才要求高,生产周期长相关联的,高附加值决定了网络动漫产品塑造品牌动漫形象的重要性。

(3)原创性。开发出原创动漫精品是网络动漫产业发展的灵魂所在,这就要求网络动漫产业的创作主体必须要立足于创意。

(4)衍生性。即网络动漫产业可以形成一套衍生产品的开发体系,可以带动软件开发、休闲旅游、玩具、教育出版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2014年,中国动漫产业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动漫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比2013年增长14.83%。视频网站的国产动漫与进口动漫的播放记录屡创新高。但2014年中国动漫产业总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4%,与日本动漫产业产值的GDP占比相比较,中国的动漫产业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三)网络视频产业

网络视频产业是指由网络视频服务商提供的以流媒体为播放格式的可以在线直播或点播的声像文件。网络视频产业实质上是和电视、网络电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中国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迅速增加,中国网络视频产业借助网络、终端、技术、投资四大要素合力推动,迅速发展。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04亿,较2014年底增加7093万,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3.2%,较2014年底增加了6.5个百分点;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4.05亿,与2014年底相比增长了9228万,增长率为29.5%;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为65.4%,相比2014年底增长9.2个百分点。

未来,视频用户移动化趋势逐步增强,手机用户仍是主要推动力。2015年,各类视频应用层出不穷,已经成为了互联网重要入口,与传统门户、搜索引擎、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形成了强劲的竞争,不仅强化了视频业上下游的垂直整合,还不断打破不同传统行业边界,加速了产业融合,重塑经济生态格局。

(四)网络新闻产业

网络新闻从广义上来讲,是指一切利用互联网发布的有传播价值的信息,是通过因特网发布或再发布,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视听、下载、交互或传播的新闻信息。网络新闻主要来源于网站。网站可以分为官方网站、企业网站、个人网站。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站数量为423万个,年增长26.3%。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5.64亿,较2014年底增加4546万,增长率为8.8%。网民中的使用率为82.0%,比2014年底增长了2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4.82亿,与2014年底相比增长了6626万,增长率为16.0%,网民使用率为77.7%,相比2014年底增长3.1个百分点。

网络新闻具有极强的交互性,在阅读的过程中,网络用户拥有较高的参与度,可以随时参与到媒体的传播活动中,实现了网络媒体与用户之间的双向互动。同时,随着媒体话语权的转移,自媒体用户也开始掌握媒体话语权,网络传播主体不再是单向度的。这两个特点导致了网络新闻内容呈现出宽泛性和不确定性,对于网站内容的控制性就有所降低,网络新闻渗透着有害性、欺骗性、误导性等信息元素,对青少年网络用户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一方面,网络(网页)上存在的不良信息,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作用。另一方面,虚假新闻网站进行一些歪曲事实、有失客观的报道;对产权人的作品予以篡改,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发布虚假信息严重干扰社会公共秩序,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尤其是一些在境外注册的色情网站已形成利益链,要对其内容进行监控困难重重,互联网领域存在公共治理的真空,对互联网领域的运用规则的把握还需要在不断参与中增强。

(五)网络音乐产业

网络音乐是指依托数字技术、电脑音乐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等方式进行传输的音乐。近年,中国数字音乐提供商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

酷狗音乐、QQ音乐和酷我音乐等领先品牌,网易云音乐和唱吧等新兴之秀,为中国数字音乐用户提供多元化的选择。2014年,中国数字音乐的市场规模达491.2亿元,增长11.5%。

中国音乐产业的良好发展,不仅能够增加公众的娱乐内容,提升个人的审美与修养,同时也是提升中国国家地位的重要手段。好的音乐创作与公平合理的音乐发展环境,有利于音乐产业不断向外输出;并且好的音乐还能够展现中国综合实力、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

与全球的音乐产业环境相似,中国的音乐产业也在服务提供商环节分成三条子产业链。第一条子产业链——唱片,一直饱受盗版问题的困扰,至今仍在生死线上挣扎;第二条子产业链——音乐版权,因为正版保护不力而一度难以为继,但随着国内版权保护的力度加大而有所好转;第三条子产业链——音乐演出,是目前最为火爆的产业链,也是目前支撑整个中国音乐产业的最主要盈利来源。

从网络音乐产业链条中的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与版权保护商的关系来说,网络音乐运营过程中涉及版权归属问题。如果不能确保版权拥有方的利益,就会引发版权之争与侵权问题。实际上,现在许多音乐作品没有版权保护,存在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

(六)网络电视产业

网络电视又称IPTV(Interactive Personality Television),它将电视机、个人电脑及手持设备作为显示终端,通过机顶盒或计算机接入宽带网络,实现数字电视、时移电视、互动电视等服务。网络电视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观看方式,它改变了以往被动的电视观看模式,实现了电视按需观看、随看随停。网络电视产业是以宽带网络为技术载体,以视频音频为形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电视节目播放的有偿服务的业务。

网络电视是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产物,它综合了数字电视的各种优势以及多样化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电视的普及需依赖于三网融合的程度。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5年10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数据,2015年10月份,中国IPTV用户净增超过1000万。“三网融合”业务稳步推进,IPTV用户净增1022.3万户,总数达到4385.9万户。

从准入门槛来看,手机电视是广电部门和通信部门共同合作推出的,基于此,经营手机电视业务需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与此同时,手机电视的发展还受到一定的制约:带宽瓶颈、播放画质不高、资费标准太高、专业化节目少等,因而推进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提高内容的丰富性,成为中国手机电视产业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

(七)网络出版业

网络出版,是以互联网为依托,进行图书、音像的编辑、出版、销售的总称,是由产品数字化、流通网络化和交易电子化的过程所形成的高效、快捷、节能的新型出版模式,如电子书籍、电子报刊、网络小说等,都归属于网络出版的范畴。

网络出版的生产主体突破了传统出版主体的限阈,网络空间的组织或单个的用户都可以进入网络出版领域,进行参与、创作、传播;同时,用户也可以在网上观看或者购买。同时,网络出版内容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内容偏好和定位明晰,网络出版比传统出版方式拥有更多的优越性。

随着市场细分的深化和产业的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数字媒体产业正在打破传统媒体“一统天下”的格局,并伴随网络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网络出版的发展,网络出版实现了传统出版方式与网络技术的融合,拓展了出版产业的空间,实现了传统出版业与网络出版业的竞合与共赢。

中国网络出版业基本上处在网络技术平台上模仿传统出版业的初级阶段。从出版内容上看,还是基于传统出版物的内容,只是经过技术处理上传到网络上,文件格式发生了转换,而内容没有改变;从运作模式来看,主要是通过网上书店购买、网络付费阅读等方式进行。

此外,处在起步阶段的网络出版业还存在诸多问题:网络出版技术还不够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用户尚未形成网络化的消费习惯和阅读方式,对网络出版业的推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网络盗版侵权问题比较严重等。因此,网络出版业的发展不仅有赖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有赖于独有的网络化内容体系和模式的建立与健全,而不仅仅是形式层面的网络化。

四、网络文化产业与国家网络文化安全

(一)加强网络文化产业管理的重要性

网络文化安全是指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内容和信息安全问题。

一方面,网络文化的虚拟性和复杂性使得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难度增加;另一方面,网络文化的非安全状态是网络空间的常态,而潜在的威胁通常具有很大隐蔽性与变异性,使网民和整个社会对网络文化安全危机难以察觉,其保护和防卫意识滞后,也更加说明保护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要性。

可以说,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是引起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另外,外来文化对中国本土文化产生冲击的同时也引入了文化竞争机制,有利于增强网络文化企业提高文化安全意识,在竞争中探求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与本土个性的彰显,整合中国优秀的文化资源创造出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积极培育强势网络文化产业集团与国际网络传媒集团相抗衡。

(二)加强网络文化产业管理的意义

随着网络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开始在全球无边界扩展,导致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加速蔓延,并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内容上,涉及网络色情、网上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扩散;在安全层面上,涉及国家和企业机密被黑客窃取以及个人隐私被盗用、滥用;在产权层面上,涉及知识产权被剽窃、盗用等问题。

面对全球化视域下的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中国不仅在技术上缺乏有效的网络监控运行系统,而且在预警机制上也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体系,这势必会增加网络文化产业治理的难度,也将导致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日趋严重;同时,网络安全的威胁为世界各地的网络用户带来巨大的费用负担,并妨碍了网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是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公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虽然许多国家已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安全问题,但这些努力与技术进步的速度和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爆发性增长相比显得捉襟见肘。

网络文化安全的实现,从内容来看,需要在政治方面防止来自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恶意攻击、诬陷与制造和平演变的图谋;在健康层面要消除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内容;在保密性方面要设定存取或进入的控制权限,防止机密信息流失或被泄露、窃取;在隐私方面需确保网络系统持续提供完整、安全的服务,防止个人隐私被滥用和扩散;在产权性方面防止知识产权被剽窃、盗用等;在破坏性方面防止病毒、垃圾邮件、网络蠕虫等恶意信息耗费网络资源。

2012年12月,国家颁布《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国网络安全立法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将网络文化安全推向一个可预知、智能化、综合性与融合性交织的新时期。全球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是在网络文化产业公共治理过程中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深化的问题。我们需要强化对国际互联网接口的管理,屏蔽境外输入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络文化内容。

综上所述,网络文化安全的实现,不是仅依靠技术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即需要强化网络文化安全意识,加快网络文化安全立法,加强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不断健全网络文化安全体系。我国要充分利用技术创新加快网络文化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构建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促使网络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