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进行时系列报道(四十二)
落实“双减” 市场监管在行动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强化对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的整治,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迅速反应,全面部署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州党委州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双减”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了自治州清理校外培训广告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清理校外培训广告的紧急通知》《自治州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严格依规,推进机构清理。对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准的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规范经营范围办理变更或者申请注销登记。无办学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培训项目,且名称中不得含有“培训”等字样,并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止目前,全州共注销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35个,变更经营范围71个,变更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3个。
加强联动,深化广告治理。通过四级广告监测网络,做好日常广告监测,随时掌握媒体广告动向。通过及时上门指导或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问题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立案查处。积极与州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凝聚协同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出动执法人员784人次,检查线下教育培训机构521家次,检查线上教育培训机构3家次,与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8次,立案查处1件,罚没款0.2万元,责令整改106个,清理不规范广告2327条,拆除临街楼宇、居民楼广告牌328个。
随机抽查,加强联合监管。将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协调配合教育部门、税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2批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4户。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解决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的投诉举报22起,主要反映办理预付卡不退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等问题,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万元。
集中整治,规范签约履约。持续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普及使用,引导规范营利性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进一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8名,检查了校外培训机构249家的格式合同71份。
加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通过约谈、告诫等方式,督促提醒培训机构加强价格自律,做到明码标价,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收费公示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公示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发放《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200余份。昌吉州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未发现有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