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进行时系列报道(二)
曝光!昌吉州通报23起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寒假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效,聚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昌吉州将查处取缔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黑窝点”纳入寒假期间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个人和机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乱象,切实保障“双减”政策落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现将2022年寒假期间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情况通报如下:
1.昌吉市建设路艺园明珠小区对面门面房二楼五木书法培训。接到举报后,经联合检查组现场核查,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现场有50余名学生正在进行书法培训,办学场所未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人员扎堆聚集,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鉴于以上违规行为,昌吉市联合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将50余名学生疏散,针对该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约谈,对举办者进行了“双减”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按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要求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后期,有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如再发现变相违规开展培训,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昌吉市红星西路气象局对面四楼一帆教育。经昌吉市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已办理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事项为教育咨询服务类,现场有50余名学生,正在进行书法、美术培训。鉴于以上行为,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关停整顿,先办理办学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后期,有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如再发现变相违规开展培训,将由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家属楼5单元1501室。2022年1月14日,呼图壁县“双减”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在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家属楼5单元1501室有学生参加培训。接到举报后,呼图壁县“双减”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旅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经查,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家属楼5单元1501室内有21名学生补习英语和化学。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教学点负责人杜某,属于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现场不符合消防、防疫等相关要求。呼图壁县联合检查组当场制止违规行为,责令负责人立即遣散学生,立即关停,并及时清退学费,针对该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要求,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于教学点负责人杜某由呼图壁县公安局1月29日给予训戒处理。该机构聘用的退休教师田某为中共党员,其利用假期在已经被注销的机构违规向学生补课,现已在呼图壁县教育系统通报处理并移交至呼图壁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进行调查处理。后期,有关单位将不定期联合进行“回头看”,督促其彻底停止非法违规办学行为,拒不整改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4.吉木萨尔县祥和西区底商住宅楼5单元401室。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室内客厅有课桌椅8张,现场有3名小学生,开展作业辅导,授课教师无教师资格证,属于隐形变异违规辅导培训。该场所未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鉴于以上违规行为,吉木萨尔县联合检查组责令该址负责人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现场疏散学生、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后期,各部门与社区将定期进行“回头看”,督促其彻底停止非法办学行为,拒不整改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木垒县大石头乡阿克达拉村阿克达拉路3号。2022年1月18日,在网格化巡查的过程中,木垒县大石头乡包片干部发现本片区有哈萨克族返乡大学生家中聚集了本村6名小学生辅导寒假作业。包片干部立即将这6名小学生劝导回家,并让这名大学生将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这些孩子的家长。之后对这名大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给她详细解释了“双减”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后期还将不定时进行巡查,并召集所有返乡学生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
6、奇台县东关街综合楼二楼。2022年2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实地调查并取证,东关街综合楼二楼,现场发现培训人员1人戴某,学生10人,桌椅板凳等教学设施齐全,开设英语培训,属于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奇台县联合检查组责令其退还了违法违规收取的12名学生的学费。给予违规培训人员戴某批评教育。如再有发现类似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吊销教师资格证,其本人也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7.阜康市文体中心健翔游泳馆。该场馆取得了由阜康市文旅局颁发的游泳项目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取得阜康市民政局颁发的游泳、舞蹈、散打、武术、速滑、攀岩、书法、雕塑、国学、棋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面向幼儿、中小学生开展散打、美术、跆拳道、书法、识字阅读培训。该场所所有图书都未经审读,教师6人5人有证,参加培训学员84人。处理结果:停止办学、退出艺术类培训市场。
8.阜康市瑶池明珠商业楼5幢二、三层。该场所属无证有照,取得由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阜康市祝博士托管中心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面向本市幼儿、小学生提供陪护、用餐、作业看管服务,参加托管幼儿、小学生共19人,有专业教师给参加托管的学生提供全学科适当的作业指导,教师都有教师资格证,作业指导在餐饮收费外不单独收费,现场有作文、故事、名著等书籍,但都未经审读过。举报反映对托管学生进行作业、阅读写作、古诗背诵的辅导。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停止超营业范围经营,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
9.阜康市文体中心英姿羽毛球馆二楼。该场所属无证有照,取得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阜康市星起点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策划、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用品销售,现有教练员3人,都有教练证或教师资格证。面向小学生开展篮球培训,收费60元每2小时,采取“一课一交”或提前预交费方式,本期寒假培训从2022年1月10日开始,共41学生参加,计划培训15天。处理结果:暂停办学,按照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手续。
10.阜康市文体中心英姿羽毛球馆一楼。该场馆属无证有照,取得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体育健身服务项目的阜康市巨峰体育健身馆经营许可证。目前,面向幼儿、中小学生开展武术培训,教练2人都有教练员证或教师资格证,参加培训学员120人,计划培训20天。处理结果:暂停办学,按照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11.阜康市瑶池明珠商业楼5号三层8号。该场所属无证有照,取得阜康市达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招收29名5岁以上的幼儿、中小学生进行美术、书法培训,教师4人都有教师资格证,现场图书未经审读。处理结果:暂停办学,按照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手续。
12.阜康市元森国际小区北侧二楼8号门面。该场所属无证无照,招收68名幼儿、中小学生进行美术培训,教师有教师资格证,现场图书不能提供审读证明。处理结果:暂停办学,按照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手续。
13.阜康市雅轩酒店西侧3楼。该场所属无证有照,场地租赁,招收120名幼儿、中小学生进行小篮球、乒乓球培训,教师5人,4人有教练证或教师资格证。处理结果:暂停办学,按照艺术类培训机构办理手续。
14.阜康市博峰路37号一层。该场所属无证无照,场地租赁,取得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乐器销售、文化用品销售项目的阜康市星海琴行经营许可证。招收12名中小学生参加吉他培训,收费60元每小时,成人70元每小时,不提供学生名册和收费凭证。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停止其收费性质的琴类培训。
15.阜康市百润时代广场B座栋B3区3层。该场所属无证无照,场地租赁,取得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阜康市奥兰熊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3名教练员有经奥兰熊(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的“青少年STEAM教育教练资格证”,收费120元每小时,来一次收一次。学生反映1月11日至15日每天15:30-16:30进行乐高机器人搭建及编程培训。处理结果:暂停营业,予以整改。
16.阜康市阜华景源1单号楼1单元1003室。该场所无任何证照,招收8名五小学生进行寒假作业、语文、数学、英语辅导,600元每人,每天3小时,计划辅导15天,有教师资格证。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17.阜康市金穗小区10号楼5单元1702室。该场所2019年11月份左右开办小饭桌,属无证无照。招收附近学生进行书法、象棋、作业辅导,现有6名学生,收费700元每生每月,2人有教师资格证。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18.阜康市阜华景源11号楼1单元1003室。该场所属无证无照,招收7名学生进行书法辅导,800元每人,每天90分钟,计划辅导20天,有全国规范字书写注册教师资格证。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19.阜康市金穗小区10号楼2单元1201室。该场所属无证无照,托管学生补课,招收7名学生,4名已收费1560元每人,计划辅导13天,没有教师资格证。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20.阜康市百合小区4号楼3单元901室。该场所于2021年3月取得了由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学生托管项目的阜康市娜娜托管服务部经营许可证,市卫健委2020年11月份发放了健康证明。提供幼儿接送、托管。收费900元每月每人,一般有2-4名进行托管。目前有1个幼儿进行托管。2021年暑期曾利用微信转发招收早教师资等辅导的广告。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21.阜康市明珠花园小区3号楼3单元1103室。该场所属无证无照,招收学生进行托管类辅导。目前,全托5名学生,1000元每月每人。处理结果: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22.阜康市阜华景源31号楼1单元2602室。该场所无证无照,拒绝开门接受检查,检查时有一些学生正在补课、门口有学生等待。处理结果:阜康市公安局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停止非法办学。
23.玛纳斯县第二小学大门东侧居民楼2单元301室。房主王某,利用个人住房,以家政服务营业资格中“托管服务”项目为由,在每天下午17:30之后,对托管的小学生集中进行学科类辅导,属于违规行为。目前已责令其停止超范围经营,退还家长所交服务费用。
昌吉州坚决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双减”工作要求,聚焦“校内减负、校外治乱、防范风险”的工作重点,持续不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下一步,对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问题,教育、文旅、科技、市场监管、公安、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协同发力,持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问题台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配合检查、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全州校外培训整治取得实效,“双减”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