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作为独立的国际关系主体,是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国家间多边关系发展的产物。(饶戈平:《论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载《中国法学》 2001年第6期126-136页。)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使世界各国成为紧密联系的整体,在这个过程中,跨国犯罪也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了国际社会的安全和利益。为打击跨国犯罪,世界各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警务执法合作。为克服国家间法律、警察体制差异给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带来的障碍,各种警务合作国际组织应运而生,为世界各国搭建了更加广阔与便利的合作平台。
警务执法合作国际组织是指与警务执法合作相关的国际组织。目前,世界上与警务执法合作有关的国际组织,既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又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如国际警察局长协会);既有具有全球性国际组织(如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也有区域性国际组织(如欧洲刑事警察组织),还有次区域性国际组织(如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中心);既有综合性国际组织(如上海合作组织),又有专业性国际组织(国际警察学院协会)。
目前,全球性警务执法合作组织主要有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区域性警务执法合作组织主要有欧洲刑警组织、美洲警察组织、非洲警察合作组织、东盟警察合作组织、加共体警务合作组织等。
通过本章学习,您应当:
1.了解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的宏观作用;了解欧洲刑警组织、美洲警察组织的性质、宗旨、主要机构及合作内容、工作方式等。
2.理解国际刑警组织的发展历程及国际刑警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3.掌握国际刑警组织的主体机构设置、合作范围、运作程序、合作方式、技术工具。
第三单元 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国际组织
一、联合国
(一)联合国概述
(二)联合国的机构
主要机构: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
附属机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专门机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相关组织:国际刑事法院、国际移民组织
(三)联合国与国际警务执法合作有关的机构
1.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关,通过了许多重要的全球性国际刑事公约。
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强制性行动的机构,
其决议对各国均有约束力。主要措施:通过决议授权各国开展打击威胁、破坏国际安全的严重国际犯罪行为;
通过决议制裁国际犯罪组织和个人(冻结资产、旅行限制、武器禁运等);促进有关当事国遵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提供国际合作。
3.联合国反毒品犯罪机构
(1)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联合国系统内负责麻醉品管制问题的中心决策机构。
(2)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对毒品和犯罪问题进行调研,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协助各国政府批准和执行有关国际公约;协助各国政府制定关于毒品、犯罪和反恐问题的国内法;通过具体技术合作项目,提高各成员国打击毒品、犯罪及恐怖主义的能力。
4.联合国反恐怖犯罪机构:联合国应当在国际反对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
(1)反恐怖主义委员会:监测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最终目的是提高各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
(2)反恐怖主义办公室:对由联合国秘书长负责的、联合国系统内反恐方面各类任务进行领导;加强38个反恐执行工作队实体之间的协调和一致性,以确保均衡地执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四大支柱;加强对会员国的反恐能力建设支持;提高联合国反恐努力的能见度,加强宣传,推动资源调动;确保整个联合国系统对反恐给予应有的优先重视,并确保防止暴力极端主义的重要工作牢牢扎根于《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
5.国际法委员会:促进国际法的编撰和发展。
6.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为联合国提供政策指导;制定方案并监督、审查其执行情况;促进并协调区域间和区域预防犯罪研究所的活动;动员各会员国支持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召开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并审议大会提交的建议;促进并协调区域间和区域预防犯罪研究所的活动。
7.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制定了三项国际公约。
8.国际移民组织:在全世界范围内确保移民有序流动,并协助有关国家处理移民问题。
9.国际刑事法院:联合国的一个永久性国际司法机构。
二、国际刑警组织
(一)国际刑警组织的概况
(二)国际刑警组织的发展历程
(三)国际刑警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四)国际刑警组织的主体机构设置
(五)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范围
(六)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方式
(七)国际刑警组织的技术工具
(八)国际刑警组织的运作程序
(九)中国与国际刑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