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传票,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的,用以确定会计分录,直接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它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记账凭证记载的是会计信息,它将原始凭证中的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语言,这是一种质的飞跃。记账凭证也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直接依据。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使用范围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使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1. 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按照经济业务的某种特定属性定向使用的记账凭证,即专门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该类记账凭证按其反映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不同,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收款凭证又分为现金收款凭证或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它们分别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以会计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的收入依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尤其是收入现金)时,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以避免差错。收款凭证的借方科目必须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一定无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业务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又分为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它们分别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应以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付款凭证作为记录货币资金支出并付出货币资金的依据,出纳人员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以免重付。付款凭证的贷方科目必须是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借方科目一定无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以外的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转账凭证的借、贷方会计科目均无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2.通用记账凭证
(二)按填制方法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填制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为了概括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满足登记账簿的需要,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也称记账凭证要素:
1.记账凭证的名称。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或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不一定相同,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在每一会计期间各类凭证应按编号规则进行连续编号。
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摘要即用几个字或一句话简明扼要地说明经济业务。
5.会计分录。即应借记、贷记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包括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及其金额。这也是记账凭证的核心内容。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应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7.过账标记。在记账后,作“√”符号或填写记入账簿的页数。
8.有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凭证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均应签名或盖章。收付款的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章。
三、记账凭证的审核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准确性,记账前必须对已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原始凭证审核的要求,对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
2.审核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金额是否一致;
3.审核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包括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之间对应关系是否清晰,借贷金额是否一致,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上所需填写项目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以及填写是否符合规范等。
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审核,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此登记账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