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的过程与传达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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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达成立的四个基本条件
传达者、信息、媒介、受传者
(1)传达者:传递信息一方的人或团体(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是信息的来源和制作者。传达者是信息内容的发送者,也是传达过程的第一个环节,主要是解决“传达什么”和“如何传达”等问题。
(2)传达内容:传达的内容由信息符号构成。传达活动从本质上是信息的流动,所以,传达内容是连接整个传达过程的“桥梁”。
信息是消息、情报、资料、知识的总和。
符号是表达特定信息或衣衣的形式和手段,能脱离参加传达关系的双方而独立存在,声音、收拾、文字、图形等都是符号。
(3)传达媒介:是传达或承载符号的物质实体。传达媒介存在于传达过程中间,是传达内容的必经之路,是承载、转换传递内容的具体途径,离开了它,信息的交流无法实现。
(4)受传者:是传达内容的接受者,也是传达过程的终点。受传者可以覆盖所有人类社会成员。但是,只有当人们参与传达活动,介入到传达过程中,成为传达媒介的接触者和传达内容的使用者时,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受传者。
二、传达基本原理
拉斯韦尔模式(5W)

影响信息传播系统的七个基本因素:
1、发信体,传递信息的个人或集合体
2、符号化(编码),把传达内容变为有意义的符号及符号系统
3、信息,用来传递符号的系列
4、通道,用来传递的信息载体(媒体)
5、收信体,接受信息的个人或集体
6、符号解读(解码),把接受来的符号系统恢复愿意
7、反馈,收信体的态度和行为(反应),把信息再传回发信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