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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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于我国北方汉族地区,主要于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时在广场上表演,是一种集歌、舞、戏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
据清代吴锡麒《新年杂咏抄》记载:“秧歌,南宋灯宵之村田乐也。所扮有耍和尚、耍公子、打花鼓、拉花姊、田公、渔妇、装态货郎、杂沓灯术,以得观者之笑”。
从陕西省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中,也发现了秧歌画像。画像中人物的衣着装扮、面部表情、五官特征以及舞蹈的造型和动态,都与今天陕北群众的服装、形象、性情以及陕北秧歌的表演相一致。
至今仍在我国民间流行甚广的秧歌,最迟在800年前的南宋时期就已经流行于民间了。

秧歌的表演形式一般有地秧歌(徒步在地面上歌舞)和高跷(双脚踩在缚以腿部的木跷上歌舞,又名“踩高跷”)两种。秧歌队由十余人到数十人组成。舞者扮成生活中或神话传说里的人物,手执扇子、手帕、伞、鼓、棒等道具。
秧歌的舞蹈有大场、小场之分。大场是集体舞,由1—2名领舞者率秧歌队边舞边走各种队形图 案。大场用于秧歌的开头和结尾,而中间是由2—3人表演的舞蹈和歌舞小戏,名为小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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