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当代成都的同性恋群落:“飘场”

成都的同性恋活动的中心地带是在位于市中心东北部的新化街附近,很多有名的同志场所都集中在这条小街及其周围。鸿生是成都同性恋圈子最有名的人之一,他告诉我飘飘[ “飘飘”是成都本地对于同性恋者的俚称,详见魏伟(2007a)]一直以来就喜欢在这附近活动。三个本地有名的传统飘场[ “飘场”就是飘飘活动的场所。]——公园,广场和报社,和两个同志桑拿——日光桑拿和新汇浴室都在这一区域内。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商业性同志场所纷纷出现,逐渐取代过去那些露天飘场成为新的同志聚集场所。同志酒吧主要开在新化街上。夜天堂,一加一和天堂酒廊在不同时期的成都同志圈里各领风骚。这条街上还有几家规模较小的同志酒吧和拉拉[ “拉拉”指的是女同性恋者,这个称谓来自台湾,源于英文中的lesbian。]酒吧,服务不同的同性恋者顾客群体。除了这些有名的飘场外,其它一些迎合同志顾客的场所也出现在新化街附近。北边一条街上的服装店铺卖的都是符合同志口味和审美风格的服饰。那些特别注重仪表的同志会光顾附近的其它几家美容院。最有趣的是,还有一家专门集中出售同志剧情片的地下光碟店,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她的弟弟也是同志。在这里不仅可以找到世界各国的同性恋题材的电影的盗版DVD人群,还经常碰到圈内的熟人和朋友。府南河畔另外两家小的同志酒吧,和同志集中的浩康健身中心也都在半个小时的步行距离之内。[ 关于成都本地同志场所的研究,详见魏伟(2007b)。]

受到芝加哥学派对移民聚居区的研究的影响,李维(Levine 1979, 1998)提出了“同性恋隔离聚居区”(gay ghetto)的模式去描述同性恋社区的社会地理。他认为一个“同性恋隔离聚居区”具备四个要素:1) 场所集中(institutional concentration); 2) 文化区域 (cultural area); 3) 社会隔离 (social isolation)和 4) 居住集中。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敌视是形成同性恋聚居区的初始原因。同性恋活动场所最初出现在城市里的那些容忍社会越轨行为的区域,导致这类场所在城市的某个地区的集中。场所的集中吸引了大批同性恋者前往,形成同性恋亚文化的中心,这一地区也就演变为同性恋者主导的文化区域。
和成都市内的其它地方相比,数目可观的同志活动场所集中在新化街及其附近。这个意义上,它的确具备李维提出的“场所集中”的要素。根据对多伦多同性恋社区的研究,目前成都同志活动中心区域主要满足同志人群社交和娱乐的需要,但是其它设施的出现,尤其是同志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推进了“机构完备”的过程。 李维关于“同性恋隔离聚居区”的其它三条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新化街。他讲到的“文化区域”表现为同性恋人群及其文化特征的高度集中,新化街一带却算不上,因为绝大多数的居民和行人并不是同志。参与同性恋场所的活动主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时段以外(阿齐利斯Achilles 1967, 沃伦Warren 1974), 这一区域同志活动在夜间和周末比较频繁。场景中不乏同志俚语和同志时尚,但通常只有“圈内人”能够捕捉到这样的文化符号。尽管许多同志更愿意在其他同志中寻找社交生活和亲密关系的朋友,他们也会和异性恋朋友保持密切的来往,如果后者对他们的性取向态度开明。因此,同志人群并非隔绝于主流社会。此外,没有一家利益驱动的同志场所会声称自己是专为同志服务的。如果异性恋顾客自己觉得自在,同志酒吧是不介意他们光顾的。 成都的同志世界里没有“居住集中”的现象。同志散居于城市里,他们光顾这一区域主要是出于社交的需要。
思考题:
1、同性恋为什么更加容易集中在城市里?
2、中国城市中的同性恋群落和西方国家的同性恋社区有什么区别?区别背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