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通识选修课程评分标准
项目内容 | 配分 | 评 分 标 准 | |
视频学习 | 30 | (1)开课期间每周需上网进行有效学习,平台无学习记录,按2分/周扣分。 | |
(2)学生认真、记录完整、作业优秀等,受到通报表扬一次奖5分。 | |||
章节测验 | 20 | 学习平台自动评分。 | |
奖惩得分 | (1)受到通报批评扣5分/次。 | ||
(2)无故不参加面授辅导扣2分/次。 | |||
(3)其它不良学习行为扣10分/次。 | |||
(4)班长加5分、副班长加3分 、组长加2分(按实际进行加分)。 | |||
考 试 | 50 | 资格认定 | (1)学习的任务点完成80%以上的,具有考试资格。 |
(2)有违规学习记录的,按《关于严肃处理请人代上课、代点到等失信行为的通知》报学生所在学院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 |||
(3)开课后4周内,未登陆课程平台学习;任务点学习进度低于5%;均视作自动放弃修学,成绩记0分。 | |||
抽考 | (1) 学习过程中的抽考,在不同学习阶段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在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中抽取参加现场考试。 (2) 课程结束,抽取5%-15%的学生参加期末现场考试。 (3)抽到的学生必需参加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 ||
线上考试 | 除抽考成绩达75分以上学生外均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在学习平台完成在线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 | ||
补考 | 具有补考资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初参加现场考试,此得分为补考成绩。 | ||
关于考试的几点说明 | 期初抽考: 75分以上——结束本门课程的学习,此得分为期末成绩。 75分以下——归零重学。 期中抽考: 75分以上——结束本门课程的学习,此得分为期末成绩。 75分以下——按不良学习行为处理,减去未上网学习周数的扣数,记为期末成绩,如计算成绩小于等于0分的需重修。 期末抽考:现场考试成绩按1.2的系数代替学习平台在线考试成绩,再按评分标准统分。 实习等已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参加下一次抽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