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美术的组织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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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美术的组织原理
一、均衡与和谐,在和谐的感觉上,均衡与对称是不同的,对称是一种静态和谐,
即各要素、各个部分之间相当于某个支点或中心轴的扥等质等量的一致性,求得一致平稳、安定的形式上的极端与和谐。
二、对比与统一,是对我们设计画面的基本要求,对比是为了打破沉闷与单调,在和谐中求得变化的一种组织形式,对比不是对立,对比的巧妙,不仅能增强艺术感染力,更能鲜明地反映和升华。
三、节奏与韵律, 节奏在美术作品中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而形成视觉上的效果,一般指画面中的色彩、明暗的对比。

美术作品中的韵律是节奏的变化形式,
节奏是在韵律基础上的发展,韵律是在节奏的基础上的丰富。
一、比例与分割,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不同的比例关系可形成不同的美感。
学习素描,观察与表现比例关系,先抓住比例关系的两极位置,再确定中间部分的位置,然后在依次分割下去,就可以确定任何复杂的比例关系。

比例是作品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及各单位编排组合的主要因素,美的比例能够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