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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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方式
考核的方式由平时成绩、能力评价和终结性考核组成,采用百分制。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能力评价占总成绩的40%,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的50%。凡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考核要求
平时成绩考核:占总成绩的20%,包括出勤和课堂表现。旷课一次扣3分,迟到1次扣0.5分,病事假1次扣1分,总分扣完为止。
能力评价考核:占总成绩的40%,包括作业10%、实训课成绩20%、阶段测试占10%。
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的40%,期末闭卷理论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病例分析题。
(三)关于二次考试
对于课程总评成绩未通过的学生,应参加二次考试。二次考试成绩即试卷成绩。二次考试的总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及格换算为60,不及格换算为0。
(四)关于重修考核
1.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卷面百分制,主客观兼顾,题型多样包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病例分析等,占比70%。
2.重修平时成绩,包括出勤,上课表现等,占比30%。
3.每部分成绩以百分制记录,最后根据各自比例计入总成绩。本学科总成绩=卷面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以百分制记录。
总分数记录成绩,凡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