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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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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一、答辩状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
答辩状是指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被告人成被上诉人针对原告、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的事实陈述、证据使用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一
复和牌解的书状,它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相对应的一种法律文书。
2.作用
(1)维护被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被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通过对诉状内容的正面陈述、反面驳斥,揭示事实真相,揭露原告、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请的错误所在,从而维护被告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人民法院全面查明案情。通过审查答辩状,人民法院能够做到兼听则明,公正判决或裁定,防止误判或误裁。
二、答辩状的特点和分类
1.特点
(1)制作主体的限定性。答辩状必须是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被告、被告人和被上诉人提出,答状在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原告人向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被告人就诉状(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上诉人提起上诉后,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诉讼程序上的非强制性。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上诉状以后,应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被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同时又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可见,在诉讼程序上,制作并提交答辩状,对被告、被上诉人来说,没有强制性。
(3)制作内容的限定性。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就起诉或上诉的事实、证据、理由和依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分析论证,阐明观点。
2. 分类
根据案件性质,答辩状可分为民事答辩状、刑事答状、行政答辩状三类;根据案件程序,答辩状可分为一审答辩状、二审答辯状、再审答辩状。
三、答辩状的写作格式和注意事项
(一)写作格式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首部。①标题。可直接写明“メX诉メ×案一审民事(行攻)答状”等字样。②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被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答辩人情况相同。③答辩缘由。一般写“答人现因XX案答辯如下”
(2)正文。
①答辩的理由。答辩状应针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及其事实、理由、证据、法律依据程序等方面的错误,阐述答辩人的事实、理由、证据、法律依据,对上述错误方面展开反驳或辩解,反驳或辩解时应突出问题的关键之处,凸显重点所在,这样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进行处理,对判案无关紧要的一些枝节问题,答辩时可略作处理或不予处理。答辯的具体理由可包括:一是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被答辩人的诉状中所叙事实大致有完全真实、部分虚假和完全(或基本)虚假三种情况。对第一种情况,答辩状只能原则承认事实,从其他方面寻找反驳点,切不可捏造、歪曲事实,强词夺理。对第二种情况,答辩状可在承认部分事实的前提下,着重抓住对方虚构或歪曲的事实部分,用本方掌握的事实与证指,对其进行逐条有力的反驳。对第三种情况,如果双方的争议点比较单一,答辩状可先叙述客观的案情事实,再批驳对方指控自己的理由不能成立。如果双方争议点较多答辩状应就争议点摆事实讲道理,反驳对方。二是就法律适用方百进行答。如果诉状中的事实和实际有出入,那么,法律适用也不会正确。如果事实没有出入,是原告自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的要求则应据理反驳,阐明其适用法偉不当,不适用本案等。三是就诉讼程序方面进行答辩。如被答辯人不合法定主体资格或被告不是本案应告对象,本案不属于法院管辖或本案法定院诉论
时效已过,等等。
答辩状的具体写作方式:一是先述案情事实,再述批驳对方诉请的理由。如,一审行政答辩状,首先叙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事实,在叙述案情事实时,可以根据需要穿插对对方诉状中歪曲案情的批驳,然后再分析被答人的错误所在。二是扣住双方的争议点,以对方诉状中所阐述的事实与理由为靶子,进行分条辩驳,边述事实,边论理由,边举证据。但这种写法因论述过多,在实务中容易混淆与代理词的区别。
②答辯请求。答瓣状的答辯请求是答状的主旨与核心。在阐述完答辩理由之后另起一段表述。一般写法是“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述答理由内容),为了维护答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査清本案事实,……(答辩请求内容)”。实务中,一审答辩状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以下四种可能的情况:一是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这种请求一般只适用于起诉本身确实存在程序性错误的情况。二是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状诉讼请求的部分或全部项目。这种请求一般适用于被告方部分或完全占理的情况,或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主张过度的情况。三是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四是提出反诉请求。这种请求一般适用于在同一案件中,被告方合法权益也因原告方的违约、违法或犯罪行为受到损害的情况;而二审答辩状的答辩请求通常只有一点,即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答人签名、盖章,答辩时间等。
(二)答辦状的注意事项
(1)答辩状的内容要有鲜明的针对性。答辩状一定要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提出反驳的论点和论据,防止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在陈述自己观点或反驳观点时应根据争议焦点以事实和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说事拉理,而不能回避焦点,纠缠枝节,或面面俱到,赘述案情,不得要领。
(2)答辩请求必须合情合理,明确具体。答辩人在答状中应在作出充分的事实和法律方面的答辩基础上,自然地引出自己的答辩请求,同时还要明确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不能含混不清。
(3)答辩状制作要简洁概括,不可长篇大论。对案件事实真伪的辦析、证据材料的论证、法律适用的正误的论述应在开庭时的代理词中表述。
四、写作版式
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XXX案提出答辩如下: 。。。。。。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概述答辩理由内容),为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清本案事实,。。。。。。(答辩请求内容)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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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例文
例文一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住所地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厦XX楼
法定代表人:黄XX,职务:支队长
被答人: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住所地X×省メメ市メメ大道メ大厦X×楼
负责人:李XX,职务:经理
答辩人XX省高遠公路路政支队现就被答辯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一案答如下:
一、由于我省情况特殊,涉案线路的路政管理权尚未移交给答辯人,答人非该路段的
路政管理者、养护者,被答人起诉答辩人实属错列被告。
×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高遠公路路政管理主体的说明》,证明涉案路段即X×高速公路X×段路政管理权尚仍未移交答辯人,答辩人非该路段的路政管理者。结合被答辩人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第二被告提供的《Xメ省Xメ高遠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证据,证实答辩人非事发路段养护者,被答辯人起诉答辩人是属错列被告。 二、答辩人依法履行的是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是一种行政管理权,而非公路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职责,被答人向答人追偿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規定,答辩人所实施的是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权,即对损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实施管理与处罚,属于行政管理权。而清除路面障碍物,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系高速公路经营者经营管理职责。假定事发路段公路路政管理权移交答辩人的说法成立,那么,因高速公路路面障碍物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也应由承担清除路面障碍物义务的主体和障碍物的所有人等承担,而非由答辩人承担。被答辩人起诉答排人缺乏法律依据。
三、本案系基于有偿服务提起的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答辦人不是合同主体,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属于错列被告。
本案被答辩人以有偿服务为基础提起的保险代位权求偿诉讼,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被
答辩人保险项下的车辆只与事发路段的公路经营主体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是否违约、违约
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等均应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认定,答辩人非该合同
主体,故被答辩人要求答辯人承担合同责任与基本法理不符,属于错列被告。
综上,答辩人虽系××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主体,但具体的养护非其职责所在,加之涉
案线路的路政管理权尚未移交,答辩人亦非该路段的路政管理者,且答辩人非有偿服务合同
关系主体,故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属于错列被告。因此,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
对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XXX年X月X日
例文二
行政答状
答辩人:XX市规划局A分局,地址:XX市A区X路X座
法定代表人:李XX,职务;局长
答辩人现就(2016)A法行初字第00015等15户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撤销具体行为案答辩如下:
一、A市規判国土局于2012年8月8日批复的规划范国是自然商住新区1期,批复范围不包括XX豪庭四期的用地。
依据证据,B镇国地管理所2012年上的C居住用地规划总平面图已有清断的土地权属分界线、明确了C居住用地与XX豪庭四期建设用地当时分属于不同的土地权属人;C居住用地的权人为B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而XX豪庭四期建设用地的权人原是B镇某股份社,直至2014年经B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区政府同意转变为商住功能前,其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且在2014年11月实池旧城改造拆迁前,其用地现状仍为工业厂房。由于两地块分属于不同的土地权属人,用地性质又不一致,当时B镇建设综合开友公司无权属的XX豪庭四期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和作出任何承诺。原A市规划国土局于2012年3月8日对C居住用地規划的批复本身就不包括现XX豪庭四期建设用地的范围。据此,被答辩人完全无事实理由要求答辩人按被答辩人的意愿实施规划。
二、(略)
三、(略)
四、(略)
五、(略)
六、(略)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答辩人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并未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被答辩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被答辩人起诉理由缺乏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根据《行政诉法》第五十四条規定,请求法院依法维持答持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XX市A区人民法院
答辯人:X市规别局A分局
2016年X月X
练习
1.仔细阅读分析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回答问题。
原告在起诉状中陈述的一些情况是事实,但还有许多事实也应该让法院知道。
首先,原告的确给两位老人一定的生活费,但这是微不足道的。因为这不仅不够老人生
活的二分之一,就连老人对他的养育费都偿还不清。当时两位老人每月生活费需60元左右,而原告每月只寄10元钱。因此,原告根本未尽到什么义务。其次,在生活上也没尽义务。答辯人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的吃喝穿都由答辯人操劳,因此,答辯人与老人有深厚感情,而原告很少来往。再次,这所房子的建造与修缮,均由答辯人独自处理,况且答辯人居住
此房多年。
从以上事实看出,原告争讼房产权的要求是无理的,请求法院不能将房子判给原告。
上述材料选自一份民事诉讼案答辩状的正文。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原告与被告应为兄
弟,本案所争讼的是原告与被告的父母生前居住的房屋产权的归属。请仔细阅读分析上述
村料,回答下列问题
(1)答辩状闻述了哪些答辩理由,这些理由是否成立,其答辩理由是否抓住了双方争议的关健问题,是否围绕争议的关键问题展开的,你认为争议问题的关键在哪里,为什么?
(2)答辩状所提出的答辩请求是否依法、合理、具体、明确,表达是否正确,为什么?
(3)答辩状正文的语言表达存在哪些语病,应该怎样纠正?
(4)如果你是本案答辩人,你认为这篇答辩状正文应该怎样写?
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行政答辩状
刘メX(男,52岁,汉族,XX县XX乡Xメ村农民)于1998年经县土地管理局(所在地址:X×县东大街13号:法定代表人家XX,局长)批准,在原有的宅基地建起5间瓦房。2000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院墙及大门建在村規划的街道上,并擅自占用了自己宅基地以外东侧的空地,这就大大超过了批准使用土地的数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8条之規定。为此,2000年×月×日,X县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5条之規定,对刘XX作出X宇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一)限刘XX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二)退出所有非法占用的土地。
刘×X对且土答理局处罚决定不服,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说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农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原告刘X认为自己使用的正是自家的宅基地和空地,因此无违法之处,对自己处罚是错误的,特请县人民法院撤销县土地管星局错误的处罚决定。
被告县土地管理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答辩状中对原告观点驳斥。答辩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乡(填)村建设,应当按照乡(填)村建规划进行。”原告刘X×擅自将院墙及大门建在村规划后的街道上,这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上述法律第38条第1款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空闲地。。。。。。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原告刘X×超过批准的数量使用土地,未经乡政府批准,这不是违法行为是什么?被告认为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原告虽然在自家原有宅基地和空闲用地建院墙和大门,其违法却显而易见,第一,违反了乡村土地
使用规划;第二,未经乡政府批准;第三超过批准的数量使用土地。因此请县人民法院维持被告对原告作出的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