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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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9年10月15日11时许,为指认犯罪嫌疑人蔡XXX涉嫌强奸作案现场,时任务川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镇南中队队长的被告人杨XX与民警吴X依法将羁押在务川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蔡XX提解出所,并与务川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队长文XXX一同押解其前往务川涪洋镇指认现场。途中,杨XX联系涪洋派出所所长请求警力协助。涪洋派出所指派交通协管员徐XX前往协助。辨认工作开始后,徐XX负责押解犯罪嫌疑人蔡XX、杨XX负责讯问并协助押解、吴XX负责摄像、文XX负责照相,前往中心现场途中,杨XX与徐XX在犯罪嫌疑人蔡XX的左右并排行走,由徐XX接触性押解犯罪嫌疑人蔡XX,见证人及吴XX、文XX走在后面。接近中心现场时,因道路狭窄,犯罪嫌疑人蔡XX走在最前面,徐XX紧挨其后,被告人杨XX在徐XX之后。突然,犯罪嫌疑人蔡XX向前冲出跳崖身亡。经鉴定:犯罪嫌疑人蔡XX符合高坠致重型颅脑损伤及胸腹部损伤死亡。
请结合现场勘查学知识,组织现场勘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