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实验目的,充分考虑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及可行性的基础上,需制定具体的实验研究计划或方案,包括实验对象的选择、实验分组、观察指标、实验手段及实验步骤等方面。在进行实验设计时,要遵守以下要素和原则。
(一)实验设计的基本要素
实验设计的基本要素包括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三个方面。
1.处理因素
处理因素一般是指由实验者人为地施加给受试对象的因素,如药物、手术、电刺激、细菌和病毒等。实验研究的目的就是要阐明处理因素作用于受试对象而产生的效应。在选择确定处理因素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找出实验的关键因素:一次实验的处理因素不宜过多,否则会使实验分组增加,受试对象样本增大,实验过程难以控制;同时处理因素也不宜过少,否则难以提高实验的广度和深度。
(2)确定处理因素的强度:处理因素的强度大小可结合预试验确定,也可根据以往研究或参考文献确定,如设计几个不同药物剂量或电刺激参数等。
(3)处理因素应标准化:处理因素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不变,否则会影响实验结果的评价。如各组实验药品的厂家、批号及给药剂量应保持一致。
(4)控制非处理因素:非处理因素(干扰因素)会对实验结果产生影响,应予以控制。在设计实验及实验进程中应尽量减少这些干扰因素,如受试对象的性别、年龄,病人病情的轻重、病程的急慢,甚至病人曾经接受过的前期治疗等差异都应予以考虑。
2.受试对象
机能学实验的受试对象包括人和动物。以人体作为受试对象的实验,有多个实验指标可供观察,如血压、呼吸、心音、心电及尿量等。为避免实验对人体造成损害,大部分有关疾病的实验不能直接在人体进行。一般受试对象多采用动物,在选择动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动物的种属及生理、生化特点要适合于复制人类疾病的可靠模型。实验机能学常用的动物是蟾蜍(蛙)、家兔、大鼠、小鼠及猫、狗等,这些动物可用于复制多种病理过程和疾病模型。但由于动物种属特性与人体仍有很大差异,在选用时要充分考虑到。如家兔系草食动物,不适合于建立消化系统研究模型,而适合于发热研究。大鼠垂体-肾上腺系统发达,适合于内分泌及应激反应研究。狗不宜建立发热模型,却适合做休克模型。小鼠对疾病有易感性,适用于药物筛选、急性毒理实验、镇痛、抗感染、抗肿瘤药物及遗传病疾病的研究。两栖类动物因其内环境条件较易控制,多用于离体组织器官实验。
(2)动物的品系、等级符合研究要求。品系是指动物的遗传背景,包括近交系动物(纯种动物)、突变系动物、系统杂交动物等。等级指微生物背景,分为Ⅰ级普通动物、Ⅱ级清洁动物、Ⅲ级无特异性病源体动物及Ⅳ级无菌动物,可根据实验目的予以选择。
(3)动物年龄、体重、性别最好一致,健康状态良好,尽量减少动物的个体差异。
3.实验效应
实验效应是指处理因素对受试对象作用的有无或强弱,这与实验指标的选择和实验方法的选择有关。
(1)实验指标的选择:实验指标是指那些可被研究者或仪器感知的、能反映处理因素对受试对象作用的特征或现象标志。这些指标包括计数(质反应)指标和计量(量反应)指标、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功能学指标和形态学指标等。实验指标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特异性 指标能特异地反映某一特定现象,而不易与其他现象相混淆。
2)客观性 尽可能选用具体数字或图形表达的客观指标,最好选用经过仪器测量而获得的指标。
3)灵敏性 灵敏度高的指标可使微小的实验效应显示出来,这与测定方法或仪器的灵敏度有关。
4)认可性 经典的实验指标必须有参考文献为依据。而新创立的指标,则必须经过实验鉴定方可使用。
(2)实验方法的选择:实验方法种类繁多,按研究水平可分为整体水平、组织和器官水平以及细胞、分子水平研究方法。按性质可分为功能学方法和形态学方法。按学科又可分为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物物理学等方法。对于实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实验目的、研究经费及现有设备条件进行选择,并注意实验方法的先进性、经典性、协同性及创造性,尽量做到不同实验方法所得结果的相互印证和补充。
(二)实验设计的基本原则
为有效的控制干扰因素,保证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实验设计必须遵守对照(Comparison)、随机(Randomization)、重复(Replication)和均衡(Balance)原则。
1.对照原则
在设计实验组的同时必须设立对照组,使实验组与对照组的非处理因素基本处于相同状态,消除或减少实验误差。设计对照时可选用以下方法:
(1)空白对照 对照组不加任何处理因素和非处理因素,包括麻醉、注射等。但严格说,这种对照组与实验组相比,非处理因素太多,如手术、注射药物的操作等均可能对实验结果产生影响,而非仅仅由于药物本身的作用,因此这种对照很少采用。
(2)正常对照 在对照组与实验组之间,除待测处理因素不同外,其它非处理因素均相同,在麻醉、注射、手术方法,溶液的pH、渗透压及溶媒等均应相同。如实验组注射的是药物溶于等量的溶媒中,而对照组不同的是注射等量的溶媒而不加药物。又如,在进行冠状动脉结扎对心功能影响的实验时,实验组实施冠状动脉结扎,而对照组则在冠状动脉下穿线不结扎,进行假手术。这种对照可比性好,是常用的对照方法。
(3)自身对照 对照与实验在同一动物上进行,观察某指标用药前后的变化等。
(4)标准对照 实验不设立专门对照组,而是用实验组数据与标准值或正常值进行比较。
(5)相互对照 相互对照也不专门设立对照组,只是将各实验分组之间进行比较,即互为对照、比较几种药物或处理因素的作用强弱,又称为组间对照。
此外,尚有历史对照、安慰剂(Placebo)对照等方法,在设计实验时,也可予以考虑。
2.随机原则
各实验组实验对象只能在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而此样本的选择可采用抽签、随机数字表等方法,使每一个研究对象均有对等的机会被选择,同时也有均等的机会被分配到实验组或对照组中,使各组样本条件尽可能一致,消除组间人为误差。
3.重复原则
重复是指实验结果可在多个个体相同条件下,或不同实验者在相同条件下,实验结果能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之内,即重现性。实验重复的次数、即样本大小,取决于实验的性质、内容及资料的离散程度,一般计量资料的样本数为10~20例,计数资料约30~100例。
4.均衡原则
均衡,就是使对照组与实验组中的非处理因素尽量达到均衡一致,使处理因素的实验效应能更真实地反映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