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通史

郑国华

目录

  • 1 第一单元  运动的起源
    • 1.1 运动及其人类的早期生活
    • 1.2 取悦异性:运动起源的另类学说
  • 2 第二单元  考古中的人类运动痕迹
    • 2.1 史前岩画中的人类运动痕迹
    • 2.2 古文字中的人类运动痕迹
    • 2.3 考古文物中人类运动痕迹
  • 3 第三单元  古代的体育
    • 3.1 古代两河流域的体育
    • 3.2 古代埃及的体育
    • 3.3 古代印度的体育
  • 4 第四单元  古代的女子体育运动
    • 4.1 古代女子体育活动的萌芽
    • 4.2 古代女性体育运动的初步发展
    • 4.3 古代女子运动的繁荣时期
    • 4.4 古代女子体育运动的式微
    • 4.5 古代女子体育运动发展的影响因素
  • 5 第五单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体育
    • 5.1 近现代体育的发端
    • 5.2 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的红色体育
    • 5.3 土地革命时期的红色体育
    • 5.4 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红色体育
    • 5.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体育
  • 6 第六单元  现代体育运动
    • 6.1 世界现代体育的传播(1)
    • 6.2 世界现代体育的传播(2)
    • 6.3 世界现代体育的新发展(1)
    • 6.4 世界现代体育的新发展(2)
  • 7 第七单元  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
    • 7.1 全民健身
    • 7.2 全民健身相关政策及举措
    • 7.3 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的影响因素
  • 8 第八单元  中华体育精神
    • 8.1 中华体育精神(1)
    • 8.2 中华体育精神(2)
运动及其人类的早期生活

第一节 运动及其人类的早期社会生活


导言

人类的历史是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伴随人类产生和发展的运动史同样源远流长。探讨运动的起源问题总不能脱离人类进化的时间主轴线和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归根溯源,运动作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离不开人的身体活动,并产生于人类的社会生产生活中,用身体去认识,用各式各样的身体姿势和动态去展示,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方式、行为需求也总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做出改变。在久远的人类发展史中,原始社会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因此,史前人类的社会生活状态是探索运动起源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




有研究从考古学和人类学视角对考古遗物的实证性探索体育运动起源,从人类物质活动和体育意识物化的新视角描述,另有认为制造工具、原始宗教、巫术文化是原始体育文化起源和原始体育活动形成的重要基础条件。当然也有研究认为体育运动起源并非单一学说所能诠释,也并没有确定的起源时间和地点,体育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体育的起源是“多元合力”推动而形成,并论证了多元起源说对体育运动发展的影响,通过分析现代残存的原始部落验证了体育运动起源多元学说的合理性推理。

如,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社会分期的观点和论述,人类“起源论”对原始社会史的分期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个阶段,而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又各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其中蒙昧时代占据了人类的绝大部分时期。根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论述认为氏族产生于蒙昧时代的中期阶段,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是氏族的瓦解阶段,母系氏族是典型的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只不过是氏族瓦解阶段的别称而已,也是到文明时代的过渡阶段。

一、运动与蒙昧时代的社会生活


公元前两三百万年前,原始古人类以群而居,以狩猎为生,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为了共同应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大家群体出行,共同劳动,集体合作,以弱化恐惧感、减少危险,过着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和原始的杂居、乱婚和群婚的生活,也因此造成生育后代的畸形、低能和存活率较低等弊端,严重威胁着远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当时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狩猎总是存在一定的或者有时候较大的危险性,因男女的生理差异,便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分工,女人不再出去打猎,男人打猎带回来的食物由女人整理,女主内,男主外,这一社会状况在历史上存在了很长的时间。后来随着女性发明了采集和种植业,极大丰富了食物的来源,而出现人类历史上存在的一个真实的时期:对门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群规模不断扩大,集体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加上人类在自身生产繁衍中逐渐发现了同族血缘婚影响了后代体质和智力的正常发育,逐渐禁止同族内结婚,而转向族外婚,但仍以群婚为主,一个族内的所有女子为另一个族内所有男子的妻子,即普纳路亚家庭。为了猎捕更多的食物满足生存需要,以姻缘为基础的普纳路亚家庭往往会有更稳定的基础联合起来应对凶猛的动物和更恶劣的环境,在普纳路亚家庭出现的蒙昧时代中期产生了氏族。  

原始社会的杂居因女性发明和从事采集、种植业丰富和稳定了食物来源而发生了巨大改变,形成了以山谷为界的男女对门居。女性从事的采集、种植业相对男性从事的狩猎业更加可靠、稳定和更有保障。远古初民对大自然和人类的生理生殖原理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女性孕育生命是神圣和神秘的事情,甚至将女性称为“女神”、“大母神”、“生产之神”等。所以,妇女不仅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者,而且还是生活和生存物质资料的主要生产者,历史生产的决定因素造就了妇女在氏族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因此,在蒙昧和野蛮期的阶段,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

二、运动与野蛮时代的社会生活

现代人和人类社会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时期,最初人类只是为了求食生存,没有工具、没有智慧,只是凭借双手与自然的抗争,从狩猎、渔猎、采集、发现简单的石块作为工具到熟练使用,再到打磨制造简单的劳动工具,慢慢提高劳动效率,提高自己对抗大自然、恶劣环境、凶猛野兽的侵袭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旧石器中级阶段还通过对火的发现和使用大大提高了防御寒冷的能力和饮食的安全。

随着人类物质基础越来越丰富,社会组织能力和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多的需求。在漫长的原始社会时期,繁殖作为人类持续下去的不可或缺的途径,是除果腹之外第二大重要任务,以婚姻为形式的繁衍是伴随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的,婚姻形式的变革体现了原始人类的进化历程和生产生活方式,是生产关系所有制的反映。从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产生了从群婚到对偶婚的萌芽,对偶婚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婚姻形态,它是和母权制相适应的,世系是以女系下传。

母系氏族女性不仅要管理氏族内事物,还要承担繁重的生活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任务,因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群婚的婚姻形式往往使众多的女性疲惫不堪。史学界普遍认为,由群婚向对偶婚的转变是妇女推动的结果,两性关系建立的主动权是掌握在妇女手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必然是取悦于她的男子;再者,群婚关系,即使更高阶段的对偶关系所存在的基础仅是需要和便利,并非爱情。因此,做为母系氏族的当家人,女性在选择对偶婚的对象时,主要以身体健康强壮、勤劳勇敢、狩猎技术水平为选择标准。对偶婚的形式,不仅为母系氏族社会创造出更多财富;更重要的是它能为氏族生产并抚养出远离血亲婚配、头脑发达、体魄健壮的具有较高智慧的生产者,从而保证母系氏族的繁荣兴旺,为私有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三、运动与文明时代的社会生活

正如群婚于蒙昧时代,对偶婚是野蛮时代的主要婚姻形式,母系氏族的繁荣兴盛促进了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开始出现了剩余产品,打破了原有公有制和血亲婚配的根基,进入私有制。剩余产品的出现、金属器、武器的发明和人们对科学生殖原理开始有了认知以及男子们在体力上远胜过女性的优势都导致母系氏族逐渐走向衰弱,女性地位下降,人类开始进入男权社会。频繁的战争开始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氏族部落的壮大和为争夺资源战争开始出现对外掠夺婚,剥夺了女性人身自由,逐渐代替了“从妻居”的母系氏族专偶婚,形成独占妻子的一夫一妻专偶婚或一夫一妻多姬妾婚姻形式,父权专制、多妻制和私有制的出现瓦解了氏族社会的特点,所以此时史上所谓的父系氏族社会只不过是文明时代到来的过渡阶段。军事民主制的成立代替了部落氏族社会的部落联盟,开始了由氏族社会向国家的转变。

劳动贯穿从始至今的所有生产实践活动,劳动离不开人的身体,劳动是人的身体和智力的统一。从人类智识开悟的那一天起,就不仅对大自然有了物质需求,也表现出对大自然的精神需求,所以也就有了除满足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的其他的拟本能需求,如庆祝丰收的舞蹈、崇拜图腾的祭祀活动、保健养生和跑步、攀爬、投掷、射箭等比赛的娱乐活动以及用于战争的军事训练等无不来自于劳动的实践并产生于人类精神意识的需求,以不同的身体运动形态出现于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