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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欠农民太多”
——杜润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Farmer:农民,农夫;农场主,畜牧者,牧场主;承包者,包税人。
Peasant:农民(常指非英语国家的自耕农或雇农);庄稼人,乡下人。(小农,以区别于西方国家的农场主)red neck(美国)—乡巴佬;小农意识。
Farmer and peasant 的区别不是从业的、职业的区别,而是社会身份、地位的差别。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中,农民从来不是职业或劳动分工意义上的类别,而是社会身份和地位等级上的类别。
通常认为城乡差别是由三类因素造成的:制度障碍(包括户籍制度、税赋、定价歧视、农民就业歧视等);产业差别(工业产值的乘数效应和农业产值的加数效应。产业差别使农业和非农业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发展前景,单从发展农业角度增加农业收入,从总体上讲是不可能有较大增长前景的。这是由农产品增加的有限性和对农产品总体需求弹性决定的。因此,农业价值创造是有极限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人力资本差别(城镇教育水平普遍高,农民教育普遍低)。
在中国造成农民贫困和乡村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制度性的,这种体制性原因经常被表述为城乡二元结构;有人甚至用“一国两制”来说明城乡之间巨大的鸿沟。若用社会学概念来表述城乡之间的分割状态,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社会断裂(孙立平)的表现之一。所谓断裂社会是指这个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被抛到社会结构之外,与整个社会系统几乎失去联系,难以跟上社会前行的步履。二元结构体现在方方面面: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将农民捆绑于土地,不能迁徙,无法流动,甚至面临生存绝境时连逃荒都不行;
农产品商品率低,同时制度约束下农村的商业活动都被禁止;
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权利方面,长期保持城乡之间资源配置的不公正状态;从没有保障到有微薄保障是一个进步,但今天的新农合、新农保仍与城市保持巨大差别。
为工业化长期从农村汲取资源:粮食、税费、人力、土地。极端时甚至被汲取殆尽。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
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60多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60多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http://soci.cssn.cn/shx/shx_fcyld/201310/t20131029_740571.shtml)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整个社会要从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以城市为主的社会,这是一个世界趋势。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顺利实现这种转变,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不能顺利地实现这种转变,也将不会继续保持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而会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在目前的中国,农民之所以被甩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之外,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导致农业的小规模经营,无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因而农村和农民显然无法与日益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成为一体。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也并未能真正融入城市,而是形成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工作在城市,而家庭、子女养育、社会保障等等都无法在城市进行。
从西方农业转型过程来看,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是农业劳动人口的转移,而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农业人口数量过大,城市吸收能力有限,制度性安排的种种限制,使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成为不可能。农产品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糊口产品,而非市场产品。农产品成本高,品质差,无法与进口农产品竞争,进一步加剧了农业的困境与农村的困境。
美国农业是一个资本、技术密集型,极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能够如此与美国政府的积极政策支持是分不开的。而美国政府能够持续不断地向农业提供支持和补贴,又需从政治的角度方能解释。用最简单方式概括,自新政以来的美国农民属于人口规模小(2-3%)、组织水平高、政治能量大的利益集团,他们在影响政治选举和联邦政府的决策中可谓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与美国农业和农民的特点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的农业是劳动密集型的、依靠传统技术的自给自足型农业,而非资本与知识密集型的依靠现代技术的市场竞争型农业;中国的农民是人口数量最大、组织化程度最低、政治力量最弱的群体,事实上构成中国社会最主要的弱势群体或底层社会的主体。
中国农民在历史上一直处于被剥夺的位置,在特定时期甚至被剥夺殆尽。农村一直是被抽取的对象,劳动力、资源(土地)、农产品、钱。农民的生存境况常常决定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动荡,甚至导致王朝更迭。因而历来的统治者也不可谓不关注农民。但他们关心农村社会的原因:它是农副产品的来源、税费来源和廉价劳动力的来源,是王朝或国家抽取资源的对象;也是社会动乱的动力来源——载舟覆舟的道理。这种关注都不是以农民为本位的。
今日,农民与农民工仍构成当代中国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也许就他们谈论人权问题过于奢侈,因而有人呼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非国民待遇包括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性壁垒,社会不公正,对农民的剥夺,违背“生存伦理”。农村的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但概括地说,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表现为政治层面的农村治理体制与治理结构的问题;二是表现在经济层面的农村发展问题,包括贫困问题的解决;三是表现在社会层面的人口与劳动问题。人们常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当然现在中国的问题不仅是农民的问题);应该说农民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的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