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时 演奏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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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演奏领域的教学内容
【1~2年级】
∮学习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参与演奏活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坚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培养良好的演奏习惯。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1~2首。
【7~9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选择某种乐器,运用适当的演赛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力求用优美的音色进行演奏。
∮能够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二、课堂乐器的教学要求
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器乐教学应与唱歌、欣赏、创造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例如,可用乐器为演唱伴奏,演奏欣赏曲的主题音调等。可采用各种演奏形式,以学生普遍学习的乐器合奏为主,鼓励学生从实际条件和各自的兴趣爱好出发,在普遍参与中发展自己的特长。
课堂乐器应使用易于学习、易于演奏、便于集体教学的乐器。课堂教学中使用的吹奏乐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音质纯正,音高准确。注意避免过大音量和噪音对学生听力和健康的损害。可因地制宜地选择学习本地区、本民族适宜中小学课堂教学的乐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制乐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