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音乐课堂教学技能
    • 1.1 第一课时  音乐课程课堂教学领域解析
    • 1.2 第二课时 音乐课程教学目标设计
    • 1.3 第三课时  音乐课堂导入设计
    • 1.4 第四课时  音乐课堂结课设计
    • 1.5 第五课时  音乐课堂提问设计
    • 1.6 第六课时  音乐课堂亮点设计
  • 2 音乐欣赏教学设计
    • 2.1 第一课时  欣赏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2.2 第二课时  欣赏教学的基本技能(一)
    • 2.3 第三课时  欣赏教学的基本技能(二)
    • 2.4 第四课时  欣赏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3 歌唱教学设计
    • 3.1 第一课时  歌唱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3.2 第二课时  歌唱教学的基本技能
    • 3.3 第三课时  歌唱教学的环节设计
    • 3.4 第四课时  歌唱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4 演奏教学设计
    • 4.1 第一课时  演奏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4.2 第二课时  演奏教学的基本技能与实施要点
    • 4.3 第三课时  演奏教学的流程提示与环节设计
    • 4.4 第四课时  演奏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5 综合艺术表演教学设计
    • 5.1 第一课时  综合艺术表演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5.2 第二课时  综合艺术表演教学的基本技能
    • 5.3 第三课时  综合艺术表演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6 识读乐谱教学设计
    • 6.1 第一课时  识读乐谱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6.2 第二课时  识读乐谱教学的基本技能
    • 6.3 第三课时  识读乐谱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7 创造教学设计
    • 7.1 第一课时  创造教学的内容与要求
    • 7.2 第二课时  创造教学的基本技能
    • 7.3 第三课时  创造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8 音乐律动教学设计
    • 8.1 第一课时  音乐律动的内容与要求
    • 8.2 第二课时  音乐律动的实施要点
    • 8.3 第三课时  音乐律动设计案例分析及评价
  • 9 音乐教学实施与评价技能
    • 9.1 第一课时  说课设计
    • 9.2 第二课时  评课技能
第二课时 音乐课程教学目标设计

一、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一).三维目标(教学目标三个维度)

1.情感·态度·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音乐学习可以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情感世界受到潜穆默化的感染和熏陶,建立起对人类、对自然、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逐步养成欣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喜爱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训练学生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学生音乐的欣赏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其在真着美的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音乐艺术的习惯。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2.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在音乐体验与感受中,享受音乐审美过程的愉悦,体验与理解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

(2).模仿。通过亲身参与演唱、演奏、编创等艺术实践活劫,并适当地运用观察、比较和练习等方法进行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重视自主学习的探究过程,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作活动。

(4).合作。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中,能够与他人充分交流、密切合作,不断增强集体意识和协调能力。

(5).综合。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艺术实践,渗透和运用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和相关学科的知识,更好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特殊表现形式和独特的价值。

3.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常见结构、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学习演唱、演奏、创作的初步技能,能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和演奏课堂乐器,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和有代表性的音乐家,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的联系,扩展音乐文化视野。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巳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1~2年级 3~6年级 7~9年级


二、学目标的制定

运用恰当的行为动词,可以使我们撰写的目标指向更为明确。如下表:

学习水平

基本内涵

行为动词举例

识记

对重要的音乐符号、主题、要素音乐文化等知识进行认知记忆与回忆;对音乐唱奏舞等技能进行模仿、学习。

了解知道、认识;感受、感知;背记、背唱;辨认;初步学会

理解

能正确把握音乐符号、要素、音乐文化的含义,以及唱、奏、舞等音乐表演技能的要义。

听辨;联想、想象;区分、描述;识读;学会

运用

能运用所学音乐知识与技能,理解、表现音乐形象、音乐情感;区分鉴别音乐风格音乐表现形式与相关音乐文化;开展音乐创编、表演活动。

使用;辨析;创编;掌握


如果我们觉得只用行为动词还不能区分新授内容与复习内容的难易、深浅程度,我们还可以在行为动词前加上表达不同程度的词语加以区分。如:初步、进一步、逐步、基本、熟练、喜爱热爱、增进等等。

制订教学目标时需要关注的要领:

1.判断教学效果最根本的依据是学生在课堂上是否获得音乐的情感体验和音乐能力的切实锻炼、提高,而不是教师的主观愿望是否实现或教学任务是否完成。这也是一个教学目标表述是否正确的最根本的判断依据。

2.教学目标一定是可测可评的。其一,它要有课时针对性,也就是针对本课时而言,而不是在每节音乐课中都能被套用。在这里,我们要避免目标撰写得空泛与夸大。其二,课堂教学实施后,我们可以反过来对照我们之前制订的教学目标,检查它们的达成度并进行测评。测评它们的课堂实施效度和可操作性以便及时调整目标设置

3.目标表述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处于音乐教学第位的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