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械技能

吴志宏

目录

  • 1 第一章 安全规范
    • 1.1 安全规范
  • 2 第二章 枪械基础
    • 2.1 枪械基础
  • 3 第三章 射击原理
    • 3.1 射击原理
  • 4 第四章 武器规范操作
    • 4.1 规范操作
  • 5 第五章 基础射击技术
    • 5.1 基础射击技术
  • 6 第六章 快速射击技术
    • 6.1 快速射击技术
  • 7 第七章 实战射击技术
    • 7.1 实战射击技术
  • 8 第八章 合法使用武器
    • 8.1 合法使用武器
安全规范

内容一:枪械课程教学安全规定

一、纪律要求

  1.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安全第一,任何情况下做到令行禁止;故意违抗老师指令,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上课资格;

  2. 着装统一,着制式作训服(高温天气可着警用短袖T恤及作训裤),戴警便帽及警用外腰带,着制式皮鞋;

  3. 进入射击馆必须佩带胸卡,课前课后集合统一带入带出,上课期间未经允许禁止自行出入射击馆;

  4. 训练期间不得使用照相机、手机等有录像照像功能的电子设备;

二、法律规定

  1.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示:请勿以身试法!!!

三、教学要求

  1.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安全第一,任何情况下做到令行禁止;

  2. 着装统一,着制式作训服(如天气炎热可着统一警用圆领短袖衫),戴警便帽及警用外腰带,着制式皮鞋;

  3. 进入射击馆必须佩带胸卡,上课期间禁止自行出入射击馆(严禁早退);

  4. 枪支弹药及器材:由区队长及另外3名学员(人员固定不要更换)在课前15分钟到枪库(实验楼靠校道一侧一楼)协助领枪;由警体委员及3名学员在上课前到战术楼器材室领取枪套(具体型号与老师沟通)、护目镜、耳罩等器材,布置好场地(贴靶纸,摆放眼镜、耳罩、掩体等),并在课后清点器材归还至战术楼器材室;

  5. 学员到达训练场后,在上课铃响之前完成佩带枪套、布置场地器材等准备工作,将手机统一放入手机保管箱,由学习委员上锁后将钥匙交辅助老师,上课期间禁止使用照相机、手机等有录像照相功能的电子设备;

  6. 每次课后学员按要求观看相关视频公开课视频(网址:http://jpkc.gdppla.edu.cn/2016qxjn/,网页登陆帐号:qxjn,密码:20210301);

  7. 全学期在网上完成不少于20次理论知识的随机测试,单次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网址:http://jpkc.gdppla.edu.cn/2019qxjn/,网页登陆帐号:个人学号,初始密码:111111),测试成绩将计入平时成绩;因系统兼容问题,自测系统需按照附件《网上自测系统学生用户登录退出流程注意事项》中的要求操作;

  8. 学习通按学习进度会发布作业,作业成绩计入平时成绩,请按时完成。

  9. 学委负责扫码进入微信教学工作群,下载模版在到课率考勤表内填写学员学号及名单(其余表格自动生成无须填写)发回工作群,并打印考勤表交任课老师;

四、课程考核

绩部分平时成绩50%期末考试成绩50%
评价项目考勤网络自测率线上学习及平时作业网上理论考试安全操作实弹射击
所占比例20%10%10%10%20%30%

                                               

内容二:武器安全使用守则

武器作为警察执法常用装备之一,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使用武器的目的是在法定条件下制止犯罪行为或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民警自身的生命安全。武器本身具有巨大的能量,如果警察在使用过程中稍有不慎,很可能出现走火伤人甚至致命的事故,从而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责任,这也是公安机关部分民警畏惧枪支、不愿意使用枪支的原因。

辩证地说,危险与安全都是相对的,武器本身虽然危险,但只要有足够的训练,掌握必要的武器使用技能,养成规范的用枪习惯,安全是可以保证的。分析所掌握的案例,几乎所有枪支走火致伤(或致死)的事故都是由于违反了操作规范,或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遵守安全守则所造成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能让所有的公安民警都遵守安全守则,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武器,几乎可以避免所有的枪支安全事故发生。

武器使用安全守则只是文字性的条文,民警仅仅知道这几条守则是远不能保证安全的,只有从训练开始就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并通过大量的训练使安全守则变成个人本能,形成正确的安全理念,养成良好的用枪习惯,时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才能消除枪支事故隐患,公安民警也才能更好地合法使用武器以履行职责。

图1-1民警如何达到确保武器使用安全

武器使用安全守则是安全使用武器的基础,是武器使用的“高压线”,是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深刻理解和严格遵守的。武器使用安全守则源于香港警察提出的枪械使用“安全防御法”,包括以下六条:

一、所有枪支都视为子弹已经上膛

人的意识决定了行为。在多数民警的意识中,子弹上了膛的枪,必定是危险的枪,而没有子弹的枪,必定是安全的。当意识到一支枪是子弹上膛状态时,几乎每一个人都会非常小心,害怕操作不慎引发事故,接受过训练的人都会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敢做出诸如用枪指人等动作。而对于没有子弹的枪支,很多人就觉得无所谓,往往随心所欲地做出很多不规范的动作,甚至用枪指向人做空枪击发。但事故往往就是在这时发生的,当很多人以为是空枪而开玩笑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发现枪里有子弹,结果造成人员伤亡。错误的意识必然养成错误的习惯行为,只有完全改正这种错误的意识,即无论有没有子弹的枪,都将其视为子弹已经上膛的枪,并且慎重对待,才可能做到安全用枪。

在使用枪支时,对于操作者而言,最为关键的是操作者的心态,往往出事故时都是操作者处于一种漫不经心的状态,或者说思想上太放松,过于麻痹大意,对于手中枪支存在的危险性没有警惕心。这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特别是一些所谓的“老枪手”身上很容易出现。他们以为自己已经能很好地掌控枪支了,以为对一些安全要求也可以不用严格遵守了,但这才是最危险的时候。

因此,武器安全使用原则的第一条对操作者的心态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要让操作者对枪支重视起来,必须形成一个单一的意识,即枪没有安全或危险之分,无论什么枪支都应视为子弹已经上膛,并时刻谨慎对待自己手里的枪,长此以往,才能形成一个安全的用枪习惯。

二、除决定射击外,扣扳机手指必须放在扳机护圈外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枪支的制造工艺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枪支的质量和可靠性都较以前有了大幅提高,枪支的故障率也大大降低。而枪支的击发装置结构决定了要想将枪膛里的子弹发射出去就必须要扣动扳机,如果不扣动扳机,除非枪支或子弹出现故障,否则子弹就不会被发射。既然子弹不会被发射出去,那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伤人的事故了。因此,只要能做到在不决定射击时将扣扳机的手指放在扳机护圈外,就能大大减少走火伤人(致命)事故发生的机率。这个不射击时将手指放在扳机护圈外的动作,也因此被国外警察称为安全使用武器的“金手指”。

由于人在自然放松的状态下,手指都是自然弯曲的,在无意识或放松的状态下容易将手指放在扳机上,而在不决定射击时将扣扳机的手指经常保持伸直是不太符合人体自然姿态的。所以民警必须通过大量的训练,养成扣扳机的手指经常保持伸直并置于扳机护圈外的习惯,这也是一项必须养成的重要的职业习惯。

有的民警以为在正常持枪时可以将手指放在扳机上,只要自己不扣动扳机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让扣扳机的手指离开扳机,这样可以提高面对突发危险时的反应速度。这种理解和认识是错误的,因为人的肌肉不一定每时每刻都是由自主意识支配的,如果在持枪过程中一直将手指放到扳机上,那么人在精神紧张或身体其他部位肌肉收缩时都可能引起扣扳机的手指用力,从而引起走火事故。这也是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经验教训。

2002年3月17日,某地分局派出所在执行一起绑架案的抓捕解救任务过程中,由于进门时惊动了犯罪嫌疑人,四名犯罪嫌疑人从阳台跳下逃跑。在撞开房门后,民警李某持六四式手枪尾随犯罪嫌疑人从阳台跳下,但由于李某持枪手的食指放在了扣扳机上,在落地时由于手指意外用力造成手枪走火,子弹刚好击中紧随其后、正在翻越阳台的民警王某的头部,造成王某当场牺牲。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没有严格执行枪支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在将扣扳机手指放在扳机护圈外时(以右手持枪,扣扳机用食指为例),操作者在不改变握枪手位置的基础上,食指应自然伸直或微屈置于扳机上方,贴住枪套筒座的右侧(见图1-2)。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人在做这个动作时,对扳机又过于紧张,生怕不小心碰到扳机,于是握枪时将扣扳机手指悬空,远离扳机(见图1-3),这会导致握枪手紧张,且由于枪体只有少部分握于手中,会降低对枪支的控制力,不利于操作枪械。

       

图1-2                                            图1-3

下面是美国射手讲述自己身边关于验枪程序错误带来的后果。

三、领取和归还枪支时必须验枪

验枪,是一项保证使用枪支安全的基本措施,是民警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其目的是通过验枪来检查枪支状态,以确保枪支安全。工作中的民警在领取和归还枪支时,都必须及时验枪,以确定枪膛里是否有子弹。此外,在退弹后、分解擦拭保养枪支前等需要确认枪支安全状态的时候都应当进行验枪。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使用者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验枪一定要由使用者亲自来操作,亲自观察弹膛和弹匣位置,而不能只靠拉动套筒(或枪机)这样的经验来检查,甚至只听别人说验过了就信以为真。

验枪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虽然不同型号的枪支可能在验枪程序上稍有差别,但总体原则是一致的。不论是出于训练不足导致的不熟练,还是麻痹大意,如果验枪程序和要求不能被严格地执行,就一定会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当枪械存在故障时(如退壳钩损坏),只拉动套筒并不能将枪膛里的子弹退出,只有用眼睛通过抛壳孔仔细观察弹膛位置才能确定枪支是否安全。又如,当民警验枪时,左手握套筒中部而不是防滑条(见图1-4),拇指就会堵住抛壳孔,这样拉套筒,弹膛里的子弹都有可能不会退出来。因此,民警在验枪时不但要亲自验枪,而且要严格按照验枪程序及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图1-4验枪时握套筒位置正误对比



四、禁止将枪口指向不欲射击的人或物体

枪管是用来赋予弹头飞行方向的,因此枪响时枪口指向哪里,弹头就会飞向哪里。如果枪口指向了不应该射击的人,只要响枪就会造成伤人或致命的事故。作为警察,在枪支的使用过程中,要时刻警惕自己枪口的指向,对自己枪口的指向要有高度的敏感性,确保自己的枪口指向是安全的。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即使无意中扣动了扳机或者枪支出现故障导致走火,也不会伤及无辜。这不但能避免伤及无辜群众,还可以避免误伤自己和同伴。

例如,有的民警在将枪放入枪套时,会用弱手协助打开枪套盖,这个动作会导致在枪入套的过程中枪口指向自己的弱手(见图1-5),这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这时不小心触动扳机或枪支出现机件故障走火,就很有可能会伤到自己。因此,警察要对自己的枪口指向非常清楚,时刻注意将枪口指向安全区域。

图1-4


在实战环境下,由于现场人员和环境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枪口指向没有绝对的安全区域,民警需要根据观察和经验,将枪口指向相对安全的区域。例如:在靶场内,应当将枪口始终指向靶的方向,因为截弹区是靶场内相对最安全的区域。而在高楼林立的城市环境,可能枪口指向地面才是相对安全的。因此民警在使用枪支时不仅应当避免将枪口指向自身和不欲射击的人或物体外,而且最好能将枪口指向所处环境中相对最安全的区域。

五、除非被命令或行动需要,否则禁止随意拔枪

民警日常佩枪时需要用到枪套,枪套除提供承载的功能外,对枪支本身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正常情况下,枪套内的枪是不会走火的。一旦将枪拔出枪套、据枪或将击锤打开,枪支意外发射的几率一定会大大增加。通过分析案例发现,有部分警察对于佩枪有不谨慎的态度,会在不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动枪,结果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甚至出现走火伤人的事故。因此,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应该时刻保持谨慎的态度,把自己的枪视为子弹已经上了膛的枪来对待,并控制住自己摆弄枪支和随意拔枪的心态,做到只有在执法工作中需要使用武器或者训练中听到命令时才能拔枪,否则不应随便拔枪、据枪或打开击锤,以杜绝在不应使用枪支的场合因玩弄枪支而造成事故的隐患。


六、如果不能确定目标,切勿开枪

警察使用武器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涉及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的问题。在合法性问题上,射击目标是否正确是一个关键,如果目标错了,必定会导致违法的严重后果。因此,警察绝对不能凭感觉开枪,只有确定了可以开枪的目标才能开枪。

在国内外许多关于警察开枪的报告中,已有多起没有确定目标就开枪的事件发生。不仅出现过警察误将无辜平民当作犯罪嫌疑人开枪的案例,而且还有警察把同事误当做犯罪嫌疑人开枪的事件。因此,除非目标已经很明确,否则警察会需要时间以确定目标,这就可能使警察处于更危险的境地,但从合法开枪的角度来看,这是必须要完成的步骤。警察为了自身的安全,只能事先做好准备工作,确定好目标,或者在未能确定目标的突发情况下先行保护自己,待确定目标后再开枪。


以上六条武器使用安全守则,每一名民警都必须牢记在心,而且必须严格执行。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警察用枪的安全。


视频公开课自习

http://jpkc.gdppla.edu.cn/2016qxjn/

1.《武器使用安全原则》

2.《靶场安全守则》

3.《枪械训练课程安全规定》

网上理论自测

http://jpkc.gdppla.edu.cn/2019qxjn/

完成随机测试至少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