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机场灯光
机场灯光系统是非常重要的目视助航系统,主要作用是在白天低能见度时和夜晚为进近着陆的飞机提供目视助航信息,帮助飞行人员顺利完成进近着陆。机场灯光系统主要包括航空灯标、进近灯光系统、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跑道灯光、滑行道灯光和其他灯光。
一、航空灯标
1.机场灯标
当飞机主要依靠目视航行,或者机场经常出现低能见度、周围灯光或地形使机场不易被发现时,应安装机场灯标。机场灯标主要用于从空中辨明机场位置。
机场灯标必须设置在机场内或机场附近。机场灯标的各重要方向不能被物体遮蔽,并对进近着陆中的驾驶员不产生眩光。机场灯标的闪光通常为白色,或白色与绿色;水上机场为白色和黄色交替闪光。水陆两用机场如用有色闪光,必须根据机场规定的主要用途来选择闪光的颜色。
2.机场识别灯标
供夜间使用且从空中用其他目视方法不易识别的机场,必须设置识别灯标。识别灯标必须设置在机场内。陆地机场的识别灯标必须显示绿色;水上机场的识别灯标显示黄色,识别字母必须用国际莫尔斯电码传送,每分钟6~8个字。
二、进近灯光系统
1.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拟在夜间使用的飞行区指标Ⅰ为3或4的非仪表跑道应设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使用的非精密进近跑道应设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宜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应由一行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并尽可能延伸到距跑道入口不小于420米处的灯具和一排在距跑道入口300米处构成一个长30米或18米的横排灯的灯具组成。构成横排灯的灯具应设置在一条尽可能接近水平的直线上,垂直于中线灯线且被其平分。横排灯的灯具应布置得能够产生一种直线效果,只有当采用30米的横排灯时,方可在中线两侧各留一个空隙。这种空隙应保持在最小值,既能满足当地要求,又不大于6米。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的布置如图2-10所示。
从图2-10可以看出,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分为A型和B型两种,灯具应是恒定发光灯,构成中线的灯具的纵向间距应为60米,只有在需要改善引导作用时才可采用30米的间距。最靠近跑道入口的灯具应根据选用的中线灯的纵向间距设在距跑道入口60米或30米处。
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应采用低光强发红色光的全向灯具,灯具在水平面以上0°~50°范围内均应发光,其中6°~10°范围内的光强应不小于10cd(红光)。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的中线灯和横排灯应采用发可变白光的恒定发光灯。
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各灯具的对称轴线应调置为垂直于水平面。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的横排灯及其与入口之间的所有短排灯的仰角应调置为5.5°,其余短排灯的仰角为6.0°,所有灯具的光束的对称轴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与跑道方向平行。
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宜采用并联方式供电,不必调节光强。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宜采用串联方式供电,光强应能分五级调节。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宜由一个电路供电。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应设有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尽快投入继续供电。对于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应急电源的投入速度应满足灯光转换时间不大于15秒的要求。
2.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Ⅰ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如图2-11所示。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的全长应延伸到距跑道入口900米,因场地条件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以适当缩短长度,但总长度不得低于720米。长度不足900米的进近灯光系统可能会使跑道的使用受到运行限制。
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应由一行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并尽可能延伸到距跑道入口900米处的中线灯和一排在距跑道入口300米处构成一个长30米的横排灯的灯具组成。
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的中线灯和横排灯应是发可变白光的恒定发光灯。每一中线灯应为:
(1)A型:在中线的最里面300米部分为单灯光源,在中线的中间300米部分为双灯光源,在中线的外端300米部分为三灯光源,用以提供距离信息。
(2)B型:一个短排灯。

3.II类和II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Ⅱ类或Ⅲ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Ⅱ类或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Ⅱ、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全长宜为900米,因场地条件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以适当缩短长度,但总长度不得低于720米。系统应由一行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并尽可能延伸到距跑道入口900米处的灯具组成,此外还应有两行延伸到距跑道入口270米处的边灯及两排横排灯,其中一排横排灯距跑道入口150米,另一排横排灯距跑道入口300米。其中距跑道入口300米以内的灯具布置如图2-12所示。900m的长度是按在Ⅰ、Ⅱ和Ⅲ类条件下为飞行提供引导的要求确定的。长度小于900m可能支持Ⅱ类和Ⅲ类运行,但Ⅰ类运行可能受到限制。如果跑道入口内移,则道面上的灯具应为嵌入式的。
应为Ⅱ类和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设置能够自动投入的应急电源,应急电源的投入速度应满足灯光转换时间的要求。系统中的距跑道入口300米以内部分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秒,其余部分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秒。系统中的顺序闪光灯应由一个能分三级调光的并联电路供电,其余均应由两个能分五级调光的串联电路供电,中线短排灯和侧边短排灯应隔排串联在两个不同的电路内,横排灯上的单灯则应隔灯串联在两个不同的电路内。

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是航空器从最后进近到跑道入口的重要目视设备,目的是保证航空器能沿正确的下滑道进入跑道并且能安全超越障碍物。
下列情况需设置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1)涡轮喷气飞机或有类似进近引导要求的飞机使用的跑道。
(2)飞行人员可能在进近中感到难于判断的情况。
(3)在进近地区存在物体。
(4)跑道任何一端的具体条件在发生飞机过早接地或冲出跑道的情况下会导致严重的危险。
(5)地形或经常的气象条件使飞机在进近中可能受到异常的扰动。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种类有许多,目前比较常用的是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和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
1.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
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Precision Approach Path Indictator,PAPI)应设在跑道的左侧(对进近中的驾驶员而言),但在实际不可行时可设在跑道的右侧。在使用跑道的航空器需要未能由其他外部方式提供的目视侧滚引导时,可在跑道的另一侧设置另一组灯具。PAPI按照灯具的组成可分为两种型号:L-880,由4个灯具组成(PAPI);L-881,由2个灯具组成(APAPI),各灯具的光轴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平行于跑道中线,朝向进近中的航空器。全部灯具应易折,并应尽可能地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各个灯具的仰角调置应按所确定的进近坡度满足下列要求。
(1)适合向系统所在跑道端进近的航空器的使用。
(2)尽可能与ILS(如设有)的下滑航道一致,或者与微波着陆系统(Microwave Landing System,MLS)(如设有)的最小下滑航道一致。
(3)在进近中的驾驶员看见PAPI系统的三个红灯和一个白灯信号或看见APAPI系统的最低的“在坡度上”(一红一白)信号时,能对进近区内的所有物体保持一个安全净距。
(4)在为提供侧滚引导而在跑道两侧设置PAPI或APAPI的场合,将相应灯具的仰角设置得相同,使两组灯具的信号同时对称变化。
PAPI和APAPI的灯具布置、光束和仰角调置分别如图2-13和图2-14所示。
PAPI系统的构造和布置应使进近中的驾驶员:
· 正在或接近进近坡时,看到离跑道最近的两个灯具为红色,离跑道较远的两个灯具为白色。
· 高于进近坡时,看到离跑道最近的灯具为红色,离跑道最远的三个灯具为白色;在高于进近坡更多时,看到全部灯具均为白色。
· 低于进近坡时,看到离跑道最近的三个灯具为红色,离跑道最远的灯具为白色;在低于进近坡更多时,看到全部灯具均为红色。
APAPI系统的构造和布置应使进近中的驾驶员:
· 正在或接近进近坡时,看到离跑道较近的灯具为红色,离跑道较远的灯具为白色。
· 高于进近坡时,看到两个灯具均为白色。
· 低于进近坡时,看到两个灯具均为红色。

2.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Visual Approach Slope Indicator,VASI)是一组设于跑道旁,向驾驶员用作显示飞机进近下滑角度是否适合的灯号。根据规定,灯号在日间最多可以在8千米外看见,在夜间于32千米外看见。
1)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由12个灯具组成,分为上风灯和下风灯两组,设置在跑道两侧,每个灯具上部发射白色光束,下部发射红色光束,如图2-15所示。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构造和布置应当使近进中的驾驶员:
· 正好在下滑道时,看到上风灯为红色,下风灯为白色。
· 高于正常下滑道时,看到上风灯和下风灯均为白色。
· 低于正常下滑道时,看到上风灯和下风灯均为红色。
2)三色目视坡度指示器
一些民用飞机使用的跑道给高座舱的飞机提供了三色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这些飞机需要有足够的高度来确定更远的瞄准点。
三色目视坡度指示器包括红、绿、琥珀三种颜色,当进近中的驾驶员高于下滑道时是琥珀色,正好在下滑道时是绿色,低于下滑道时是红色,如图2-16所示。三色目视坡度指示器的可见距离白天为1.5米,夜间为5米。

3)脉冲式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
脉冲式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是一个设于美国联邦航空局不符合规定的机场或直升机场的信号灯盒。
脉冲式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的指示原理是:当飞机在正确的下滑角度时显示白色,反之则以脉冲式红色或白色的方式向驾驶员提供信息。如果飞机进近角度过高会显示脉冲式白色,角度稍低会显示红色,角度过低会显示脉冲式红色,如图2-17所示。虽然脉冲式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的信号显示灯很简单,但是美国空军认为它比其他进近灯更加准确,所以其军用机场全面采此种进近灯。

4)T字目视进近下滑指示灯
T字目视进近下滑指示灯的设计是当飞机以正确的角度下滑时,驾驶员只能看到跑道两侧与跑道垂直的白色灯号。当下滑角度过高或过低时,则分别会看到一个倒T字(┴)或一个正T字(┬),且T字的竖边长短指示飞机下滑角度的偏离程度,十分形象。当下滑角度严重过低时,整体灯号会转为红色以警告驾驶员。但由于T字目视进近下滑指示灯在下滑角度正确时的灯号容易与PAPI指示下滑角度过高的灯号混淆,且T字的竖边在下滑角度偏离不大时远距离难以看清,因此机场已很少采用该款灯号。
四、跑道灯光
1.跑道边灯
夜间使用的跑道或昼夜使用的精密进近跑道应设跑道边灯。
拟供在昼间跑道视程低于800米左右的最低运行标准条件下起飞的跑道应设置跑道边灯。
跑道边灯应是发可变白光的恒定发光灯,但:
(1)在跑道入口内移的情况下,从跑道端至内移跑道入口之间的灯应对进近方向显示红色。
(2)跑道末端600米范围内的跑道边灯朝向跑道中部的灯光应为黄色。若跑道长度不足1 800米,则发黄色光的跑道边灯所占长度应为跑道长度的1/3。
2.跑道入口灯
设有跑道边灯的跑道应设置跑道入口灯,只有跑道入口内移并设有跑道入口翼排灯的非仪表跑道和非精密进近跑道可不设置跑道入口灯。
跑道入口灯应为向跑道进近方向发绿色光的单向恒定发光灯。跑道入口灯为总高应不大于0.35米的轻型易折的立式灯具或嵌入式灯具,入口内移的入口灯应为嵌入式的。
3.跑道入口翼排灯
当需要加强显示精密进近跑道的入口时,或者当非仪表跑道和非精密进近跑道因入口内移未设入口灯时,应设跑道入口翼排灯。
跑道入口翼排灯应设置在跑道入口的两侧,每侧至少由5个灯具组成,垂直于跑道边线并向外延伸至少10米,最里面的灯具位于跑道边灯线上。
跑道入口翼排灯应为向跑道进近方向发绿色光的单向恒定发光灯。跑道入口翼排灯应为总高不大于0.35米的轻型易折的立式灯具或嵌入式灯具。
4.跑道末端灯
设有跑道边灯的跑道应设置跑道末端灯。
跑道末端灯至少应由6个灯具组成,可在两行跑道边灯线之间均匀分布,也可对称于跑道中线分为两组,每组灯具应等距布置,在两组之间留一个不大于两行跑道边灯之间距离一半的缺口。
跑道末端灯应为向跑道方向发红色光的单向恒定发光灯。非精密进近跑道和精密进近跑道的跑道末端灯应为轻型易折的立式灯或嵌入式灯具。
5.跑道中线灯
精密进近跑道及起飞跑道应设置跑道中线灯。
跑道中线灯应采用嵌入式灯具,在跑道入口至末端之间以约15米的间距沿跑道中线布置,在出口滑行道较少的一侧,允许偏离跑道中线最多0.6米。仅在跑道中线灯的维护能够保证灯具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同时没有两个相邻的灯具失效,而且跑道是计划在跑道视程等于或大于350米时运行的情况下,灯具的纵向间距才可改为大致30米。
为了向从入口内移的跑道端起飞的航空器提供引导,应用下列方法之一标出自跑道端至内移入口之间的跑道中线。
(1)如果自跑道端至内移入口之间的跑道上设有进近灯光系统的最末一部分灯具,则可利用这部分灯具提供起飞引导,但应调节其光强以适合起飞的需要而不眩目。
(2)在跑道端与内移入口之间设置跑道中线灯,并应能在航空器向此内移入口进近着陆时关闭这一部分跑道中线灯。应采取措施防止在跑道用于着陆时单独开亮这一部分跑道中线灯。
(3)在自跑道端至内移入口的跑道中线上设置发白色光的长度不小于3米、纵向间距30米的短排灯组,其光强应能调节以适合起飞的需要而不眩目。
跑道中线灯灯光自入口至距离跑道末端900米范围内应为白色;从距离跑道末端900米处开始至距离跑道末端300米范围内应为红色与白色相间;从距离跑道末端300米开始至跑道末端应为红色。若跑道长度不足1 800米,则应改为自跑道中点起至距离跑道末端300米处范围内为红色与白色相间。
6.跑道接地带灯
Ⅱ类或Ⅲ类精密进近跑道的接地带上应设置跑道接地带灯。
跑道接地带灯应由嵌入式单向恒定发白色光的短排灯组成,朝向进近方向发光。短排灯应成对地从跑道入口开始以30米或60米设置到距跑道入口900米处。成对的短排灯应对称地位于跑道中线的两侧,横向间距应与接地带标志相同。接地带灯短排灯应至少由3个灯具组成,各灯具的间距应不大于1.5米。短排灯的长度应不小于3米,不大于4.5米。
除非设置了接地带灯,在进近角大于3.5°和(或)可用着陆距离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可使冲出跑道的风险增加的机场,应设置简易接地带灯。
简易接地带灯应是位于跑道中线每侧的一对灯具,位于最终接地带标志上风边缘以外0.3米处,两对灯具的靠里边的灯具之间的横向间距应等于接地带标志的横向间距。同一对灯具的两个灯具之间的间隔不得大于1.5米或接地带标志宽度的一半,两者取较大值。
如果设置在不带接地带标志的跑道上,简易接地带灯应安装在可提供等效接地带信息的位置。简易接地带灯应是发出可变白色光的单向恒定发光灯,应对准方向,使朝跑道方向进近的着陆飞机的驾驶员能看到。
7.跑道入口识别灯
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跑道入口识别灯。
(1)在需要使非精密进近跑道的入口更加明显或不可能设置其他进近灯光时。
(2)在跑道入口从跑道端永久位移或从正常位置临时位移并需要使入口更加明显时。
跑道入口识别灯应对称地设在跑道中线两侧,与跑道入口在同一条直线上,在跑道两侧边灯线以外约10米处。
跑道入口识别灯应朝向进近着陆的航空器单向发光,每分钟闪光60~120次白色光。
8.跑道警戒灯
跑道警戒灯分为A型跑道警戒灯和B型跑道警戒灯,如图2-20所示。
应在下列情况下使用的跑道的每个跑道与滑行道(除单向运行出口滑行道外)相交处,设置A型跑道警戒灯。
(1)跑道视程小于550米且未安装停止排灯。
(2)跑道视程为550~1 200米且交通密度大。
在每个跑道与滑行道(除单向运行出口滑行道外)相交处宜设置A 型或B 型跑道警戒灯。
B型跑道警戒灯不应与停止排灯并列。A型跑道警戒灯应设置在滑行道两侧,B型跑道警戒灯应横贯滑行道设置。
A型跑道警戒灯应包括两对背离跑道方向交替发黄色光的立式灯,设在滑行道两侧的立式停止排灯(如设有)的外侧或距离滑行道边约3米处(如未设立式停止排灯)。B型跑道警戒灯应为背离跑道方向发黄色闪光的嵌入式灯,横跨滑行道全宽设置,间距为3米。准备在昼间使用的和作为高级地面活动引导和控制系统的一部分的跑道警戒灯应为高光强灯。
每对A型跑道警戒灯中的两个灯应以每分钟30~60次的频率交替闪光;B型跑道警戒灯中相邻的灯应以每分钟30~60次的频率交替闪光。隔开的灯应同时闪光,闪光的明暗时间应相同,彼此相反。
五、滑行道灯光
1.滑行道边灯
准备在夜间使用的未设滑行道中线灯的滑行道和出口滑行道均应设置滑行道边灯。准备在夜间使用的机坪、等待坪、除冰坪和跑道掉头坪的边缘任何部分,都应设置滑行道边灯。只有在考虑了运行的性质,确认地面照明或其他方法已能提供足够的引导时才不必设置滑行道边灯。跑道上作为标准滑行路线的一部分拟供在夜间滑行而没有滑行道中线灯时,应设置滑行道边灯。
滑行道边灯的纵向间距应不大于60米,但滑行道边灯设在跑道掉头坪的边缘时应不大于30米,在滑行道短的直线段上、转弯处和分支处的滑行道边灯间距应适当缩小。滑行道边灯应设在滑行道和各类机坪边缘之外,距滑行道和各类机坪边缘应不超过3米。
滑行道边灯应采用全向发蓝色光的轻型易折的立式灯具或嵌入式灯具。灯具应在自水平到水平以上至少75°的范围内发光。
2.滑行道中线灯
拟供在跑道视程小于350米的情况下使用的出口滑行道、滑行道、除冰防冰设施和机坪应设置滑行道中线灯,设置方式应确保能从跑道中线开始至停机坪上航空器开始其停放操作的地点为止提供连续的引导,只有在低交通密度且滑行道边灯和中线标志已能提供足够引导的情况下才可不设置。
拟供在跑道视程小于350米的情况下使用的、作为标准滑行路线的一部分的跑道上应设置滑行道中线灯,只有在低交通密度且滑行道边灯和中线标志已能提供足够引导的情况下才可不设置。
拟供在跑道视程等于或大于350米的夜间情况下使用的滑行道上、复杂的滑行道相交处和出口滑行道上,应设置滑行道中线灯,只有在低交通密度且滑行道边灯和中线标志已能提供足够引导的情况下才可不设置。在可能需要勾画出滑行道边之处(如快速出口滑行道、窄滑行道),或者在有积雪的情况下,可设滑行道边灯或标志物。
双向运行滑行道的中线灯应为双向恒定绿色灯,单向运行滑行道的中线灯应为单向恒定绿色灯,除了:
(1)双向运行滑行道,从航空器脱离跑道方向看,靠近跑道中线的第一个滑行道中线灯应发绿色光,之后应为绿色光与黄色光交替出现,一直到最靠近红线处的灯应发黄色光,过了该位置之后的所有滑行道中线灯应发绿色光;从航空器进入跑道方向看,最靠近红线处的灯光应发黄色光,之后应为绿色光与黄色光交替出现,最远的灯应发绿色光。
(2)单向运行滑行道,从航空器脱离跑道方向看,靠近跑道中线的第一个滑行道中线灯应发绿色光,之后应为绿色光与黄色光交替出现,一直到最靠近红线处的灯应发黄色光,过了该位置之后的所有滑行道中线灯应发绿色光;从航空器进入跑道方向看,最靠近红线处的灯光应发黄色光,之后应为绿色光与黄色光交替出现,最远的灯应发绿色光。
滑行道中线灯应设在滑行道中线标志上,只有在不可能设在标志上时才可将灯具偏离不大于0.6米的距离。滑行道、出口滑行道和弯道上的滑行道中线灯布置如图2-21所示。
快速出口滑行道上的滑行道中线灯应从滑行道中线曲线起始点以前至少60米处的一点开始,一直延续到曲线终点以后滑行道中线上预期航空器将降速至正常滑行速度的一点为止,或者继续延伸,与滑行道直线段上的中线灯衔接。平行于跑道中线的那部分滑行道中线灯应始终距离跑道中线灯至少0.6米,灯具的纵向间距应不大于15米。
滑行道中线灯的灯具允许偏离滑行道中线标志至多0.6米。偏置的跑道和滑行道中线灯如图2-22所示。
3.停止排灯
对于在每个通向拟在跑道视程小于550米情况下使用的跑道,在跑道等待位置及拟实行停止或放行控制的中间等待位置处,应设置停止排灯,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不设置:
(1)具备防止航空器和车辆偶然侵入跑道的适当助航设施和程序。
(2)在跑道视程低于550米的情况下,具备限制同一时间内在运转区只有一架航空器和必不可少的最少车辆的运行程序。


对于夜间和跑道视程大于550米情况下使用的跑道,在跑道等待位置宜设置停止排灯,作为防止跑道侵入的有效措施之一。当要求用灯光来补充标志并用目视方法实施交通管制时,应在中间等待位置处设置停止排灯。
停止排灯应设在滑行道上要求航空器停住等待放行之处,由若干个朝向趋近停止排灯的航空器发红色光的嵌入式灯具组成。停止排灯应横贯滑行道,灯间均匀分布间距不大于3米。
在常规的停止排灯可能由于雨雪等因素致使驾驶员看不清楚或由于要求航空器停住的位置距离停止排灯太近以致灯光被机身挡住的情况下,应在停止排灯的两端滑行道边以外至少3米处,各增设一对光学特性与停止排灯相同的立式灯具,并使其一直都能被趋近的驾驶员看到。
4.快速出口滑行道灯
拟在跑道视程低于350米的情况下运行或高交通密度的跑道,应设置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一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在其运行的任何时间内均应按6个灯一组的全构型展示
一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应与相关的快速出口滑行道设在跑道中线的同一侧,在每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中,灯间距离应为2米,最靠近跑道中线的灯距离跑道中线应为2米。在跑道上有一条以上的快速出口滑行道时,每组出口滑行道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在运行时均不应与另一组在运行中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相互重叠。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应为单向黄色恒定发光灯,朝向趋近跑道着陆的飞机。
六、其他灯光系统
1.除冰坪出口灯
在比邻滑行道的远距除冰坪的出口边界处应设置除冰坪出口灯。除冰坪出口灯应沿除冰坪出口边界处的中间等待位置标志内侧设置,距离标志0.3米。除冰坪出口灯应由若干个具有类似滑行道中线灯的光学特性、朝向趋近出口边界方向发黄色光的单向嵌入式恒定发光灯组成。灯具应以6米的等间距设置。
2.跑道掉头坪灯
拟在跑道视程低于350米的情况下使用的跑道掉头坪上应设置跑道掉头坪灯。拟在夜间使用的跑道掉头坪宜设置跑道掉头坪灯。
跑道掉头坪灯应设置在跑道掉头坪标志上,只有在实际不可行时才可偏离标志不超过0.3米。直线段上的跑道掉头坪灯的纵向间距应不大于15米,曲线段上的跑道掉头坪灯的间距应不大于7.5米。
跑道掉头坪灯应是单向绿色恒定发光灯,其光束范围应只有从位于或趋近跑道掉头坪的飞机上才能看见。
3.机位操作引导灯
在已有其他方式无法提供足够的引导时,拟供在低能见度条件下使用的有铺筑面的机坪或除冰坪上,应设置机位操作引导灯,以便利航空器正确地停放在机位上。
机位操作引导灯打开表示机位可供使用,关闭表示机位不可使用。
机位操作引导灯应与机位标志设在一起,用以标出引入线、转弯线和引出线的灯具在曲线上的间距应不大于7.5米,在直线段上的间距应不大于15米。
除标示停住位置的灯应为恒定发红色光的单向灯外,其他机位操作引导灯应为恒定发黄色光的全向灯,发出的光应在准备由其提供引导的整个区段内都能看到,灯具的光强应满足使用机位的需要,一般不宜低于60cd。
4.盘旋引导灯
在跑道准备用于盘旋进近的情况下,若现有的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不能保证盘旋飞行的驾驶员识别跑道和(或)进近区,则应设置盘旋引导灯。
盘旋引导灯的位置和数量应确保驾驶员能根据情况:
(1)进入第3边或调整飞机的方向和轨迹以保持对跑道有一个所需要的距离并在经过跑道入口时将跑道入口辨认出来。
(2)在有其他目视助航设施提供辅助的情况下,保持看见跑道入口和(或)可借以判断转到第4边和最后进近的其他特征。
盘旋引导灯应由下列灯具组成。
· 指明跑道中线延长线和(或)进近灯光系统的一部分的灯具。
· 指明跑道入口位置的灯具。
· 指明跑道方向或位置的灯具。
· 以上几种灯具的组合。
盘旋引导灯应为闪光灯或恒定发光灯,其光强和光束扩散角在预期进行目视盘旋进近的能见度和周围灯光条件下应能满足使用要求。闪光灯应发白光,恒定发光灯应发白光或为气体放电灯。
盘旋引导灯的灯具的设计和安装应确保正在进近着陆、起飞或滑行的驾驶员不会感觉眩目或误解。
5.跑道引入灯光系统
为避开障碍物、危险地形或减少噪声等,需要沿某一特定的进近航道提供目视引导的机场,应设置跑道引入灯光系统。
跑道引入灯光系统应由多组至少包括3个闪光灯的闪光灯组组成,从跑道端外常规进近航道终点上空容易发现的一点开始,以不大于1 600米的间距沿要求的特定进近航道设置,直到可见进近灯光系统、跑道或跑道灯光系统处为止。每组灯的位置和朝向应便于从前一组灯的上空发现,使引导连续不断。跑道引入灯光系统的典型布局如图2-25所示。在每个闪光灯组中可加设若干个恒定发光灯,每组的几个闪光灯应同时以每秒1次的频率闪亮,各组宜由远端开始顺序向近端逐组闪光,每秒一个循环。每个闪光灯组的电源应能由机场遥控。
6.跑道状态灯
跑道状态灯是一种跑道侵入自主警告系统。跑道状态灯的两个基本目视组成部分是跑道进入灯和起飞等待灯,两者都可以单独安装,但两者被设计成彼此互为补充。
所安装的跑道进入灯应偏离滑行道中线0.6米,位于滑行道中线灯的对面一侧,并在跑道等待位置前面0.6米处开始,一直延伸至跑道边线处。应在跑道上离跑道中线0.6米处额外安装一个灯具,并与滑行道上最后两个跑道进入灯对准。
跑道进入灯应至少包括5个灯具,并且根据所在滑行道的长度保持3.8~15.2米的纵向等间距。但安装在跑道中线附近的灯具除外,所安装的起飞等待灯应位于跑道中线灯两侧偏离中线灯1.8米处,并从距离跑道开始处115米的一个点开始,向后成对延伸,每30米一对,至少延伸450米。
拟安装的跑道进入灯应由一行沿航空器朝跑道进近的方向发红色光的嵌入式恒定发光灯组成,在每个滑行道与跑道的交叉处安装的跑道进入灯具组在该系统确定需要发出警告后2秒内开亮。
所安装的起飞等待灯应由两排朝起飞航空器方向发红色光的嵌入式恒定发光灯组成,跑道上的起飞等待灯具组在该系统确定需要发出警告后2秒内开亮。
7.道路等待位置灯
当在跑道视程小于550米和(或)高交通密度的情况下使用跑道时,应在服务于跑道的所有道路等待位置上设置道路等待位置灯。
道路等待位置灯应邻近道路等待位置标志,距离路边1.5±0.5米,宜设在道路右侧。道路等待位置灯的高度应满足障碍物的限制要求。
道路等待位置灯应采用下列两种形式之一。
(1)一套由机场AIC部门控制的红绿交通灯。
(2)一个每分钟闪光30~60次的红色闪光灯。灯具的光束应是单向的,朝向趋近等待位置的车辆。灯具的光强应能满足在当时的能见度和周围灯光条件下使用该等待位置的需要,并不应使驾驶员感觉眩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