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中的生物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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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世纪瑞士学者汉斯·斯恩就提出人体有生物节律。20世纪初,德国医生成尔赫姆·弗里斯和奥地利心理学家赫尔曼·斯瓦波特经过长期临床观察,发现了人体生物节律。人体生物节律的发现,引起了人们比较广泛的注意。1937年,国际上召开了首届生物节律的国际会议。1960年,在美国召开的生物节律的国际会议,标志着生物节律学的研究已经走上了一个新的阶段。

20世纪初,德国内科医生成尔赫姆·弗里斯和奥地利心理学家赫尔曼·斯瓦波特在长期的临床观察中发现,病人的病症、情绪及行为的起伏变化,存在着一个以23天为周期的体力盛衰和以28天为周期的悄绪波动规律。约20年以后,奥地利因斯布行大学的阿尔弗雷特·泰尔奇尔教授,在研究大中学生的考试成绩时,发现人的智力波动周期是33天。后来,一些学者经过反复试验,提出每个人从出生之日起,直至生命终止,都存在着以23天、28天和33天为周期的体力、情绪和智力按正弦函数周期变化的规律,并用正弦曲线绘制出每个人的生物节律周期图形,即人体生物三节律曲线。


生物节律是自然进化赋予生命的基本特征之一,人类和一切生物都要受到生物节律的控制与影响。人体生物节律是指体力节律、情绪节律和智力节律。每个人从他出生那天起一直到生命终结,都存在着体力23天、情绪28天、智力33天的周期性波动规律,称为人体生物节律。每一个周期中又存在着高潮期、低潮期和临界期。由于它具有准确的时间性,因此,也称之为人体生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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