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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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一)考核目的与要求
1.考核目的
通过考试对学生所学中国古典舞基训(二)的内容(动作、舞姿、腰、腿、胯的软、开度以及技术技巧)等学习情况、掌握程度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舞蹈教研室同行老师进行一个详细的专业教学汇报。通过考试,促进并提高学生对中国古典舞基训课学习的认识,并为以后的中国古典舞基训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考核要求
考核学生把杆及中间动作舞姿的规范与准确,身体柔韧性、协调性、稳定性以及技术技巧动作的掌握程度。考试总体要求学生舞姿准确、动作与音乐节奏相互吻合协调,结合完美,较好的掌握技术性动作。
例:第一章 把杆练习(二)考核要求学生对动作的规范性、舞姿的准确性及动作之间的衔接予以较好的把握,并且要求动作与音乐结合紧密。
第二章 中间练习(二)考核要求学生在进行中间动作练习时强调身体重心的稳定,注重组合动作衔接的流畅性,强调舞姿的准确,造型的优美及动作时身体的韵律感,对所学跳、转、翻技术性动作予以较好的掌握和应用。
(二)考核方式
考试(技能操作)
(三)成绩评定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其中平时成绩(百分制)包括:作业分、考勤、其他;其他成绩含课前预习、课堂交流与提问、平时基本技能操作、课程竞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