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讲 法的起源和发展
    • 1.1 第一章 法的起源
      • 1.1.1 法的起源
      • 1.1.2 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
    • 1.2 第二章 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
      • 1.2.1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分类及更替的原因
      • 1.2.2 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
    • 1.3 第三章 法系问题
      • 1.3.1 两大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 1.3.1.1 大陆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 1.3.1.2 英美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 1.3.2 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缺点
      • 1.3.3 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缺点
      • 1.3.4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
      • 1.3.5 中国法系制度上的选择
    • 1.4 第四章 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
      • 1.4.1 法律继承
      • 1.4.2 法律移植
    • 1.5 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和发展
      • 1.5.1 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1.5.2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 1.5.3 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阶段
    • 1.6 课后练习题
    • 1.7 课件
  • 2 第二讲 法的运行
    • 2.1 第一章 法的制定
      • 2.1.1 立法的概念和特点
      • 2.1.2 立法体制
      • 2.1.3 立法原则
      • 2.1.4 立法技术
      • 2.1.5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 2.2 第二章 法的实施
      • 2.2.1 法的实施的概念与基本形式
      • 2.2.2 法的实施的机制
      • 2.2.3 法律职业群体在法的实施中的作用
      • 2.2.4 法的实施的社会条件与效果
    • 2.3 第三章 法的执行
      • 2.3.1 执法的概念与特点
      • 2.3.2 执法的原则
    • 2.4 第四章 法的适用
      • 2.4.1 司法的概念与特征
      • 2.4.2 司法和执法的区别
      • 2.4.3 司法的原则
    • 2.5 第五章 守法
      • 2.5.1 守法的概念
      • 2.5.2 守法的构成
    • 2.6 第六章 法律监督
      • 2.6.1 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
      • 2.6.2 法律监督的体系
    • 2.7 第七章 法律解释
      • 2.7.1 法律解释的概念
      • 2.7.2 法律解释的种类
      • 2.7.3 我国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
      • 2.7.4 法律解释的方法
    • 2.8 课件
  • 3 第二讲法律与复仇
    • 3.1 第一章  规则遵守方式
    • 3.2 第二章 复仇
    • 3.3 课件
  • 4 第三讲 法的价值
    • 4.1 法的价值释义
      • 4.1.1 价值的概念与特性
    • 4.2 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 4.3 法的价值的种类
      • 4.3.1 秩序
      • 4.3.2 正义
      • 4.3.3 自由
      • 4.3.4 效率
      • 4.3.5 人权
    • 4.4 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 4.4.1 法的价值冲突
      • 4.4.2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 4.5 课件
  • 5 第四讲 法治与法治中国
    • 5.1 法治理论
      • 5.1.1 法治的词义渊源
      • 5.1.2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的含义
      • 5.1.3 现代法治的内涵
      • 5.1.4 现代法治的原则
      • 5.1.5 法治与人治
      • 5.1.6 法制与法治
      • 5.1.7 社会主义法治
        • 5.1.7.1 社会主义法治内涵
        • 5.1.7.2 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历程
        • 5.1.7.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5.1.8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8.1 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 5.1.8.1.1 三依三治四任务
        • 5.1.8.2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 5.2 法与社会
    • 5.3 法与经济
      • 5.3.1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 5.3.2 法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 5.4 法与科学技术
    • 5.5 法与政治
    • 5.6 法与文化
    • 5.7 课件
  • 6 第五讲 法律与社会
    • 6.1 法律与经济
      • 6.1.1 概述
      • 6.1.2 传统农业经济、社会组织与制度需求
      • 6.1.3 儒家思想作为制度
      • 6.1.4 儒家意识形态的弱点
    • 6.2 法律、国家、政治
      • 6.2.1 什么是政治?什么是国家?
      • 6.2.2 革命时期的法律与政治
      • 6.2.3 常规时期的法律与政治
    • 6.3 法律与科技
    • 6.4 法律与时间
    • 6.5 课件
第二章 复仇

一、复仇是人的一种本能;

二、复仇的形式多种多样;

三、复仇的功能:

对人类来说,当你有这种报复这种本能,意味着:

1、维护了生物的多样性

2、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

3、促进了创造。

   四、复仇的弱点?

1、资源浪费。

2、有时复仇是无效的

五、复仇弱点的校正

1、同态复仇

2、氏族或家庭内部组织化

3、意识形态

六、复仇的替代机制

复仇的出现实际上就是社会制度,复仇是一个执法权高度分散在每一个单位,以家庭或部落或个人为单位,主要是由成年男子来执行,是高度分散的,不像现在讲的暴力是国家垄断性拥有的,是以国家暴力为支撑的法律,法律的统一实际上就讲的是由国家统一拥有,而复仇则是高度分散的,它同样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起着作用。后来随着家庭组织的扩大变成了政治化的组织、内部的纪律也越来越清楚,层级划分也越来越清楚,实际上出现了政权,因此,在复仇基础上慢慢出现了国家。国家越来越多垄断暴力,国家越来越强调意识形态,不能自己动用武力去解决纠纷,必须把纠纷交给国家去解决。

七、复仇对我国法治的启示

许多时候法律依赖我们的复仇本能,不要以为意识形态就可以改变我们这种本能。

(1)我们必须提供公权力的存在,特别是对于基层和农村

(2)公权力不能为坏人或一方当事人把握,否则的话,中国的法治很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