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的形成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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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痕迹的形成与分类
一、痕迹形成的基本因素
痕迹的形成有四个基本因素:即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和介质。
(一)造痕体
造痕体——是指两客体相互作用并形成痕迹过程中,将自身的某些特征反映在痕迹中的客体。
(二)承痕体
承痕体是指在痕迹形成时能承载痕迹的客体。
(三)作用力(载荷)
作用力是指加载于承痕体的载荷。
(四)介质
介质是指造痕体与承痕体相互接触过程中,两客体表面物质发生转移并形成痕迹的物质。
二、痕迹分类
(一)按造痕体类别分类
包括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等。
(二)按痕迹的表现形式分类
1、立体痕迹与平面痕迹
2、显见痕迹与潜在痕迹
(三)按承痕体分类
开破锁痕迹、玻璃破碎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