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下一节
为保证教学质量,确保物理实验的正常进行,特作以下规定,要求同学们自觉遵守。
1.实验课不得迟到。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者,需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实验前必须认真阅读物理实验讲义,进行充分的预习,并按要求写出预习报告。未进行预习或未按要求完成预习报告者,不得进行实验。
3.未经教师同意,不得任意调试、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电学实验,须经教师检查线路之后才能接通电源,进行实验。
4.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若有损坏必须及时报告教师。离开实验室前,须将实验仪器恢复原状、使之整洁并将原始数据交给指导教师签字。交实验报告时,必须附上带有教师签字的原始数据,否则该实验报告无效。
5.实验数据不得篡改,不得互相抄袭,一经发现,该项实验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如果实验数据有错误或实验误差过大,实验就必须重做。重做的时间由实验室统一安排。
7.进入实验室必须衣冠整洁,并要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实验室内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吃零食、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