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为是政治体系的动态表现,是我们接触政治、感受政治、参与政治生活最直接的方式和途径。因此,研究政治行为,了解各种政治行为实施的方式和途径,是合理安排政治制度、明智地参与政治生活的必要条件。
像其他政治学概念一样,人们对政治行为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狭义地讲,政治行为是公民作为个人或团体参与政治过程所采取的行动。广义来说,政治行为就是政治体系中所有政治角色(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和社会组织、公民等)参与其中为实现社会资源管理和分配而采取的活动或行动。
因此,综合狭义与广义的理解,也可以进行一个中性的概括: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围绕政治权力而展开的分配权威性价值的活动。从根本上说,政治行为体现了政治的本质,理解了政治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就理解了政治。
政治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种,而且是极重要的一种行为。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对政治环境刺激的反应。具体地说,政治环境刺激政治主体的感受、动机、需求和利益,从而形成理性与非理性的价值判断,造就政治态度,在政治目标明确时,政治主体的政治态度转化成政治意志,从而引发一定的政治行为。因此,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政治行为的特征有很多,诸如政治行为的必然性、大众性、阶级性、调和性、互动性、权力性、目的性及习得性。我们特别要强调政治行为是制度性的行为。这里的制度是政治机构和政治规范的总称。政治机构包括政府组织、政党及各种政治团体;政治规范指法律命令、政治信仰、政治传统和政治道德。政治行为以一定的政治机构为框架,以一定的政治规范为准绳。这样,政治行为才显得有序,社会才能生存。当然,行为主体不是绝对受制于政治机构和政治规范,政治主体在从事政治活动的同时又在渐进地或剧烈地创造着新的制度。尽管政治行为具有能动性,但我们所看到的绝大多数政治行为仍然是在既定的体系和规范之内发生的。
根据上面的介绍,政治行为围绕社会资源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带着不同的利益要求组成社会,每个人都希望尽可能地实现自己的愿望,满足自己的要求。这就要求对有限资源的管理和分配作出规定。市场被认为是资源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方式是建立在自愿协议的基础之上,贯彻的是自愿交换和自由竞争的原则。而政治则是资源管理和分配的另一个重要途径,这种途径则采用具有强制力的政治规则。在政治领域,一方面,需要有人和机构来实施资源的管理和分配;另一方面,在既有的管理和分配规则下,人们采取各种行动以资源分配的最大化。
政治学为研究政治行为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分析方法。首先,从广义的政治行为构成的角度出发,依据将政治行为划分为政府政治和非政府政治两大类的一般原理,把政治行为分为政府政治行为和非政府政治行为。前者大体上可以被理解为政治统治、政治管理行为,后者可以被看成是政治参与行为;前者被看成是自上至下的实施资源管理和政治统治的活动,后者被界定为自下至上的争取资源分配的行动。
依据政治行为的其他属性,政治学也做了其他划分和研究。如将政治行为的主体作为分析标准,把政治行为分为个体政治行为与集体政治行为、大众政治行为和精英政治行为等;从行为的合法性角度出发,将政治行为分为合法政治行为和非法政治行为;从行为作用方式的角度,又把政治行为分为直接政治行为和间接政治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