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制度
(二)婚姻家庭制度
(三)宗教制度
(一)教育制度
1.教育制度的含义
教育是指专门组织或社会把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有意识地、系统地、正规地传授给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过程。
教育制度是一个社会赖以传授知识和文化遗产以及响个人社会活动和智力增长的社会规范体系及其组织机构的总和。
它是一个社会指导人们如何学习的正式制度,是社会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
2.教育制度的功能
现代教育制度在社会发展中有许多明显的、被广泛认可的作用,即教育制度的显功能。教育制度的显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促进经济发展。
传授知识和技术,传播文化。
增强社会凝聚力。
推动创新。
促进个人发展。
筛选人才。
(二)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殊。它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本身固有的属性,但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制度是指与婚姻、家庭相关的规定与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生育制度、财产分配制度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制度。
其中,婚姻制度最为重要,其他制度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的。
在古代社会,家庭制度主要是通过传统、习俗、惯例等不成文的规范来表现的。
在现代社会中,家庭制度一般由民法和婚姻法做出明文规定,并辅之以社会文化传统、道德和舆论等相关的社会文化规范。
婚姻制度可以分为内婚制和外婚制。
内婚制是个人将配偶的选择局限在自己所属的社会集团和社会关系的内部。
内婚制可以分为血统内婚、民族内婚、等级内婚和宗教内婚。
外婚制是指只能在本人所属的一定社会集团以外选择配偶的婚姻制度。
这种外婚制的社会集团,因不同的时代、民族、国家和地区而异。当代各国的婚姻制度仍然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近亲属是实行外婚制的。
外婚制的出现,符合自然选择的法则,有利于人类的优生和繁衍。总体上,加强了各通婚氏族之间的联系。
在我国实行的是以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为特征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宗教制度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是人们对其所认为超自然的神圣的东西做出解释、反应的信仰和实践体系。
宗教以正式宗教和非正式宗教两种形式存在,其中正式宗教形成了相应的教义、教规、仪式、设施和组织制度。
宗教制度是包括宗教观念、信仰、宗教仪式以及宗教组织形式在内的规范体系。
宗教的作用
提供心理安慰和支持。
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
宗教活动与社会经济活动紧密相关。
宗教与政治有着复杂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