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意设计交底书
(一)撰写交底书的目的
1.交代现有技术、以及其存在的问题;
2.说明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
3.说明该技术方案所达到的技术效果。
(二)撰写交底书应当关注的重点
1.技术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清楚完整地写明技术方案的实施方式,可能变更的其他实施方式,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交底书的内容就能够实施
2.技术实质问题而非专利形式问题
交底书不是提交给专利局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向技术代理人说明技术实质,因此只需要关注技术实质问题,而无需关注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问题。
(三)交底书撰写中的常见问题
1.发明名称
(1)发明主题类型不明确,将方法发明和产品发明混淆;
(2)使用宣传性语言,如“先进的散热设备”、“高效的筛选方法”;
(3)将发明本身作为发明名称。例如一件发明的发明点是在杯子上设置了手柄,不能将发明名称写为“带手柄的杯子”。
2.背景技术
(1)提出的问题过泛(现有技术的问题可能很多,但是只需要提出本发明可以解决的问题,以突出本发明的技术效果)。
(2)对“现有技术”的描述不清楚(可增加附图结合说明)。
(3)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相关特征描述不清楚(有些特征可适当简写,但应写明与缺陷相关的技术特征以与本发明对比)。
3.具体实施方式
(1)没有说明或者分析——读者无法形成整体印象;
(2)过于简略——让读者不知道所以然,尤其对于与发明实质内容相关的步骤;
(3)不清楚——例如:”相关的内容,请参看XX标准”;
(4)过于详细——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实现,不是“容易”实现;
(5)重点不突出——读者无法把握发明点,看不出改进点;
(6)附图和文字不对应;
(7)说明书中说是“业务系统”,附图中是画了一个“应用服务器”;
(8)附图的标号与说明书不一致。
4.发明内容
(1)写入过多的辅助技术特征,即非必要技术特征;
(2)技术方案与发明目的不对应;
(3)技术效果不是由技术方案中推到而出的。
二、创意设计权力要求说明书
(一)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1.权利要求书的文字书写、纸张要求与说明书相同,也应当使用专利局的统一表格;
2.权利要求书是一个独立文件,应与说明书分开书写,单独编页;
3.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字式,但不能有插图。除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如说明书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4.权利要求应当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
(二)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1.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分号,但不能有句号,以强调其意思的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2.权利要求起始端不用书写发明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1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序号2往下顺序排列;
3.独立权利要求一般应当分两部分撰写: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前序部分:写明发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其特征在于……”等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应当包含发明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限定发明的保护范围;
4.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分两部分撰写:引用部分、限定部分;
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间隙式胶合剂喷涂装置……”;
限定部分:写明发明附加的技术特征,它们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的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或者“其特征在于……”等类似用语连接上文;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
5.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中的权利要求应当受说明书的支持,其提出的保护范围应当与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三)撰写步骤:
1.阅读创意设计交底书
以交底书为基础,考虑题目中所涉及的现有技术对权利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影响,尽可能使发明的利益最大化。
2.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确定: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最接近;公开的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
3.确定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为获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
4.技术方案的分解
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解。
5.找出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避免遗漏必要技术特征,同时不要加入非必要技术特征。
6.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注意前序和特征部分的划分,最大范围地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保护。
7.撰写从属权利要求
注意引用关系,避免多引多;为后续可能的无效或侵权做好准备。
8.审核权利要求书
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否有多余的非必要技术特征,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无歧义;
从属权利要求是否是进一步具体化,是否包含最佳实施例,是否包含全部实施例,是否包含说明书提及的明显等同或基本等同的特征。
(四)撰写说明书摘要
摘要是发明说明书内容的简要概括,编写和公布摘要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公众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方便专业人员及时了解本行业的技术概况,摘要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1.摘要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和过多的对发明创造优点的描述;
2.摘要中可以包含有最能说明发明创造技术特征的数字式或化学式,发明创造有附图的,应当指定并提交一幅最能说明发明创造技术特征的图,作为摘要附图,摘要附图应当画在专门的摘要附图表格上;
3.除非经审查员同意,摘要的文字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辩出图中的细节。
(五)如何撰写说明书
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种文件,它起着公开发明的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1.应清楚、工整地写明发明的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说明书中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求;
2.说明书中各部分内容,一般以单独段落进行阐述为好;
3.说明书中要保持用词的一致性,要使用该技术领域通用的名词和术语,不要使用行话,但是其以特定意义作为定义使用时,不在此限;
4.使用国家计量部门规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5.说明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说明书附图,应附在说明书之后;
6.在说明书的题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商标、产品广告、服务标志等也不允许在说明书中出现,说明书中不允许有对他人或他人的发明创造加以诽谤或有意贬低的内容;
7.涉及外文技术文献或无统一译名的技术名词时,要在译文后注明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