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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的定义
创造,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联系起来,主观地制造客观上能被人普遍接受的事物,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简而言之,创造就是把以前没有的事物给产生出或者造出来,这明显的是一种典型的人类自主行为。因此,创造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有意识地对世界进行探索性劳动。

创造的类型
有关宇宙的起源,各种宗教传统已形成许多神话与解说。论及宇宙来源的神话,通常称为创造论。创造神话里的神,是一个有位格性的造物主;所描写的创造方法则大体有四种:
生产式的创造:每以族谱的形式来说明天地的创造,谓之曰:「这是创造天地的族谱」。因为在人的知识里,「生」是最高等的创造。米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都有这类的创造论。如中国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中,以盘古为「首出御世者」。《道德经》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易经》所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都可能是反映此类创造论的思想。
战争式的创造:如巴比伦的神话描述在高处神与神战争,马尔杜在将女神帝哈玛打死后,把她的尸体分成两半,撑起一半来变成天,另一半则是地,以后方是星辰和人类的创造。
工作式的创造:方法有二:一是分离,如创世纪中上帝把苍穹和深渊分开,把昼与夜分开……;一是以他物制造,如创世纪说「上帝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据宗教学家与考古学家的探讨,古埃及和非洲尼罗河上游,很早就有陶匠神话的流传,圣经可能是受其影响。
言语式的创造:中东各民族的神话里,很早就有以言语创造的传说;以色列运用时,所赋予的特色,使其远超过其他古老宗教的思想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