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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一:课程导入】
2011年6月2日晚,*ST秦岭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陕西证监局在2010年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ST秦岭在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在2009年以前采用分类折旧法计提折旧,未能及时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等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剔除,未将一提减值准备金额剔除。
二是部分固定资产未按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入账时间。
三是对于购入的非全新固定资产,未考虑该资产已使用时间、成新率等情况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会计估计依据不足。
根据以上资料,固定资产对企业有何作用?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怎样确定?企业为什么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什么?计提折旧应考虑哪些因素?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哪些?我们将带着这些问题进入本章的学习。
【教学环节二:课程内容】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引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总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入账成本=买价+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提示】
①一般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②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其成本,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核算时应先将相关支出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自营工程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
贷:银行存款
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支付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程工资及福利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领用本企业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领用本企业外购的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成本价)
工程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提示】与建造不动产相关增值税的内容总结
不动产 领用物资 | 工程物资 | 原材料 | 自产产品 |
会计处理 |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无税务处理 |
购入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60%) —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40%)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购入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原抵扣进项税×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
【举例】某企业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答案】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待抵扣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00000
贷:工程物资 500000
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500000+80000+100000+30000=710000(元)
借:固定资产 710000
贷:在建工程 710000
2.出包工程
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承包商核算。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教学环节三:知识回顾】
本节课主要知识点:
(1)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外购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需要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购买多项固定资产。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主要掌握自建工程的会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