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事务与公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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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事务与公共项目
一、公共事务及其伦理内涵
1(公共事务概述
公共事务是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为保护社会和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持公共环境的可持续能力而实施公共管理的目标和过程体系。
2(公共事务的伦理属性
属性是一事物的本质与其他事务联系时所展开的特征,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赖于事物本身。 (1)公共事务的制度伦理。公共事务的解决过程总是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进行,制度提供了一系列规则在约束主体可以选择的空间。
(2)公共事务的管理伦理。
(3)公共事务的部门伦理。包括教育部门的伦理精神;人口管理的伦理精神;环境保护部门的环保公共政策,也要面对生态伦理的选择;等等。
二、公共项目及其伦理效益
1(公共项目概述
(1)项目管理是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资源进行计划、
组织、协调、控制项目的管理方法。
(2)公共项目是指政府及公共部门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完成社会公共事务而实施的项目, 是公共政策的具体化。
2(公共项目评估
(1)公共项目评估是指评估主体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所设定的数量和质量,为公共项目满足公共需要的价值和作用进行评价、判断和预测的规范性过程。
(2)公共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项目立项评估、运行过程、经济效益和综合影响评估等四方面内容。
3(公共项目评估的导向作用
(1)能够整合行政文化。(2)形成“善治”的治理机制。(3)引导主体的伦理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