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权力
一、公共权力的含义与特点
虽然公共权力不是伦理概念,但其运作的正当、健全与否,关系到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这就是重大的伦理问题。
1(公共权力的含义
(1)权力是法定主体利用掌握的资源使客体服从主体,实现主体意志、目标或利益的强制性能力及影响力,也是组织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工具性手段。公共权力是公共组织(政府组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础。
2(公共权力的实质和特点
(1)公共权力的实质:公共权力是国家意志和公共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和组织正常运转的资源配置、社会关系调整的决定力量,也是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础。 (2)公共权力的特点:一是公共性,它来源于公众的同意和授权。二是强制性,它来源于利益关系的分化、利益矛盾的激化和冲突及其有效调解的客观需要。一方面由外在的强制性力量使人们屈从,另一方面由这种强制力所产生的导向、规范等作用使人们服从。三是服务性,目的是满足公众需求,增进公共利益。四是功用性,通过公共权力的使用来调控各种社会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五是综合性,一方面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综合,其中政治权力牌中心地位,另一方面也是个人权力的综合,通过社会化和政治参与来实现。
二、权力关系与权力分化
1(权力关系的复杂性
(1)权力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结构系统,这种多元性的关系结构既是特殊的强制性社会关系, 也是社会关系的表现,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和治理需求所决定的,并且是制度设计和安排的结果。权力的多元性结构与社会形成一种作用力格局,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各领域产生影响力,也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进行调整和不可避免的分化。
2(公共权力分化的原因与表现
(1)公共权力分化是政府权力退出某些社会领域,收缩政府干预范围,减少干预程度,将一些管理职能交由非政府组织或社会承担的过程。
(2)公共权力分化主要表现在手段的分化和职能的分化。政府由行政手段来处理所有公共事务
转化为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让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管理来共同处理公共事务。在职能上政府由单纯的控制型管理职能向协调服务型管理职能转变。
(3)公共权力分化的原因:一是政府体制和内在运行机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二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需要,政府把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来完成,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职能的分开,并削弱控制性管理职能、加大协调服务性管理职能。三是保证公共目标的实现。政府的自利性使政府有可能利用公共权力来谋取集团或个人私利,危及政府信任,为避免此情况有必要分化公共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