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伦理学

牛正光

目录

  • 1 第一章公共伦理与管理伦理
    • 1.1 第一节 管理与伦理
    • 1.2 第二节 公共伦理学与管理伦理学
    • 1.3 第三节 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 2 第二章公共伦理主体
    • 2.1 第一节 公共组织概述
    • 2.2 第二节 政府组织
    • 2.3 第三节 非政府组织
  • 3 第三章  公共治理中的 伦理关系
    • 3.1 第一节公共治理体系中的参与主体
    • 3.2 第二节公共治理中的利益基础
  • 4 第四章制度安排与公共伦理
    • 4.1 第一节 制度安排的伦理分析
    • 4.2 第二节 制度安排的伦理评价
  • 5 第五章  公共权力与公共伦理
    • 5.1 第一节 公共权力
    • 5.2 第二节 公共权力伦理与价值
    • 5.3 第三节 中国权力伦理思想的发展历程
  • 6 第六章  公共行为与公共责任
    • 6.1 第一节 公共事务与公共责任溯源
    • 6.2 第二节 公共事务与公共项目
    • 6.3 第三节 公共责任
  • 7 第七章公共管理者的素质
    • 7.1 第一节 公共管理者的角色
    • 7.2 第二节 公共管理者素质概述
  • 8 第八章  公共伦理建设
    • 8.1 第一节 公共伦理建设的时代背景
    • 8.2 第二节国外公共伦理建设的架构与措施
    • 8.3 第三节 公共伦理机制
第二节 制度安排的伦理评价

                      第二节 制度安排的伦理评价

一、制度安排的伦理标准

制度安排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取向问题,是关乎制度的公正、正义与否的原则性评价,涉及制度的最起码的公共理性。制度安排的伦理评价及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

1(公正原则

(1)罗尔斯的正义论对正义原则的解释。

(2)正义既是一种社会理想或社会意识,又是一种现实的制度安排的合理状态。一项正义的制度安排就是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平、公正、合理。 (3)社会公正首先应体现在使权利与义务对等、统一的制度公正上,制度公正最终要落实为利益分配的公正。

(4)正义作为公共伦理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安排的主要标准与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制度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相联系,所以很难被一个身份等级森严的社会所吸纳成为主导的社会价值。 2(效率原则

(1)制度的功能在于保障效率,制度具有形成、完善、僵化直至废止的“生命周期”,显现其效率实现的过程和程度。当制度丧失了保障效率实现的功能时就必须废止或进行革新。 (2)制度伦理涉及到效率的道德基础和伦理标准时,对制度中人的道德要求主要有诚信与服务两个方面。

(3)当效率是制度安排或公共伦理的主要原则时,社会公平则是效率的核心价值。

二、制度安排中的基本关系问题

1(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1)公正是制度文明、政治文明的标志和基石,保障社会公正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基本职责。

(2)社会公正最重要的是制度公正,在内容上是指“以权利与义务关系为核心的人们相互关系的合理状态”,在形式上是指规则、程序的公正,因此社会公正是内容实质的合理性与表现形式合理性的统一。

(3)制度公正是以制度认同为前提的,而制度认同中又隐含着某种道德认同。 (4)公正与效率的协调统一,是以生产力的发展和制度建设为基础的社会历史过程。 (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制度安排具有多层含义。首先,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必须能够使所有的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其次,制度的效率分配必须是公平合理的。最后,通过组织结构科学化使效率成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基本价值。

2(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关系

(1)体制是一定制度条件下的组织之间的关系和结构体系,实质是制度安排下的制度承载之间的关系。

(2)机制是组织体系内部之间运行的程序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是动态特征相对突出的一种组织秩序。

(3)体制与机制是由基本制度决定的组织关系,其运行是基本制度设定的结果,同时,体制和机制又对制度的实现产生一定作用。

(4)制度是相对固化的规则体系,而体制和机制是鲜活的制度,为避免体制僵化必须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要求,对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

(5)制度变革不是禁区,相反制度创新和变革是扫清体制改革障碍的关键。 (6)体制在一定范围内的量变可以引发自身的质变,体制的质变相对于制度而言,是引发制度变迁的因素。

(7)在制度、体制和机制的纵向层次关系中,公共管理部门之间职能不同,对应管理着相应的社会领域,要保持一种系统平衡、功能和内容上的互补极为重要。

(8)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变革不仅仅是制度形式及其表现的变化,根本上是制度内容、制度文明和文化建设的过程。

3(制度伦理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

(1)公民道德建设要做到法制化,必须进一步明确公民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淡化权利等级意识。

(2)制度伦理和公民道德建设要做到人本化。

(3)制度伦理和公民道德建设要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