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

杨运生

目录

  • 1 痕迹检验概述
    • 1.1 第一讲  痕迹的概念、形成与分类
    • 1.2 第二讲  痕迹的寻找发现、固定提取
    • 1.3 第三讲  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 1.4 第四讲  痕迹检验的一般程序
  • 2 手印检验
    • 2.1 第一讲  手印形态结构与特征识别
    • 2.2 第二讲  现场手印勘验
    • 2.3 第三讲  现场手印分析
    • 2.4 第四讲  手印鉴定
  • 3 足迹检验
    • 3.1 第一讲  足迹形象特征
    • 3.2 第二讲  足迹步法特征
    • 3.3 第三讲  足迹勘验
    • 3.4 第四讲  足迹分析
    • 3.5 第五讲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第一讲  工具痕迹特征
    • 4.2 第二讲  工具痕迹勘验
    • 4.3 第三讲  工具痕迹分析鉴定
  • 5 枪弹射击痕迹检验
    • 5.1 第一讲  枪支种类与射击原理
    • 5.2 第二讲  枪弹射击痕迹特征
    • 5.3 第三讲  枪弹痕迹勘验
    • 5.4 第四讲  枪弹种类分析
    • 5.5 第五讲  枪弹痕迹鉴定
  • 6 特殊痕迹检验
    • 6.1 第一讲  车轮痕迹
    • 6.2 第二讲  开破锁痕迹
    • 6.3 第三讲  玻璃破碎痕迹
    • 6.4 第四讲  纺织品痕迹
第三讲  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

、痕迹检验中的同一认定原理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为了解决嫌疑人或物与侦查工作中所要寻求的人或物是否同一而进行检验与论证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主体:具有专门知识、取得痕迹鉴定资格证书的人

客体:受审查客体、被寻找客体、供同一认定客体、被认定同一客体

同一认定是以解决受审查客体与被寻找客体是否同一为目的,进行检验与论证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二)同一认定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定范围内特定的专业群体:

经国家公安司法部门统一考核评定,取得物证鉴定资格证书

熟练掌握痕迹检验专业理论知识、业务技能以及边缘学科的相关知识

一定时期内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具备出具具有法律效力鉴定书的能力

客体:受审查客体、被寻找客体、供同一认定客体、被认定同一客体

(三)同一认定的类型

按同一认定的对象划分人身同一认定    动物体同一认定    物体同一认定

按客体的完整性划分完整体同一认定    分离体同一认定

①人身的同一认定

要求回答是或不是某个人。

通过对人体的痕迹或人体物质的检验来确定其与特定人的关系,即受审查的人是否留下痕迹及物证的人

人身同一认定直接解决物与人的关系,所以也称之为直接同一认定。

如笔迹、手印、牙印、赤足印、人身、尸体、DNA、人像照片、声纹等的鉴定,就是人身的同一认定

②物体的同一认定

要求回答是或不是某件物。

它是通过对被同一认定客体的检验,确定其与嫌疑客体的关系。

如对鞋印、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印章印文等的鉴定

物体的同一认定不能直接解决物与人的关系。要解决物与人的关系,必然通过进一步调查,证实利用该物体进行犯罪活动的那个人。

 

(四)同一认定的根据与条件

1、同一认定的根据

(1)客体自身的特定性,即客体自身与其他任何客体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

任何客体都与其他客体存在着本质区别

任何客体都只能与自身同一

(2)客体特定性的形成

客体自身形成的原因不同

客体在生存过程中的条件不同

客体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差异

客体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差异

(3)客体的特定性是客体内在的本质属性,其外在表现形式是客体的特征。

人们认识客体的特定性是通过观察、分析、判断客体的各方面特征来实现的。

2、同一认定的条件


(1)客体的稳定性

客体的稳定性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保持基本特征不变,并维持其自身同一的属性。

人的指纹从生到死,其花纹类型和基本特征终身不变

人的书写习惯一旦定型就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发生大的变化。

客体的稳定性强,对同一认定提供的条件有利;稳定性差是不利因素

(2)客体特征的反映性

客体自身特征的表现程度

造痕客体的特征在痕迹中的反映程度

(3)同一认定主体的认识能力

鉴定工作人员对客体特征及其特定性的认识水平,专业技能及经验程度,检验方法及设备应用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