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形象设计的审美原则
人类艺术史表明, 艺术的本质是追求美与创造美,而形式美是一切艺术最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美学家康德指出:" 在所有美的艺术中, 最本质的东西无疑是形式。" 在当今流行的各种有关“形式” 一词的表述中,大家较为倾向现代美学家 克莱夫·贝尔在《艺术论》中论及的"形式" 的概念。他认为,就造型艺术而言" 形式"主要指造型的基本构成要素一一形与色的有秩序的组合关系与方式。由于有秩序的形与色的组合关系和方式常常能够使人产生强烈的审美体验,因此,在造型领域里,人们也习惯将上述特征的形色组合关系称为"美的形式" 或"形式美"。
简单地说, 形象设计的审美原则就是将形象设计对象的内容与目的除外,涉及关于美的形式的基本标准和形式法则, 也是不同设计门类共同遵循的创造美的基本形式原理。如果说形象设计元素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作用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汇, 那么,这些美的形式原理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作用相当于语言中组词的规则,也就是形象设计元素组合的规则。早在古罗马时代的著名书籍《古希腊罗马哲学》中就曾记载着这样的千古名言"美在和谐,而和谐源自对比与调和。"
纵观而论,人们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创造和总结了众多能够激发人们产生视觉美感的形色组合关系的形式美法则。在具体应用中,行之有放的形式法则主要包括和谐法则、平衡法则、节律法则、数理法则四大类别。
6.1 和谐法则--统一与变化
从美学史上看, 最旱提出和谐美学说的流派当属古希腊的达哥拉斯学派,其基本主张是美在和谐,和谐源自对比统一。"随后,亚里士多德也发表了相近的理念,后经古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期,特别是在19世纪集西方古典美学思想大成者黑格尔的阐述下,更是得到了众多美学家和艺术家们的认同,从而成为举世公认的认识美、创造美的基本原则。
6.1.1 和谐法则--统一与变化
1. 统一的概念
统一就是指画面各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具体表现为形态、色彩、材质等的相同或相近。其艺术特点是具有明显的秩序感与条理性,能够使人产生宁静和谐、井然有序的美感体悟。缺乏统一与调和,就会纷繁散乱、毫无次序。但过于统一,则会显得单调、果板、机械、缺乏生气。
2. 变化的概念
变化就是指画面各要素间的本质区别, 具体表现为形态、色彩、材质、空间、疏密、方向等的差异, 对比是其构成的基本特征,能使人产生兴奋、新奇、丰富、活泼的感受。但过于变化, 则会显得杂乱、剌激、生硬、缺乏组织。
3 . 正确把握统一与变化的关系
在形象设计中,强调统一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会给人杂乱无章的感觉。一般来讲,只有各个独立的差异面在给定的搭配秩序中呈现出一种内在的趋同,并由此构筑统一和谐的整体时,才能给人以审美的快感。在形象设计中,要注意整体形象风格、色彩、造型、材质的合理运用,使设计构思形成一种有序的章法,达到和谐统一的目的。
同时,我们所说的统一是相对对比而言的。这种统一是在多种形式和形态的造型、色彩、材质的和谐对比中产生的。若是绝对的一致或统一,会使整个形象显得呆板、单调、毫无生气。但是,若是变化过度会使整个形象看上去杂乱无章。
6.1.2 统一与变化在形象设计中的运用
在面部形象的塑造中,无论是脸型(如眉型、唇型、眼型、五官的矫正、面部的矫正),还是色(如粉底色、眼影色、面颊色、唇色),只有达到统一才可产生协调之感。若在此基础上加以微妙变化, 即在统一之中有变化, 譬如在眼影处略施一点与整体色调形成对比的眼影色,又会产生更高境界的审美情趣。
在化妆与服装的整体协调中更应遵循此原理。“人有生成之面,面再相配之衣,衣有相称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 这句妙语佳句出自明末清初的一位文学家之笔,道出了化收和服装两者间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化妆和服装有着三种类似的构成形式, 即色彩、造型、材质,两者的协调也就从这三方面展开。
1.色彩
(1)妆色与服色的统一调和。这是一种在化妆色彩与服装及配饰色彩的色相上一致、但明度和纯度相异的同质调和。例如,偏暖的肤色配以古铜色的粉底色, 发色及眼影色等面部主要用色部位的整体色调均为暖色调的金黄色,服饰色彩也趋于相同色调。但是, 由于在明度和纯度上特意制造的差别,使得形象越发显得生动。
( 2 )妆色与服色的对比调和。这是一种以变化的美为主的异质调和,使用这种调和时应注意色调的形成, 色调的形成才会使形象富有整体感。色调可以简单概括为色彩的总体倾向,例如,形象的整体色调为红色,而眼部却大胆地采用了其补色一一绿色的眼影,这样不但活跃了面部的表情, 而且还突出了眼睛的神采。在这种强烈的补色对比中, 由于绿色的面积相对于红色较小,从而使整体得到了调和。
2. 造型
化妆与服装在造型上的统一既可以体现在形态要素的统一上,也可以体现在风格的统一上。
3 . 材质
化妆品材质包括粉质、油质、水质;服装材质包括面料和辅料,面料又包括天然纤维(棉、毛、丝、麻)、化学纤维(人造纤维, 如黏胶;合成纤维,如涤、腈、氢、锦等) 。轻而薄的面料给人以飘逸、舒缓、自由的感受,因此应选择颜色浅、质地薄的粉质化妆品搭配。相反,厚重的材质给人稳重、严谨、挺括的印象,所以,应选用色彩浓重的粉质化妆品或油质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