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章  海上保险概述
    • 1.1 第一节 海上风险
    • 1.2 第二节 海上保险的特征与作用
    • 1.3 第三节  海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1.4 第四节  海上保险的种类
  • 2 第二章  海上保险遵循的原则
    • 2.1 第一节  保险补偿
    • 2.2 第二节  可保利益原则
    • 2.3 第三节  最大诚信原则
    • 2.4 第四节  近因原则
  • 3 第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 3.1 第一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要素与法律特征
    • 3.2 第二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
    • 3.3 第三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与转让
    • 3.4 第四节  海上保险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
  • 4 第四章  海上保险损失的界定
    • 4.1 第一节  全部损失
    • 4.2 第二节  部分损失
    • 4.3 第三节  费用损失
  • 5 第五章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
    • 5.1 第一节 海上保险承保原则
    • 5.2 第二节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投保
    • 5.3 第三节  海上保险的核保
  • 6 第六章  海上保险费率
    • 6.1 第一节  海上保险费率的定义及特点
    • 6.2 第二节  制定海上保险费率的原则
    • 6.3 第三节  海上保险费率的确定
    • 6.4 第四节  海上保险费的退费
  • 7 第七章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理赔
    • 7.1 第一节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
    • 7.2 第二节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理赔
  • 8 第八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追偿
    • 8.1 第一节  保险追偿与理赔
    • 8.2 第二节  海上保险赔偿争议的处理
  • 9 第九章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险种概述
    • 9.1 第一节  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
    • 9.2 第二节 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附加险
    • 9.3 第三节 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专门险
    • 9.4 第四节 英国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 10 新建课程目录
第三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与转让


           第三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与转让

一、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Conclusion of insurance Contract)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等步骤:

要约(offer):

承诺(acceptance):

还价(Counteroffer)


二、海上保险合同的形式 (Form of insurance Contract)



  1.  投保单(Proposal / Applicant form)


2.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3.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4. 批单(endorsement)




三、海上保险合同的变更(Alteration of Insurance Contract

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变更:

1.Modification of the subject

If: 保险人破产,或违法经营、、、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保险人。

2.Modification of the object

是指保险保障范围的变更。由投保人提出,经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上批注方才生效。客体变更后,保险人根据变更的内容增收或退还保险费。

3.海上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Modification of the content)

一般发生在定期船舶保险中。船舶因航运或贸易的需要,变更船名、变更航行区域、变更承保险别等。

变更内容引起承保风险的改变,加重保险人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增加收保费,继续有效。

四、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除(Discharge of Insurance Contract)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无效而解除(invalid)

   1. 无保险利益而解除

   2. 风险不再存在而解除

   3. 因非法活动而解除

(二)失效而解除(cease to be effective)

   1. 危险已消灭

   2. 被保险人的原因使危险增加或变化

   3.危险增加或变化未能及时通知或隐瞒不报 

   4.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终止而解除(termination)

   1. 自然终止

   2. 协议终止

   3. 义务全部履行

五、合同的转让(Assignment of Insurance Contract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

 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转让,无需要征得保险人同意。

2.船舶保险合同的转让

必须经保险人同意。我国海商法规定: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加贴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