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费用概述
(一)定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二)借款费用的内容
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三)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1、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
(一)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二)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正常中断:是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如正常测试或调试导致的停工、东北因冬季无法施工导致的停工。
非正常中断:是指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施工或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等。
(三)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四)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