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流动负债的内容: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
一、短期借款
(一)定义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核算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归还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商业汇票)
(一)发生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偿还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四)转销(无力偿还)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商业承兑汇票>
(五)带息票据利息的处理
对于带息票据,如果跨中期财务报告期末和年度财务报告期末的,应于期末时计算票据利息,增加票据的账面余额。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票据
三、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1、发生应付账款 借:在途物资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偿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享受的现金折扣>
3、转销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计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1、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补付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4、退回多收款项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四、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明细科目
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非货币性福利、股份支付等。
(二)核算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确认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 <代垫款项>
其他应付款 <代扣款项>
2、非货币性福利
(1)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①确认(决定发放时):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入账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②实际发放: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将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①购入: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确认: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入账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③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①借:管理费用等 <折旧费>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4)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①借:管理费用等 <租金>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3、辞退福利:一律计入“管理费用”
(1)借:管理费用 (2)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
(一)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1)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①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纳税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申报销售额、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认定标准——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征税范围
①销售或进口货物
②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提供应税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④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税率和征收率
①基本税率:13%
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②低税率:9%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销售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不动产
※基础电信服务包括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宽带、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③低税率:6%
销售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除外。
※销售无形资产不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
④征收率:3%
2、一般纳税人:税款抵扣制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一般购销业务
①购进: 借:在途物资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
借:银行存款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视同销售业务
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以及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以及无形资产、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
⑥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捐赠: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价×税率>
(3)购进农产品
以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计算抵扣:外购农产品(9%或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不予抵扣进项税的处理
①不得抵扣的项目
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d.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e.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f.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②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eg.购买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
购买时: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认证后: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的账务处理
购买时: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改变用途或发生损失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上交增值税
①上交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②上交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③结转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④结转当月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⑤预缴增值税
预缴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6)减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3、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
法定征收率:3%
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购进货物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2)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增值税项目的财务报表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预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作用:调节消费结构;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及时足额的保证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5、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 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再继续加工,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不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企业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再继续加工,但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需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应交税费
1、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特定应税自然资源为纳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非金属矿、海盐
(1)销售产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收购方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上交资源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转入所产生(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
征税范围: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转让是指以出售或其他方式的有偿转让)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确定税率)
(1)土地使用权不单独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单独核算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土地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 <也可能在借方>
(3)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六、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批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发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七、其他应付款
(一)内容
1、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2、存入保证金;
3、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的资金;
4、代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核算
1、发生 借: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或退回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