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转材料
(一)包装物
科目:“周转材料—包装物”或“包装物”
(1)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包装物
(2)随同产品出售包装物
①不单独计价:按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②单独计价:
销售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实际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包装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出借包装物
①领用: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收回时不做账务处理,在备查簿中登记
②收到押金: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③退还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④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⑤报废,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销售费用
(4)出租包装物
①领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
②收取租金: 借:库存现金 / 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③押金处理:同“出借包装物”
④报废,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成本
(二)低值易耗品
科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或“低值易耗品”
(1)一次转销法
领用时将其成本一次全部摊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报废时,收回残料的价值作为摊销额的减少。
领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 借:原材料
贷:制造费用等
(2)五五摊销法
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报废时摊销另一半。
二、委托加工物资
(一)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二)支付加工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加工完成收回 借: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